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区历史沿革

今普兰店市境在战国时期属燕国辽东郡。秦时属辽东郡。公元前107年,置沓氏县(治今铁西办事处)。公元190年属新置的平州辽东郡。404年(西晋末年)被高句丽割据。668年(唐代)市境为安东都护府所辖。公元919年(辽神册四年)置扶州、苏州,市境分属二州。金末分属复州、金州。元代分属金、复州万户府。明代分属金州卫、复州卫、清代分属复州、宁海县(1843年后改为金州厅)。

1898年3月沙俄强迫清政府签订《旅大租地条约》,同年5月签订《续订旅大租地条约》占据旅大。1899年8月沙皇敕令实行“关东州”官制,设貔子窝(今皮口镇)等4市5区。1905年俄日签订《朴茨茅斯和约》,沙俄将其旅大租借权转让给日本。日军占领金州,置金州军政署,下设貔子窝、普兰店、亮甲店等5个管区。1908年普兰店管区改为出张所,隶属金州民政支署,1919年关东都督府改为关东厅,1930年,金、普民政支署升格为民政署。1934年设关东局,下设关东州厅,并实行会制,今市境南部设貔子窝民政署、普兰店民政署,下设38个会。1931年,日本侵占了东北三省,将辽宁省改为奉天省,辖复县(今瓦房店市)。伪满洲国成立后,今市境北部属伪满洲国之复县。1936年伪满洲国实行街村制,被复县辖制的有复东、田家等16个村全部和复东镇的大部、天台村的小部分。

1945年9月分金县、复县部分地区设新金县(日伪统治时期设置的貔子窝、普兰店民政署所辖38个会地域),25日,新金县民主政府在貔子窝成立。1945年11月隶属安东省;1946年6月隶属辽南行政公署(1946年11月~1947年6月期间被国民党军占领),1948年8月隶属辽宁省,1949年5月隶属辽东省;1954年8月隶属辽宁省。1956年2月改隶辽阳专区。1958年11月经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批复,新金县政府从貔子窝镇迁到普兰店镇,县直机关从15日起正式办公。1959年1月划归旅大市;1966年6月改归辽南专区;1968年12月隶属旅大市。1991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新金县,设立普兰店市(县级)。1992年2月28日,普兰店市正式挂牌成立。2015年10月13日,国务院(国函[2015]187号)批复同意撤销县级普兰店市,设立大连市普兰店区。

 

1945年9月建置之初,仅设貔子窝、普兰店、城子疃3个区。1945年末又增设杨树底、登沙河、杏树屯、亮甲店、三十里堡、长山岛等区;同时将解放前原属复县的莲山、星台、骑河、复东、墨盘、双塔6个行政村(相当于解放后的区)划入新金县。1946年3月,合星台与骑河二村为星河区、新设唐家房区。同时将在苏联驻军石河驿界线以南的登沙河、亮甲店和三十里堡3个区划归金县。1946年4月,海洋岛、乌蟒岛划归庄河县。6月,增设辟朝阳、赞子河和广鹿岛3个区。同年11月,新金县共有貔子窝、普兰店、城子疃、复东、双塔、莲山、星河、杨树底、唐家房、朝阳、赞子河、长山岛和广鹿岛共13个区。

1946年11月26日,国民党军占据新金县的大部分地区,将日伪时属复县的行政村仍归复县,在原日占“关东州”貔子窝民政署辖地(除长山列岛)和普兰店民政署辖地(除在苏军岗里部分),建立起“金县”,并重划乡、镇,乡下设保、甲。1947年2月,将长山列岛之长山区和广鹿区划归金县。

1947年6月6日新金县第二次解放当时,辖11个区。7月,复县所辖的白山、孤山两区划归新金县;将星河区改为星台区,同时增设骑河区。同年秋增设长山寺、四平、沙河、郑窑和墨盘5个区,共计19个区。1948年1月,增设夹心子区。同年3月,撤销貔子窝、普兰店、城子疃、夹心子4个行政区,新设碧流河、太平两个行政区和貔子窝、普兰店、城子疃3个镇。同年12月8日,万福县建制撤销后,其所辖之安波、俭汤、岔沟3个区划归新金县。至此,全县共设21区、3镇,下辖305个行政村、21街。

新中国成立后,仍保持1945年设置时的面积2769.9平方千米。1949年10月人口48.7万人。1949年12月7日,经辽东省政府批准,将21个行政区、3个镇,合并为17个行政区、1个镇,原貔子窝、城子疃两个镇改为区,撤销碧流河、郑家窑、长山寺、骑河、墨盘、白山等6个行政区。

1950年8月15日,根据辽东省政府令,将17个区按数序排列:貔子窝区为第1区;赞子河区为第2区;城子疃区为第3区;复东区为第4区;星台区为第5区;双塔区为第6区;俭汤区为第7区;安波区为第8区;岔沟区为第9区;四平区为第10区;孤山区为第11区;莲山区为第12区;沙河区为第13区;朝阳区为第14区;太平区为第15区;唐家房区为第16区;杨树房区第17区;普兰店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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