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历史沿革

庄河旧名红崖子,此名来自于城北五里许天释山南边一带的土岗。此岗呈赤色,旭日东升之时,远远望去宛若笼罩在一片丹霞之中,故称此岗为红崖子。庄河地名以庄河水流于此地而命名。清光绪32年(1906年)10月,设立庄河厅。1945年9月,庄河县隶属安东省;1946年6月改隶辽南行署区。1946年11月~1947年6月,被国民党军占领。1948年8月隶辽宁省,1949年5月隶辽东省,1954年8月属辽宁省。1956年2月隶安东专区,1959年1月划归旅大市,1966年3月改隶丹东市,1968年12月重新属旅大市(1981年更名为大连市)。1992年9月2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庄河县,设立庄河市(县级)。

1945年,全县面积3891.76平方千米,划为15区、辖349村,村下以自然屯设闾。庄河区辖2里、32村;小孤山区辖34村;青堆子区辖1街、28村;凤窝堡区辖28村;黄岭区辖20村;隈子区辖22村;大营子区辖22村;仙人洞区辖21村;长岭子区辖20村;桂云花区辖23村;明阳区辖20村;高阳区辖20村;大郑区辖20村;石城岛区辖8村;大孤山区辖32村。1946年4月,海洋岛、乌虫莽岛由新金县划入(1947年2月划归金县)。1946年5月15日,县城西北部桂云花区划入新建万福县;东部青堆子、凤窝堡、黄岭、大孤山4个区,划入新建的孤山县。全县为10区:庄河、石城岛、大郑、高阳、明阳、仙人洞、隈子、小孤山、大营子、长岭子;下辖221个村(里)。1946年10月27日至1947年6月6日,国民党在庄河设县政府,其行政区划以东北沦陷时期庄河县区划为基础,建立3镇31乡,乡下设324个保,保下设甲。1947年2月,将海洋岛、乌蟒岛划属金县后,面积为4154.62平方千米。1947年6月6日,庄河第二次解放,恢复10区221村(里)的建制。7月20日改划为21区,共辖119村(里)。

1948年12月8日,万福县建制撤销,将原划属万福县的桂云花、步云山、荷花山3个区重新划回,面积为3179.76平方千米。1949年6月22日,孤山县建制撤销,原属孤山县的青堆子、凤窝堡、黄岭3个区划回庄河县,至1949年9月庄河县共辖27个区、1街、324个村(里)。其中:庄河区辖2里、7村,石山区辖11村,小孤山区辖11村,吴炉区辖11村,黑岛区辖11村,徐岭区辖11村太平岭区辖12村,长岭区辖13村,塔庙区辖8村,大营子区辖12村,高岭区辖10村,仙人洞区辖12村,隈子区辖10村,马道口区辖12村,平山区辖11村,城山区辖10村,大郑区辖10村,高阳区辖10村,花园口区辖10村,明阳区辖10村,石城岛区辖5村,桂云花区辖11村,步云山区辖9村,荷花山区辖12村,青堆子区辖1街、25村凤窝堡区辖32村,黄岭子区辖16村。

1949年10月15日,全县行政区划调整,原27个区改划为2镇:庄河、青堆;18个区:庄河、黑岛、小孤山、青堆子、凤窝堡、黄岭子、大营子、隈子、太平岭、仙人洞、步云山、平山、城山、长岭子、桂云花、大郑、明阳、石城岛;区(镇)辖行政村320个。1949年10月,面积3891.76平方千米,人口54.2万人。1950年4月26日,区名改为以数字排列,两镇仍为原名。1951年5月22日,全县改划为16个区,下属2镇、313村。1952年3月12日,撤销区属镇,全县划为1镇:(庄河镇)、15个区。同年7月,恢复青堆子镇(村级镇),仍属区辖镇。1953年10月11日,庄河镇改为城关区。1955年5月13日,重新按地名命名区名。1956年4月8日,并区划乡,全县划为3个县直属镇、3个县直属乡、8个区,下辖91个区辖乡、302个乡属村。

1957年12月18日,撤区并乡,全县划为2镇、35个乡。1958年5月27日,县境东北部原凤窝堡区的新农、共和两乡9个村,划归东沟县。同年5月末,区划调整,全境划为2镇、25个乡。1958年9月,将原2镇25乡调整为1镇:庄河;19乡:石山、小孤山、青堆、栗子房、南尖、大营子、隈子、马道口、太平岭、蓉花山、步云山、桂云花、长岭、财主房、城山、大郑、花园口、明阳,石城岛。1958年9月6日,全县实行政社合一公社化,将原1镇19乡划为16个公社,即:石山、小孤山、青堆、栗子房、隈子、马道口、蓉花山、桂云花、长岭、城山、财主房、大郑、明阳、步云山、石城岛、庄河镇公社。下设农渔业生产管理区267个,街道2个,以自然屯设农业生产队。年末,农业生产管理区改称农业生产大队,下属仍为农业生产队。

1960年9月1日,石城岛公社(包括王家等岛)划归长海县,同时增设芙蓉公社,全县仍为16个公社,下设268个农渔业生产大队和2个街道;总面积降至3808.27平方千米。1961年6月,缩小公社规模,将原16个城镇、农村公社,划为31个公社:庄河镇、石山、观驾山、杨树房、英烈士、小孤山,黑岛、光明山,大郑、青堆、平山、鞍子山、花院、栗子房、南尖、大营、高岭、塔岭、马道口、太平岭、仙人洞、蓉花山、步云山、横道河、桂云花、长岭、城山、高阳、明阳、尖山、荷花山。农渔业生产大队由原268个,调整为308个。1961年末,杨树房公社改名为徐岭公社。1964年10月,青堆公社城镇部分划出,成立青堆镇公社;马道口公社改名三架山公社。1973年8月20日,“文化大革命”时期更名的公社、大队又恢复原名。1976年10月,撤青堆镇公社,并入青堆公社。1979年1月17日,又恢复青堆镇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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