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历史沿革

2003年8月,于洪区的翟家镇和大青中朝友谊乡在建制上划归铁西新区代管。调整铁西新区行政区域,已划归铁西新区的原属于洪区沙岭镇、于洪乡、杨士乡的部分行政区域(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归铁西新区大青中朝友谊乡。

2005年,于洪区辖9个街道、7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迎宾路街道、北塔街道、陵西街道、沈辽路街道、于洪街道、杨士街道、北陵街道、陵东街道、沙岭街道、平罗镇、马三家镇、大潘镇、造化镇、翟家镇、彰驿站镇、高花镇、大兴朝鲜族乡、大青中朝友谊乡、光辉乡。

2007年1月19日,辽宁省政府(辽政[2007]18号)批准:同意撤销于洪区翟家镇、大青中朝友谊乡,设立翟家、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实际由铁西新区代管)。2007年1月31日,辽宁省政府(辽政[2007]21号)批准:同意撤销于洪区马三家镇、平罗镇、大潘镇(注:由细河经济区代管)、大兴朝鲜族乡建制,保留马三家、平罗、大潘、大兴街道办事处;撤销于洪区造化镇,设立造化街道办事处。2007年7月26日,沈阳市政府(沈政[2007]166号)批准:同意于洪区设立西三环街道办事处及部分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一、同意增设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办事处四至范围:东起沈大高速公路,南至开发区十九路,西至高明、共和、得胜、曹家等4个村东界,北至京沈铁路线;区域面积6.7平方千米,辖2个村、2个社区,人口8.68万人。二、同意对大青中朝友谊、翟家街道办事处进行区划调整。(一)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划出张士村、宁官村、余良村、后谟村和宁官、军营社区。其中张士村、宁官村、宁官和军营社区划入新增设的西三环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13.26平方千米,辖10个村,人口1.68万人。(二)翟家街道办事处划入余良村、后谟村。调整后的翟家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46.41平方千米,辖13个村、1个社区,人口5.15万人。2007年11月20日,沈阳市政府批准(沈政[2007]248号)同意杨士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南阳湖街道办事处;沈辽路街道办事处更名为城东湖街道办事处(实际2007年初变动,2个街道以南阳湖街为界)。

于洪区位于沈阳市西部,东与大东、东陵、皇姑、沈河、铁西、和平6区缘接,南与苏家屯区、灯塔市隔浑河相望,西与细河经济区、辽中县、新民市接壤,北与沈北新区相邻。总面积774(一说700)平方千米(实际管辖区域561平方千米),其中城市规划区面积96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34.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61万人,户籍人口38.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1万人。全区辖17个街道、2个镇、1个乡:迎宾路街道、北塔街道、陵西街道、于洪街道、北陵街道、陵东街道、沙岭街道、南阳湖街道、城东湖路街道、平罗街道、马三家街道、造化街道、大兴街道、大青中朝友谊街道、翟家街道、西三环街道、大潘街道、彰驿站镇、高花镇、光辉乡。区政府驻黄海路37号,距市政府11千米。翟家街道、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大潘街道、西三环街道、彰驿站镇、高花镇由铁西新区代管;陵东街道的方溪湖、四台子2个行政村由皇姑区代管。

2010年,于洪区将陵东街道黄河北大街以东土地和北塔街道划出:将皇姑区舍利塔街道白山路以北区域划归于洪区造化街道;将于洪区北塔街道整建制划归皇姑区;将于洪区陵东街道黄河北大街以东区域划归皇姑区,保留陵东街道建制,办公驻地不变;将于洪区陵东街道黄河北大街以西的四台子村、方溪湖村部分区域划归皇姑区三台子街道,将方溪湖村保留区域划归北陵街道;将于洪区陵西街道新开河以北、怒江北街以东、水源地南墙以南区域划归皇姑区新乐街道;将于洪区北陵街道向工街以东区域划归皇姑区明廉街道,香炉山路以南、西江街以西区域划归皇姑区舍利塔街道;将于洪区翟家街道、西三环街道、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大潘街道、彰驿站镇、高花镇整建制划归铁西区;将于洪区城东湖、南阳湖街道沈辽路以北区域,于洪街道沈新路以南、三环高速路以东区域以及京沈高速路以南、三环高速路以西区域划归铁西区西三环街道;将于洪区沙岭街道四台子、后马2村划归铁西区大潘街道。

2011年2月22日,《沈阳市民政局关于撤销于洪区光辉乡设立光辉街道办事处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经省政府(辽政[2011]26号)批准,撤销于洪区光辉乡设立光辉街道办事处,实行街道管村体制。所辖区域和办公驻地不变。至此,于洪区辖12个街道:迎宾路街道、陵西街道、于洪街道、北陵街道、沙岭街道、南阳湖街道、城东湖路街道、平罗街道、马三家街道、造化街道、大兴街道、光辉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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