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化德县达拉乡的羊坊沟村划归商都厢黄旗。(1958年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
◎撤销乌兰察布盟驻白云鄂博办事处,设立白云鄂博镇。由乌兰察布盟人民委员会领导。(1958年2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
◎1958年3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令:
 1.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后联合旗原属乌兰察布盟,现划归巴彦淖尔盟。
 2.原属乌兰察布盟的固阳县、白云鄂博区划归包头市领导。
◎乌兰察布盟、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锡林郭勒盟、昭乌达盟7个盟人民委员会,均改设为盟专署,作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分别于1958年4月5日和17日报告)
★1958年4月2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6次会议决定:
 1.撤销河套行政区,将原河套行政区所辖的4县、2旗、1镇划归巴彦淖尔盟。
 2.撤销平地泉行政区,将原平地泉行政区所辖的10县、4旗、1市划归乌兰察布盟。
 3.撤销狼山县,将原狼山县行政区域划归杭锦后旗。
 4.将原河套行政区直辖的陕坝镇改为旗辖镇,划归杭锦后旗。
 5.撤销安北县,将原安北县的行政区域划归乌拉特前旗。
 6.撤销萨拉齐县,将原萨拉齐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土默特旗和包头市
 7.撤销武东县,将原武东县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四子王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卓资县和武川县。
 ⊙ 萨拉齐县于5月25日撤销。西部的杨圪楞、鄂尔圪逊、沙尔沁、大巴拉盖等4个乡划归包头市,其余行政区域均划归土默特旗。土默特旗人民委员会移驻萨拉齐镇。
 ⊙ 武东县于5月20日撤销。北部的后哈卜泉、乌兔沟、英兔、库伦图、二元井、活佛滩、忽鸡图7乡划归四子王旗;东部的蒙古寺、上西河于、大滩、大井、广益隆、麻迷兔、头号、阳坡子、义合隆9划归察哈尔右翼中旗;将南部的吉庆营、东河子、大同营子、旗下营、红召、巨宝庄、福兴、速力图8乡划归卓资县;将西部的厂汗此老、高家沟、西河子、东梁底4乡划归武川县。
◎乌兰察布盟盟公署由固阳县迁驻集宁市(国务院1958年4月21日批准)
◎巴彦淖尔盟盟公署由巴彦浩特市迁驻磴口县的三盛公镇。(国务院1958年4月22日批准)
◎平地泉行政区原属土默特旗的朱亥、美岱、讨速号、八拜、章盖营等5个乡划归呼和浩特市领导。(1958年5月1日)
★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7次会议决定:
 1.撤销莫力达瓦旗,将原莫力达瓦旗的行政区域设立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
 2.撤销索伦旗,将原索伦旗的行政区域设立鄂温克族自治旗。
 ⊙ 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于1958年8月15日正式成立;鄂温克族自治旗于1958年8月1日正式成立。
◎将四子王旗八号地区的海青花、二井泉等2个大乡,包括海青花、三井泉、大西、土城、明乐等5个乡划归察哈尔右翼后旗领导。(1958年6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
◎苏尼特右旗驻地由温都尔庙迁至赛汗塔拉镇。(1958年6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
★1958年7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7次会议决定:
 1.撤销达拉特后旗,将原属行政区域并入五原县。
 2.撤销固阳县,将固阳县的乌兰胡同、聚宝两个乡划归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其余地区均划归包头市。
◎土默特旗的后窑子乡划归包头市领导。(1958年8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批准)
★1958年9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9次会议决定:撤销巴彦浩特市,将其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阿拉善旗。1958年10月4日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国务院决定撤销巴彦浩特市的通知》,决定原巴彦浩特市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阿拉善旗管辖。
◎撤销固阳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设立包头市固阳区。(1958年9月5日包头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撤销乌兰察布盟白云鄂博镇,将该镇的行政区域全部设立包头市白云矿区。(1958年9月5日包头市人民委员会批准)
◎1958年9月17日察哈尔盟化德县与河北省商都县关于二道河房子乡吴殿明沟村和卯都乡卯都房子村的行政界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由卯都房子小庙往北至井卜子为点,以白旗大道往东三十步为界。界以东属化德县,界以西属商都县。
 2.以井卜子往东三十步至苗圃东端为点,往东三十步以两点成直线为界。界以东属化德县,界以西属商都县。
 3.以毛都分子现有苗圃至黄石牙山为点往东三十步为界。界以东属化德县,界以西属商都县,现设石堆为临界标。
◎撤销察哈尔盟,所属各县、旗均划归锡林郭勒盟(国务院1958年9月26日批准)
◎乌兰察布盟武川县所属的太平、二里半、点素不浪和二分子乡的巨丰农业社等3个乡1个社划归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同时将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的红山子乡和希拉木楞苏木、公忽洞部分草滩划归武川县。(1958年10月10日)
★1958年10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决定:
 1.设立赤峰市,市的行政区域为原赤峰县的赤峰镇为中心的附近地区和翁牛特旗、敖汉旗、喀喇沁旗的部分地区。
 2.撤销赤峰县,将原属地区划归赤峰市、翁牛特旗、克什克腾旗、喀喇沁旗。
 ⊙ 翁牛特旗所属的老府、哈拉道口2个乡划归赤峰市红山区管辖。赤峰县所属的解放营子、西山、桥头、官地、岗子、台子、东山、大碾子等8个乡划归翁牛特旗领导;喀喇沁旗所属平庄镇、美丽河乡、太平地乡、五家乡和乃林乡的一部分划归赤峰市。(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蒙民民嘎字第89号】批准)
★1958年11月2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2次会议决定:
 1.撤销通辽县,将原县的行政区域全部划归通辽市。
 2.撤销郡王、扎萨克2个旗,将原两旗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伊金霍洛旗。
◎杭锦后旗旗驻地由三道桥迁至陕坝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1958年批准)
◎拉特前旗政府移驻西山嘴,暂驻扒子补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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