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历史沿革

黄岛区因地处黄岛而得名。据《胶澳志》载,黄岛亦名“齐伯山”,“齐伯山岛”。春秋战国时期属齐国,为齐国某一侯之封地。又据《增修胶志》载:“黄岛在黄庵北,有岛之名,实为平冈。潮来则四面皆水,潮落则徒步可入。其北可暂尔避风,不可久泊《卫志》称间汛。”“渭子口之北为少海,海中有岛为黄岛。”“潮汐薄岸,地极泻卤。”可知,黄岛之所以得名,一是位于黄岛庵山之北,一是因为四面环海,土层薄而含卤高,土石皆呈黄色,以颜色命名,以别于东岸之青岛。

古为莱夷之地。周武王封少昊之后裔兹舆期为莒子,建都于计,时属莒国。春秋战国时期属齐国介根。秦汉两朝属琅琊郡之黔陬县。三国时属魏国城阳郡之黔陬县。西晋属高密国黔陬县。东晋属高密郡黔陬县。南朝宋孝武帝并北海省高密郡,改属北海郡黔陬县。北朝后魏永安二年(529年)置胶州,领东武、高密、平昌3郡,时属高密郡之黔陬县。北齐天保七年(556年)置平昌郡于黔陬县。隋开皇三年(583年)废平昌郡,以黔陬直隶胶州。五年(585年)改胶州为密州,时属密州之黔陬县。大业元年(605年)始属密州之胶西县。唐武德六年(623年)属密州高密县之板桥镇。宋元祐三年(1088年)省板桥镇复属密州之胶西县。明洪武四年(1371年)省胶西县直隶胶州。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清政府被迫与德国签订丧权辱国的《胶澳租界条约》,黄岛和薛家岛两地始从胶州析出,划为胶澳商埠一起沦为德国租界地。而辛安和薛家岛西部5村仍属胶州,为胶州之沾化乡。宣统三年(1911年)春,胶州变6乡制为13区制,改沾化乡为朱仲区。1929年4月,黄岛和薛家岛两地属青岛特别市海西区。1930年,胶县朱仲区改为胶县第五区。1942年12月,黄岛和薛家岛两地划归为青岛特别市胶州区,薛家岛为胶州区直属镇,黄岛归胶州区第五区。1944年,黄岛和薛家岛两地再次从胶州区析出划归伪青岛特别市海西区。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黄岛、薛家岛、辛安全境解放。同时成立珠山县民主政府,亦即诸胶县民主政府。黄岛、薛家岛、辛安全部划属珠山县。11月,珠山县撤销归并胶县。1946年9月,再次从胶县析出,划属新成立的胶南县。先辖于滨北专员公署,1950年又辖于胶州专员公署。1956年7月撤胶州专员公署,改辖于昌潍专员公署。1958年10月辖于青岛市。1961年复归昌潍专员公署。

1973年6月,国务院决定,西起胜利油田孤岛,东至昌潍地区胶南县的黄岛,铺设原油管线一条。并在黄岛建设末站原油储存库一处和年吞吐量1000万吨的原油输出码头一座。原昌潍地区革命委员会组建了昌潍地区黄岛建港指挥部,负责建港事宜。该数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于1976年6月相继建成投产使用。1976年10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黄岛、薛家岛、辛安3处公社从胶南县划出,组建黄岛革命委员会,为县级建制。同时,中共昌潍地区委员会亦建立中共昌潍地区黄岛工作委员会。1979年1月,又经国务院批准,将黄岛革命委员会从昌潍地区分出,归属青岛市,为青岛市黄岛区,县级市区建置。

1984年10月20日,国务院批准在黄岛地域设立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为首批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之一;1985年3月28日正式动工兴建。地处胶洲湾西岸,东经120°13′,北纬36°02′,面积约15平方千米。1986年3月成立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992年,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域扩大到黄岛全区,两区体制合一。1997年,面积扩展到181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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