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皇姑区行政区划

  2007年7月16日,沈阳市政府(沈政[2007]160号)批准:同意皇姑区进行街道办事处调整。
  一、同意撤销崇山、长江、陵北、黑龙江、向工、泰山、亚明、怒江、昆山、克俭等10个街道办事处。
  二、同意设立10个街道办事处。
  (一)黄河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北陵大街;南至昆山中路;西至金沙江街、珠江街;北至崇山中路。区域面积3.13平方千米,人口10.81万人,办公地址:岐山中路13巷13号。
  (二)三台子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南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白山东路;西至黄河北大街;北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区域面积14.92平方千米,人口9.95万人,办公地址:陵北街12-3号。
  (三)辽河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陵东街、陵园街、新开河;南至皇姑区与沈河区铁路交界线;西至北陵大街;北至泰山路、陵东街121巷。区域面积3.69平方千米,人口13.14万人,办公地址:宁山东路54号。
  (四)明廉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塔湾街;南至皇姑区与铁西区铁路交界线;西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北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区域面积1.84平方千米,人口8.99万人,办公地址:锦水街1号。
  (五)新乐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黄河北大街、新开河(友谊宾馆至泰山路之间段)、北陵大街;南至崇山中路、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西至怒江街、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北至新开河、皇姑区与于洪区交界线、黄山路、泰山路(新开河东至北陵大街之间段)。区域面积3.11平方千米,人口8.75万人,办公地址:泰山路69-58号。
  (六)华山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珠江街;南至皇姑区与铁西区铁路交界线;西至同江街、延河街;北至昆山西路、昆山中路。面积1.33平方千米,人口7.25万人,办公地址:步云山路53号。
  (七)塔湾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金沙江街、珠江街;南至昆山中路、昆山西路;西至塔湾街;北至崇山西路、崇山中路。区域面积2.51平方千米,人口7.60万人,办公地址:怒江街77号。
  (八)寿泉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延河街、同江街;南至皇姑区与铁西区铁路交界线;西至塔湾街;北至昆山西路。区域面积1.68平方千米,人口3.18万人,办公地址:淮河南街11-1号。
  (九)三洞桥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北陵大街;南至皇姑区与和平区、铁西区铁路交界线;西至珠江街;北至昆山中路。区域面积1.90平方千米,人口7.96万人。办公地址:闽江街80号。
  (十)太平街道办事处更名为舍利塔街道办事处。更名后区域面积、所辖人口、办公地址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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