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山东省行政区划

1958年底,山东省辖6专区、2省辖市,10县级市、71县、11市辖区、1公社。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济南市  4区  1市  6县
 市中区       天桥区       历下区       槐荫区
 泰安市
 章丘县(明水)   长清县(城关)   莱芜县(城关)   新泰县(城关)   历城县(洪家楼)  宁阳县(城关)
青岛市  7区  3县
 市南区       市北区       台西区       台东区       四方区       沧口区
 崂山郊区
 即墨县(城关)   胶 县(城关)   胶南县(王戈庄)
淄博专区  驻淄博市  1市  6县  1公社
 淄博市
 邹平县(城关)   博兴县(城关)   沾化县(福国)   惠民县(城关)   无棣县(城关)   广饶县(城关)
 孤岛人民公社(友林村)
昌潍专区  驻潍坊市  1市  10县
 潍坊市
 昌邑县(城关)   临朐县(城关)   昌乐县(城关)   平度县(城关)   寿光县(城关)   益都县(城关)
 诸城县(城关)   高密县(城关)   五莲县(洪凝)   安丘县(城关)
烟台专区  驻烟台市  2市  8县
 烟台市       威海市
 荣城县(崖头)   栖霞县(城关)   招远县(城关)   海阳县(东村)   文登县(城关)   蓬莱县(城关)
 掖 县(城关)   莱阳县(城关)
临沂专区  驻临沂市  1市  10县
 临沂市
 沂水县(城关)   平邑县(平邑)   费 县(城关)   莒 县(城关)   沂源县(南麻)   蒙阴县(城关)
 莒南县(十字路)  日照县(城关)   郯城县(城关)   苍山县(卞庄)
济宁专区  驻济宁市  1市  16县
 济宁市
 汶上县(城关)   曹 县(城关)   巨野县(城关)   曲阜县(兖州)   鄄城县(城关)   单 县(城关)
 邹 县(城关)   梁山县(后集)   菏泽县(城关)   峄 县(枣庄)   泗水县(城关)   郓城县(城关)
 金乡县(城关)   滕 县(城关)   微山县(夏镇)   成武县(城关)
聊城专区  驻聊城市  3市  12县
 聊城市       德州市       临清市
 高唐县(城关)   寿张县(城关)   平原县(城关)   夏津县(城关)   冠 县(城关)   临邑县(城关)
 商河县(城关)   肥城县(城关)   茌平县(城关)   齐河县(城关)   范 县(樱桃园)  东平县(城关)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月22日制订了《关于改变专署的性质任务和调整机构编制》(草案),这个文件重新强调要使专署真正成为省人民委员会派出的督察机关。其任务是代表省人民委员会督促检查和指导所属各县的工作。与此相应,省人委直接领导县、县人委直接对省人委负责。专署机构的编制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和精简。
  8月至12月期间全省县机关驻地的通名由原来的××镇陆续更改为××公社。

◎内务部1958年4月18日批准:
 1.临清县的冯圈乡(冯圈、郭圈、杨圈、丘圈等4个自然村)划归馆陶县领导。
 2.肥城县的段天井、铁山2村划归平阴县领导。
 3.济宁县的前、后、中三里营及小赵庄等4个村划归济宁市领导。
 4.济南市全部郊区划归历城县领导。
 5.长清县的大杨庄、担山屯、宋家庄、前周王庄、后周王庄、仁里庄、郑家庄、董家庄、马家庄、陡沟、黄山店、大庙屯、任家庄、张家庄、王付庄、水屯、鸡而屯、殷家林、河头王家庄、北桥庄、罗而庄、六律庄、第三峪、第四峪、杨乱、白果园、大石桥、榆行、小北峪、小窑、石灰沟、台子池、十八盘、上陈家庄、下陈家庄、蔡柳沟、花坦庄、狼窝、三合庄、辛庄、小北庄、候家庄、九曲、黄豆峪等44个自然村划归历城县领导。
 6.章丘县的牛旺、东、北、西徐马、高家庄、界沟河等6个自然村划归历城县领导。
 7.齐河县的梅花花山村、山东村、山西村、月牙坝等4个自然村划归历城县领导。
◎历城县驻地由赵家庄迁至洪家楼。(1958年4月历城县人民政府报告备案)
◎将招远县的昌丘、于家村、沟子于家村、小韩家村、大杨家村、小杨家村等6个村划归掖县领导。(1958年4月)
◎设立泰山市,以泰安县城关镇的行政区域及其附近地区为其行政区域。(国务院1958年6月批准)
◎将文登县的埠前乡划归牟平县;将小城乡与温泉乡的南、北虎口、庙口、壁子等4个村划归威海市领导。(1958年7月)
◎济宁县的薛口、西刘庄2乡及许庄乡的一部村庄划归济宁市领导。(1958年9月)
◎章丘县驻地由城关迁至明水。(1958年9月)
★城武县改名为成武县。(1958年10月18日国务院批复)(据城武县志记载,成武古汉邑,以高帝驻蹕得名,至明洪初铸印误加以土,至今因之,从此误“成”为“城”,延用下来,因本省尚有武城县,因字形相同,往往将城武为武城之误,于改。)
◎孤岛人民公社原属广饶县,现由淄博专署领导。(析利津县东部的建林、永安等4处人民公社设立县级孤岛人民公社)(1958年10月20国务院批准)
◎青岛市崂山郊区的辛家庄、逍遥村、大尧家、徐家村划归市南区。(1958年9月)
★撤销福山县,将其行政区域划归烟台市。(1958年10月20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决定)
◎济阳县将陈家、国家、高家、道口等4村划归商河县领导。(1958年10月)
◎淄博市淄川区所辖傅家,邹平县房镇、马尚,桓台县石桥、江西、卫固等处人民公社划归张店区。(1958年10月)
◎峄县驻地由峄城镇迁至枣庄。(1958年11月21日)
★1958年12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3次会议决定:
 1.撤销泰安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泰山市,并将泰山市改名为泰安市。
 2.撤销博山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淄博市。
 3.撤销利津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沾化县
 4.撤销阳信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无棣县
 5.撤销滨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惠民县。
 6.撤销齐东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邹平、博兴2县
 7.撤销桓台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博兴县。
 8.撤销定陶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菏泽、成武2县。
 9.撤销济宁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济宁市和微山县。
 10.撤销嘉祥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济宁市和金乡、郓城、巨野3县
 11.撤销滋阳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曲阜县。
 12.撤销武城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夏津县。
 13.撤销乐陵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商河县。
 14.撤销济阳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临邑县。
 15.撤销平阴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东山县。
 16.撤销临清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临清市。
 17.撤销馆陶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冠县。
 18.撤销阳谷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寿张县。
 19.撤销莘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范县、冠县2县。
 20.撤销东阿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茌平、寿张2县。
 21.撤销禹城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高唐、齐河2县。
 22.撤销德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德州市和平原县。
 23.撤销聊城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设立聊城市。
 24.撤销长岛、黄县2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蓬莱县。
 25.撤销莱西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莱阳市。
 26.撤销牟平、福山2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莱阳县。
 27.撤销乳山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文登、海阳2县和烟台市。
 28.撤销潍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潍坊市。
 29.撤销临淄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益都县。
 30.撤销临沂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设立临沂市。
 31.撤销沂南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莒县、蒙阴、沂水3县和临沂市。
◎1958年11月山东省决定:
 一、专区的调整:
 1.撤销泰安专区,将东平、平阴、肥城3县划归聊城专区;将泰安市及章丘、长清、泰安、莱芜、宁阳6县划归济南市领导。
 2.撤销菏泽专区,所属各县全部划归济宁专区。
 3.惠民专署与淄博市合并为淄博专区,专署驻淄博市张店。原属惠民专区的商河、临邑、乐陵、济阳4县划归聊城专区。淄博市改为专署辖市。
 4.昌潍专区的博山县划归聊城专区;胶县、胶南2县划归青岛市领导。
 5.莱阳专区的即墨县划归青岛市领导。专署迁驻烟台市,并更名为烟台专区
 二、县市建制的撤消与合并
 1.撤销利津县的建制,将所属地区全部并于沾化县
 2.撤销滨县的建制,将所属地区全部并于惠民县领导。县治迁驻北镇。(除阎家公社66个村划归沾化县外,其余并入惠民县。)
 3.撤销阳信县的建制,将所属地区全部并于无棣县。
 4.撤销桓台县的建制,将原辖的石桥、江西、卫固等3个乡共53村,划归淄博市领导,其余地区全部并于博兴县。
 5.撤销齐东县,的建制,将原辖的东方红二、四、五、六、七社划归邹平县领导;一、八、九社划归博兴县;(所辖之九户、青城、黑里寨、花沟、魏桥、码头等6处人民公社并入邹平县,其余并入博兴县。)同时将博兴县东部打渔张灌区一带的太阳升五、六、七、八、九、十社,划归广饶县。
 6.撤销博山县的建制,将所属地区全部全部并于淄博市。所辖南博山、郭庄、源泉、池上4处人民公社划归博山区;其余口头、太河、边河、田庄、峨庄、蓼坞、南仇等7处人民公社划归淄川区。(其所辖东坪、太河、蓼坞等8处人民公社划入淄川区;淄川区所辖苏孔等2乡划归周村区,傅家乡18个自然村划归张店区。)
 7.撤销定陶县的建制,将保宁、张湾、力本屯、邓集等4个乡(3个公社),划归菏泽县;其余地区全部划归成武县领导。
 8.撤销嘉祥县的建制,将西部的黄垓、老僧堂、梁保寺等3个乡及张楼附近的村并入郓城县;孟姑集、熏山2个乡及大山头乡的西半部划归巨野县;核桃园、满洞2乡划归金乡县;其余全部划归济宁市领导。
 9.撤销济宁县的建制,将康驿公社划归汶上县;马坡公社(以万福河为界)划归微山县;其余全部地区并于济宁市。
 10.撤销滋阳县的建制,将所属地区全部并于地区曲阜县。县机关由曲阜城迁驻兖州城。
 11.撤销莘县的建制,将北部的王奉、燕店2个乡划归范县;其余全部并于冠县。
 12.撤销馆陶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冠县。
 13.撤销临清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临清市领导。
 14.撤销阳谷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寿张县。
 15.撤销东阿县的建制,将曹庙、刘集2公社划归茌平县;其余地区全部地区并于寿张县。
 16.撤销禹城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高唐县。
 17.撤销德县的建制,将咸河以北地区全部划归德州市;漳卫新河以东之9个人民公社并入平原县。
 18.撤销乐陵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商河县。
 19.撤销济阳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临邑县。
 20.撤销平阴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东平县。
 21.撤销武城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夏津县。
 22.聊城县改建为聊城市。
 23.撤销长岛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蓬莱县。原长岛县行政区域设立长岛人民公社。
 24.撤销黄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蓬莱县。
 25.撤销莱西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莱阳县。
 26.撤销乳山县的建制,将南黄、洋村2乡划归文登县;将育黎、崖子、午极、石头圈、上册、冯家、下初、诸往等8个乡划归烟台市领导;夏村、海阳所、白沙滩、唐家、乳山寨5个乡划归海阳县。
 27.撤销牟平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烟台市。
 28.撤销福山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烟台市。
 29.撤销潍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潍坊市。
 30.撤销临淄县的建制,所属地区全部并于益都县。
 31.临沂县改建为临沂市。
 32.撤销沂南县的建制,将苏村、铜井、库沟、界湖、蒲汪、张哨、张庄、新集、白石埠等9个乡及依汶、孙祖2乡的50个村划归沂水县;将马牧池、双后、岸堤、孟良崮等4个乡及孙祖乡的28个村划归蒙阴县;李官、青驼、砖埠子、葛沟、杨坡等5乡划归临沂县领导。将张哨乡东部7个村、蒲王东部6个村划归莒县领导。
 33.泰安县与泰山市合并为泰安市。
 三、个别县界的调整:
 1.苍山县的税郭乡划归峄县领导。
 2.沂水县官庄乡划归安丘县领导。
 3.新泰县的石莱乡划归泗水县领导。
 4.滕县的欢城、殷庄2个乡和金河乡的7个村划归微山县领导。
 5.邹县南部王村、看庄2乡各一部共计26村划归滕县领导。
 6.文登县的草庙、温泉、石岭等3个乡及小院乡的4个村划归威海市领导。
 7.荣成县的桥头、泊于家、观里等3个乡划归威海市领导。
 8.平原县的四女寺、黄河崖、沙王庄、卜官屯登个乡划归德州市领导。
◎牟平县将原通海乡的大、小虎岚、正甲夼、卧龙、石字岘、田家庄等6个自然村划归乳山县。
◎1958年春,原属巨野县的薛家庄、南李庄2村划归嘉祥县孟姑集区。
◎1958年11月,沂水县官庄(原箕山区)公社划入安丘县。同时撤销沂南县,将其所属的苏村、铜井、库沟、界湖、蒲汪、张家哨、张庄、辛集、白石埠、依汶10个公社和孟良崮(孙祖)公社的15个村,共481个村划归沂水县。
◎滕县的驩城、殷庄两个公社69个自然村划入微山县。(1958年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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