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历史沿革

夏商时为“雍州之城”。秦属北地郡,汉武帝分北地郡置安定郡,现西吉县地域属安定郡。三国时今县境南部属曹魏雍州安定郡,西北部被羌胡占领。两晋时仍属安定郡。隋时先属原州,后属平凉郡。唐属原州。北宋时属秦凤路,天禧元年(1017年)在今将台乡火家集置羊牧隆城,庆历三年(1043年)改为隆德寨。金时升隆德寨为隆德县,今县境东、南及西南部属其管辖,县属德顺州。今县境西北部属西夏的西安州。

元代至元年间,隆德县迁治于今隆德县城,今县境西南部属其管辖,隶陕西行中书省静宁州,今县境东北部属开城府。明时属陕西布政使司关西道平凉府固原州隆德县管辖。县境沐家营一带为朱元璋养子黔宁王沐英牧地,新营、旧营一带为朱元璋十四子朱模牧地。清初属陕西,后归甘肃省,属固原、海原、隆德三县辖地。同治十三年(1874年),在硝河城置州判,属固原直隶州。民国初年隶甘肃省泾源道。

1938年—1941年,固海地区三次爆发回民起义,国民党为加强其统治,于民国31年(1942年)设置西吉县,以境内席芨滩演化得名,当时属甘肃省陇东专区,驻穆家营。新中国成立后,属甘肃省定西专区。1950年5月改属平凉专区。1953年9月,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成立,西吉属其管辖。1955年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改置为固原回族自治州。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西吉县归属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专区(1970年改为固原地区,2001年改为地级固原市)。

 

1942年置县时,全县辖3镇6乡63保(城关镇辖10保,新营镇辖7保,三合镇辖6保,白崖乡辖7保,硝河乡辖8保,将台乡辖7保,兴平乡辖7保,平峰乡辖6保,蒙宣乡辖5保)。1949年解放后,废除保甲制,实行区乡村制,全县分为6区52乡。第一区驻穆家营,辖夏寨、大滩、穆营、万崖、水泉、袁河、马营、小川、大坪、高同、大岔、西滩等12乡;第二区驻新营,辖新营、新克、白城、二府营、红耀、碱滩等6乡;第三区驻党家岔,辖全合、业集、赵坪、田坪、马建、苏堡、羊路、三合等8乡;第四区驻平峰,辖平峰、金塘、民和、高洼、陈滩、兴平、关川、王民等8乡;第五区驻将台,辖将台、东坡、牟谢、张堡、马莲、贯泰、新堡、硝河、隆堡等9乡;第六区驻白崖,辖白崖、沙沟、小坡、旧堡、窑庄、大庄、偏城、鹞川、陶堡等9乡。

1952年7月,划出平峰区(第四区)的兴平、王民、关川3乡,城关区(第一区)的大坪、西滩、大岔3乡,组建为兴平区,排序为第五区,驻兴平;划出将台区(第五区)的隆堡、新堡、硝河3乡,白崖区(原第六区)的大庄、窑庄2乡,城关区(第一区)的夏寨乡,组建为硝河区,驻硝河,排序为第七区;原第五区改为第六区;原第六区改为第八区。1953年12月,将隆德县的兴隆区划归西吉县,置为第九区(辖兴隆、新店、公易、高城、杨河、玉河、四合、北台、张程、杨茂等10乡),驻兴隆;将静宁县单民区所辖的单民、河东、河西3个乡划归西吉县,置为第十区,驻单民;同年兴隆区的张程、杨茂、高城3乡划归单民区(第十区)。1954年5月,固原县张易区的什字、官堡2乡划归西吉县;将官堡乡划分为官堡、玉湾2乡,又将兴隆区辖的北台、四合2乡划出,置为第十一区,驻什字。

1955年6月,撤销城关区的穆营乡,改置为穆营镇。1956年,撤销平峰、硝河、单民3个区。原平峰区所属的金塘、民和、高洼、陈滩4乡撤销,辖地并入平峰乡,划归兴平区;原硝河区所属的夏寨乡划归城关区管辖,硝河、大庄、隆堡、窑庄、新堡5个乡划归将台区;原单民区的杨茂乡撤销,并入单民乡,河东、河西、高城3个乡撤销,改置为团结乡,连同张程乡划归兴隆区管辖。城关区撤销大泉乡,并入小川乡;撤销万崖、马营2乡,并入袁河乡;撤销大滩乡,并入夏寨乡。新营区撤销碱滩乡,并入新营乡。蒙宣区撤销张堡乡,并入马莲乡;撤销东坡、牟谢2乡,其所属川区村,划归将台乡,所属的山区村与马莲乡的南坡、北坡、朱家湾村合置为海原乡。白崖区撤销小坡乡,并入白崖乡。什字区撤销四合、玉湾2乡,分别并入什字乡、官堡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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