招远市历史沿革

  汉置曲成县。北魏析为曲成、东曲成县,北齐并入掖县。1131年(金天会九年),为招集流亡者,使其回乡安心农耕,遂取名“招远县”。《山东通志》载:“招远者,招携怀远之义也”。《今县释名》:“梁于汉朐县、琅邪故城,置招远县,刘豫袭用其名于此。”1991年12月21日,撤销招远县,设立招远市。
  1988年9月1日,招远县撤销新村、张星、宋家、南院、大秦家5个乡,分别以原乡的行政区域设立夏甸、张星、宋家、南院、大秦家5个镇。
  1994年6月6日,招远市撤销栾家河乡,设立阜山镇。1995年5月22日,撤销东庄乡,设立青龙镇。1996年5月24日,撤销大吴家乡,设立齐山镇(鲁政函民字[1996]24号)。
  1999年1月11日,撤销招城镇,设立罗峰、泉山、梦芝3个街道办事处(鲁政函民字[1999]1号)。至此,全市辖3个街道、14个镇、1个乡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招远市总人口593705人,其中:罗峰街道64177人,泉山街道35026人,梦芝街道23530人,辛庄镇42433人,蚕庄镇31115人,金岭镇34784人,道头镇29077人,毕郭镇36902人,玲珑镇44977人,张星镇35173人,宋家镇34364人,大秦家镇33792人,南院镇30574人,夏甸镇36171人,阜山镇24456人,齐山镇16680人,青龙镇10782人,大户陈家乡12045人,招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7647人。
  2000年12月19日,撤销宋家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张星镇;撤销南院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阜山镇;撤销大户陈家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蚕庄镇;撤销青龙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夏甸镇;撤销道头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齐山镇,镇人民政府驻原道头镇人民政府驻地(鲁政函民字[2000]83号)。
  2000年底,全市总面积1433.18平方千米。总人口57.6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13万人。辖19个乡(镇、办事处),724个行政村(居委会)。
  2001年底,全市总面积1433.18平方千米。总人口57.4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42万人。辖14个镇(办事处、经济开发区),724个行政村。
  2002年底,全市总面积1433.18平方千米。总人口57.2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61万人。辖3个街道、10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724个行政村。
  2003年底,全市总面积1433.18平方千米。总人口56.8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86万人。辖罗峰、泉山、梦芝3个街道办事处及张星、阜山、蚕庄、夏甸、齐山、辛庄、金岭、玲珑、毕郭、大秦家10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724个行政村。
  2007年底,全市总面积1433.18平方千米。总人口56.5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23万人,人口城镇化率44.5%。有少数民族23个,679人。辖4个街道、10个镇,724个行政村、40个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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