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江西省行政区划

上饶地区(上饶市)  1市11县
 上饶市
 上饶县(董团镇旭日村)         广丰县(永丰镇)  玉山县(冰溪镇)
 铅山县(河口镇)  横峰县(城阳镇)  弋阳县(弋江镇)  余干县(余干镇)
 波阳县(鄱阳镇)  万年县(陈营镇)  德兴县(银城镇)  婺源县(城关镇)
吉安地区(吉安市)  1市13县
 吉安市
 吉安县(敦厚)   吉水县(文峰镇)  峡江县(巴邱镇)  新干县(金川镇)
 永丰县(恩江镇)  泰和县(澄江镇)  遂川县(泉江镇)  万安县(城关镇)
 安福县(平都镇)  永新县(禾川镇)  莲花县(琴亭镇)  宁冈县(砻市镇)
 井冈山县(茨坪镇)
抚州地区(抚州市)  1市11县
 抚州市
 临川县(上顿河镇) 南城县(建昌镇)  黎川县(城关镇)  南丰县(琴城镇)
 崇仁县(巴山镇)  乐安县(鳌溪镇)  宜黄县(凤冈镇)  金溪县(城关镇)
 资溪县(泸阳镇)  东乡县(孝岗镇)  广昌县(盱江镇)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7月27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地市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83)国函字146号)同意:
  一、撤销九江地区行政公署,将原九江地区的九江、彭泽、湖口、都昌、星子、永修、德安、瑞昌、武宁、修水十县划归九江市管辖。
  二、撤销新余县,恢复新余市,由省直接领导。并将宜春地区的分宜县划归新余市管辖。
  三、鹰潭市改由省直接领导,并将上饶地区的贵溪、余江二县划归鹰潭市管辖。
  四、将宜春地区的安义县和抚州地区的进贤县划归南昌市管辖。
  五、将上饶地区的乐平县划归景德镇市管辖,并将波阳县的鱼山公社及荷塘垦殖场划归景德镇市昌江区管辖。
  六、将赣州地区的广昌县划归抚州地区管辖。
☆10月14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1983〕184号)同意:
  设立新余市渝水区。
  设立鹰潭市月湖区。
◎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字〔1983〕14号)同意撤销萍乡市萍乡镇,改设东大街、八一街、凤凰街、丹江街、后埠街等办事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字〔1983〕87号)同意撤销新城镇,改设新城乡,将原新城公社分设南丰乡、京州乡、赤石乡,设立新城区公所。
◎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字〔1983〕206号)同意撤销新余市新余镇,改设街道办事处;设立周宇镇;设立花古山镇。
◎德安县驻地永生镇更名为蒲亭镇。
◎新干县驻地城关镇更名为金川镇。
◎南丰县驻地城关镇更名为琴城镇。
◎莲花县驻地琴水镇更名为琴亭镇。
◎安远县驻地城关镇更名为欣山镇。
◎广昌县驻地城关镇更名为盱江镇。
◎宁都县驻地城关镇更名为梅江镇。
◎兴国县驻地城关镇更名为潋江镇。
◎寻乌县驻地城关镇更名为长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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