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历史沿革

甘洛系藏语,意为苦尽甘来。西汉在今县境东北部设置灵关道(亦名灵道县),西北部设置阑县。蜀汉改灵关道为新道县,西晋泰始九年(273年)改为护龙县,并废阑县。南北朝刘宋时期改为新兴县,并重新设置阑县。北周废阑县、新兴县,将县治迁至今越西境内置邛部县。唐末,今县境为南诏北域,历北南两宋。

元中统六年(1256年)于邛部县设邛部川安抚招讨使,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改为邛部州。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改邛部州为越西卫,弘治中在今海棠置镇西守御后千户所,辖地包括今甘洛疆域,并节制“ 带密土千户”与“ 带田坝密土千户”。两千户土司管理境内“夷务”,隶属越西卫。清改卫为厅,将镇西守御后千户所改卫都司府,承旧制。

民国二年(1913年),越西废厅置县,在今甘洛地方设海棠区,辖海棠、启明两乡。实施共和后,甘洛的两土司虽未册封,其后裔仍在原辖地行使彝区“夷务”管理职权。1956年12月设呷咯县。1959年因呷咯字体生僻更名为甘洛县。

1996年,甘洛县辖7个镇、21个乡:新市坝镇、玉田镇、田坝镇、吉米镇、斯觉镇、海棠镇、普昌镇、阿嘎乡、尼尔觉乡、石海乡、乌史大桥乡、则拉乡、团结乡、两河乡、阿尔乡、里克乡、阿兹觉乡、苏雄乡、沙岱乡、波波乡、坪坝乡、拉莫乡、胜利乡、前进乡、黑马乡、蓼坪乡、嗄日乡、新茶乡。县政府驻新市坝镇。

2004年,甘洛县辖新市坝、田坝、海棠、玉田、斯觉、吉米、普昌7个镇和里克、阿兹觉、乌史大桥、黑马、苏雄、沙岱、新茶、坪坝、团结、拉莫、波波、阿尔、石海、两河、前进、胜利、蓼坪、嘎日、则拉、阿嘎、尼尔觉21个乡。

2019年末,全县辖7个镇、21个乡(合计28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新市坝镇、田坝镇、海棠镇、吉米镇、斯觉镇、普昌镇、玉田镇、前进乡、胜利乡、新茶乡、两河乡、里克乡、尼尔觉乡、拉莫乡、波波乡、阿嘎乡、阿尔乡、石海乡、团结乡、嘎日乡、则拉乡、坪坝乡、蓼坪乡、阿兹觉乡、乌史大桥乡、黑马乡、沙岱乡、苏雄乡。共有2个居委会、227个村委会。县政府驻新市坝镇团结南街393号。

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川府民政〔2020〕7号)批复同意甘洛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二)撤销阿兹觉乡、苏雄乡,设立苏雄镇,以原苏雄乡和原阿兹觉乡阿兹觉村、吉乃彝各村、凉红村、治勒村所属行政区域为苏雄镇的行政区域,苏雄镇人民政府驻阿兹觉村阿兹觉路49号。 (十三)撤销乌史大桥乡、黑马乡,设立乌史大桥镇,以原乌史大桥乡、原黑马乡和原阿兹觉乡卡尔村所属行政区域为乌史大桥镇行政区域,乌史大桥镇人民政府驻乌史村乌史路44号。 (十四)撤销里克乡、阿尔乡和石海乡,将原里克乡和普昌镇特尔莫村、西西呷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市坝镇管辖,新市坝镇人民政府驻城北社区团结北街238号。 将原阿尔乡和原石海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昌镇管辖,普昌镇人民政府驻普昌村1组96号。 (十五)撤销蓼坪乡、坪坝乡,将原蓼坪乡和原坪坝乡坪坝村、石十儿村、双马槽村、窑厂村、三匹岩村、松树坪村、巴洛村、三十户村、黄水塘村、林子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海棠镇管辖,海棠镇人民政府驻东门村3组1号。 (十六)撤销前进乡、胜利乡和两河乡,将原前进乡、原胜利乡和原两河乡马尔朵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田坝镇管辖,田坝镇人民政府驻新店村滨河路18号。 将原两河乡秀水村、两河村、白坤村、泥水村、中普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新茶乡管辖,新茶乡人民政府驻响水村3组66号。 将原两河乡俄洛村、泥觉村和原坪坝乡磨子沟村、扎地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沙岱乡管辖,沙岱乡人民政府驻舍底村3组5号。 (十七)撤销则拉乡,将原则拉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田镇管辖,玉田镇人民政府驻永久村1组1号。 (十八)撤销阿嘎乡、波波乡,将原阿嘎乡和原波波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吉米镇管辖,吉米镇人民政府驻色达村4组160号。 (十九)撤销尼尔觉乡、拉莫乡,将原尼尔觉乡和原拉莫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斯觉镇管辖,斯觉镇人民政府驻依乌村1组84号。

调整后,全县辖9个镇、4个乡(合计13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新市坝镇、田坝镇、海棠镇、吉米镇、斯觉镇、普昌镇、玉田镇、苏雄镇、乌史大桥镇、新茶乡、团结乡、嘎日乡、沙岱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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