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青海省行政区划

1956年底,青海省辖6自治州、1市、1工作委员会,28县、5自治县、5工作委员会。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西宁市
 4区
 城东区       城西区       东郊区       西郊区
省辖单位
 湟中县(鲁沙尔镇) 乐都县(碾伯镇)  大通县(城关镇)  民和县(上川口镇)
 湟源县(城关镇)  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        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积石镇)       河南蒙族自治县(有干滩)
海北藏族自治州 驻亹源回族自治县 3县、1自治县
 海晏县(三角城)  祁连县(八宝)   冈察县(沙柳河)  亹源回族自治县(浩亹镇)
黄南藏族自治州 驻同仁县 3县
 同仁县(隆务镇)  泽库县(锁乃亥)  尖扎县(马克唐)
海南藏族自治州 驻共和县 5县
 共和县(恰卜恰)  兴海县(大河坝)  贵德县(河阴镇)  同德县(尕巴松多) 贵南县(鲁仓)
果洛藏族自治州 驻吉迈滩  4县
 甘德县(甘德)   达日县(达日)   久治县(智清松多) 班玛县(塞来唐)
玉树藏族自治州 驻玉树县 6县
 玉树县(结吉镇)  称多县(周筠)   囊谦县(香达)   治多县(加吉博洛格)
 杂多县(萨呼腾)  曲麻莱县(色吾沟)
海西蒙藏哈萨克族自治州 驻察汗乌苏 2县、1工作委员会
 都兰县(香日德)  天峻县(热那亥)  德令哈工作委员会(巴音河)
柴达木盘地工作委员会 驻大柴旦 4工作委员会
 茫崖临时工作委员会(茫崖)       噶尔穆工作委员会(噶尔穆)
 唐古拉山工作委员会(温泉)       马海临时工作委员会(马海)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1955年11月15日青海人民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1956年1月18日国务院批准:
 1.设立德令哈工作委员会,由海西蒙藏哈萨克族自治州领导。
 2.设立茫崖临时工作委员会(县级),驻茫崖;设立马海临时工作委员会(县级),驻马海。这两个临时工作委员会,由柴达木盆地工作委员会领导。
 3.设立唐古拉山工作委员会(县级),驻温泉,由柴达木盆地工作委员会领导。
 4.建立柴达木盘地工作委员会,辖:茫崖、噶尔穆、 唐古拉山、马海4个县级工作委员会。
★ 青海湟中县的中兴、三寨、得眒、润泽、后子河、彭家寨、水磨、总寨、新安庄、谢家寨、三其、吴仲、鲍家寨、小峡、红庄等15个乡和阴山堂、古城岩、石家营3个自然村及该县西川扎麻隆以东(包括湟水两岸的川道、村庄)和西纳川大石头以南(包括拉沙河两岸的川道、村庄)的地区,互助县的和平、高寨等2个乡和朱家庄、上鲍庄、下鲍庄、上宋家、下宋家、韩家庄6个自然村,大通县的黄家寨、长宁堡、元溯3个乡和新城、陶家寨2个自然村划归西宁市领导。(1956年7月14日国务院批复)
◎西宁市升格为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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