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江苏省行政区划

至1953年底,江苏省辖8专区、6市,69县、6市、42市辖区、1镇。

南京市  11区  1镇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八区       第九区       第十区       第十一区
 大厂镇
无锡市  8区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第八区
苏州市  5区
 东 区       南 区       西 区       北 区       中 区       郊 区
常州市  6区
 东 区       南 区       西 区       北 区       郊 区       戚墅堰区
徐州市  5区
 一 区       二 区       三 区       四 区       贾汪矿区
南通市  6区
 城东区       城西区       钟秀区       唐闸区       狼山区       芦泾区
徐州专区  驻徐州市  10县  1市
 新海连市
 赣榆县(青口镇)  丰 县(城关镇)  沛 县(沛城镇)  邳 县(运河镇)  砀山县(城关镇)  东海县(新海连市)
 萧 县(城关镇)  新沂县(新安镇)  铜山县(徐州市)  雎宁县(雎城镇)
淮阴专区  驻清江市  1市  6县
 清江市
 灌云县(伊山镇)  沭阳县(沭城镇)  宿迁县(宿城镇)  涟水县(涟城镇)  泗阳县(众兴镇)  淮阴县(清江镇)
盐城专区  驻盐城县  8县
 盐城县(盐城镇)  滨海县(东坎镇)  射阳县(合德镇)  阜宁县(阜城镇)  淮安县(淮城镇)  建湖县(湖垛镇)
 大丰县(大中镇)  东台县(东台镇)
扬州专区  驻扬州市  2市  10县
 扬州市       泰州市
 宝应县(县城镇)  兴化县(邵阳镇)  高邮县(县城镇)  江都县(仙女庙镇) 泰 县(姜堰镇)  六合县(六城镇)
 仪征县(真州镇)  泰兴县(泰兴镇)  靖江县(靖城镇)  江浦县(珠江镇)
南通专区  驻南通市  7县
 海安县(海安镇)  如东县(掘港镇)  如皋县(如城镇)  南通县(金沙镇)  海门县(茅家镇)  启东县(汇龙镇)
 崇明县(城桥镇)
镇江专区  驻镇江市  1市  10县
 镇江市
 扬中县(三茅镇)  丹徒县(镇江市)  江宁县(东山镇)  句容县(县城镇)  丹阳县(县城镇)  武进县(常州市)
 金坛县(金城镇)  溧水县(在城镇)  溧阳县(溧城镇)  高淳县(淳溪镇)
苏州专区  驻苏州市  1市  9县
 常熟市
 常熟县(常熟市)  江阴县(澄江镇)  昆山县(玉山镇)  吴 县(苏州市)  震泽县(东山镇)  吴江县(松陵镇)
 无锡县(无锡市)  宜兴县(宜城镇)  太仓县(城厢镇)
松江专区  驻松江县  9县
 松江县(县城镇)  宝山县(城厢镇)  嘉定县(城厢镇)  川沙县(城厢镇)  青浦县(城厢镇)  上海县(闵行镇)
 南汇县(惠南镇)  奉贤县(南桥镇)  金山县(洙泾镇)

恢复江苏省,撤销苏南行署区,苏北行署区,原江苏省旧辖的山东省的徐州市及滕县专区的丰县、沛县、华山、铜北4县,临沂专区的新海连市和赣榆、邳县、东海3县划归江苏省(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1953年1月1日成立)
中央直辖的南京市划归由江苏省管辖(政务院1953年12月17日批准)

◎武进县剑湖区西城、湖港、政成、通济4个乡的16个行政村;北塘区孝南乡的5个行政村和1个农村;湖塘区安定乡全部;新闸区海塘、陈渡、怀东、邹村4个乡的13个行政村归属常州市。(1953年1月2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2月27日实施)
◎苏州市设平江区(由原东区改名)、沧浪区(由原南区改名)、金阊区(由原西区改名)、北塔区(由原北区改名)、观前区(由原中区改名)等5个市区。(1953年1月)
◎政务院1953年2月6日批准:
 1.撤销常州专区,所属的武进、金坛、溧阳3县划归镇江专区;江阴、宜兴、无锡3县划归苏州专区。
 2.常州市升格为地级市,下设5个市辖区,分别是东区、南区、西区、北区、郊区。
 3.泰州专区更名为扬州专区,专员公署由泰州市迁至扬州市。
 4.省直辖的扬州市划归扬州专区。
◎1953年2月27日,武进县戚墅堰镇划入常州市区,增设戚墅堰区。
◎政务院1953年3月6日批准,4月8日实施
 1.设立徐州地区,领导省直辖的华山、铜北、丰县、沛县、邳县、东海、赣榆、砀山、萧县9县。
 2.淮阴专区的新沂县、睢宁县划归徐州专区
 3.撤销华山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丰县、砀山县。
 4.销销邳睢县,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邳县、睢宁县。
 5.撤销铜北县,恢复铜山县。
◎昆山县巴城区巷埭乡的第六村第二组划归常熟县;常熟县汤桥乡的南园、后房、闵巷(行)、胡(吴)巷、大房、低(底)坝6个自然村,划归江阴县。(1953年3月25日)
◎撤销太湖办事处,设立震泽县(政务院1953年批准,3月27日实施)
◎无锡县的井亭、藕塘2个乡的部分地区划归无锡市。(1953年3月27日)
◎武进县与金坛县共辖的夏溪镇西街头下后自然村(25户) 及河南太平桥自然村(44户),以及金坛县金山区汤庄乡的洋亭庄、坂上选区田头村等户划归武进县。(1953年3月)
◎撤销南通市城南、城中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城东区、城西区。南通市辖城东区、城西区、唐闸区、钟秀区、芦泾区、狼山区等6市区和直属天生港。(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4月13日批准)
◎撤销淮北盐区,其行政区域并入新海连市(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4月17日批准报告备案)
◎江苏省溧阳县社渚区所辖的飞地龙角冲、凹塘、强村、刘家村、荷叶坝、稻金岭等自然村,归划安徽省郎溪县。(1953年5月16日)
◎武进县的马山区划归震泽县(今无锡市)。(1953年5月26日)
◎吴县横泾区及光福区纪龙乡所辖冲山、漫山2个村划归震泽县。(1953年5月26日)
◎徐州市所辖第六、第七、第八区全部及第五、第九、第十区的67个半乡和贾汪矿区的4个乡,划归铜山县。(1953年5月)
◎江苏省的嵊泗县划归浙江省(华东行政委员会电示,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6月26日报告备案)
◎1953年6月经华东行政委员会转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核准,1953年6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民(民)字第740号】批准)
 1.南京市第八区夹江以北农业地区(八卦洲)的上坝、下坝、中桥、巽离、七里5个乡,划归六合县;
 2.第九区的汤山镇、东流镇及麒麟、青龙、古泉、青西乡等6个乡镇及沧波门乡的沧波门、花岗、蛇盘、杨家庄、五百户、西门等6个村,划归江宁县。
 3.第十区的西善桥乡、高桥门乡、菊花乡的凤翔、丁树、三凹、双塘赵、东向花、凤凰等7个村,花神庙乡的荷塘、曹梁二、景家、送驾、周单二楼子5个村、石婆庙乡的夹岗门、张家板跳、长塘、下坞营、苏家桥5个村,七桥瓮乡的刘家岗、赵史岗、过丙桥、金家圩、汤家坝、翁家营、梅家郎、河沿二铺、柴家营9个村,石门坎乡的杨庄村,牌楼乡的白甸、郑家营、杨晏桥、小石山、合作、前镇、联合、团结、大石山、新民、荷花、联合新、唐家营、互助14个村、高辇柏乡丁墙、蒋家2个村,划归江宁县。
 4.第十一区的永定、旗杆、东宏、圆通、大胜、中和、兴隆、双闸8个乡及茶亭乡的厂圩村、江东乡的所街、白鹭、月庙、积善等4个村,划归江宁县。
 5.江宁县第八区的尧辰、石埠、衡阳、仙女、新合乡与栖霞镇6个乡镇,以及摄山镇的5个行政村、三阳乡的便民村划归南京市;
 6.江宁、句容2县分辖的龙潭镇全部划归南京市;
 7.六合县的石子岗、林子崖两地划归南京市大厂镇管辖。
 经过调整,南京市原第九区、第十一区撤销,以江宁、句容县划进的地区组建新的第九区。各区管辖进行调整,全市有7个市区(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区)、4个郊区(第八、九、十区和中山陵园区)、1个市直属镇(大厂镇)。
◎将东海县驻地由石榴树迁至新海连市(江苏省人民政府1953年7月13日批准)
★1953年7月16日华东行政委员会上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审核,政务院1953年8月15日批准:(1953年10月15日前完成交接)
 1.原属赣榆(北部)的响石、大王坊、小王坊、马站、东林、中林、西林、盘古岭、东棘子荡、西棘子荡、东吴公、西吴公等12村,抗日战争时划归日照县,现划回赣榆县
 2.临沭县东部与赣榆县交界处的徐家朱樊、姚家朱樊、王家朱樊3村,原属苏鲁两省辖境,抗日战争时划归临沭县领导,现仍划归临沭县。另一交界处的新集村,原一村分属两省(苏鲁各半),现全部划归赣榆县。
 3.东海县西北部、郯城县东部(现在临沭县南部)有31个村庄(蒋头、涝质、南沈泉埠、新庄、陈家项、朱家庄等),抗战时划属东海县,现以莫山、羽山为界,将这部分村庄划归临沭县;郯城县东北部之穆哥寨、团山、鲁老庄、山南头等村,原属东海县,因隔沭河不便领导,现划归郯城县;郯城县东部现辖有91个村,原属东海县,位于马陵山以东,郯城县领导不便,划回东海县。
 4.郯城县现属西南部沂河以东,南北荆邑、青石桥等73个村庄,原属邳县,邳县现属之东北部沂河以西重峰等41个村庄,原属郯城县,现各划归旧辖。另外,东石楼、孟桥、倪庄3村为两省分辖,现连同小高庄(原属山东)均划归邳县。
 5.兰陵县现属之二区、六区大部、三区全部、九区的石埠、蒲台庄、董杨庄、程家村、小湖子5个村庄,八区泇河西岸之朱家楼、李圩子、北只楼等村庄,原属邳县,抗战时划归兰陵县,现划回邳县。
 6.郯城县现属六区之沙墩、八墩及其以南等村,原系宿迁县旧辖(现属新沂县),现划归新沂县。
 7.兰陵县西南部现属十三区之一部分、十四区全部,原属旧铜山县,十三区有十余村、十四区有大王庄、西魏、北魏等村,按旧界系山东之插花地突出于铜山县境内,现均划归铜山县;兰陵县一区之李山口,原属铜山县,现仍划归兰陵县;兰陵县十二区之西奚、黑古堆、可怜庄、前马家村原属铜山县,现仍划归铜山县;兰陵县西南部之十三区(原系山东峄县)的新集、北徐杨等村及十二区之杨庄、佛山庄等村,突出于旧铜山县境,现划归铜山县。
 8.峄县南部利国驿、莱山、土山、马园、齐家庄、外庄、马安三等村及其以南村庄,按旧界系一插花地突出于铜山县境,现划归铜山县。徐州市郊区(现划归铜山县)之岘帖、大泉、官庄等村,原系峄县旧辖,因地形突出,划归铜山县。原峄县所属之北局子、西马山、东马山、徐庄陇子、西陇子等村划归山东微山县。
 9.旧临沂县境内有飞地大埠、徐桥、新庄、阎庄、铺子等5村,抗战时划归邳县,现划归苍山县。
 10.单县现属六区约有84个村,原属砀山,现仍划回砀山县(包括砀山吴集区与七区之间的一部分村庄);单县西南部黄河故道以南,按旧界原辖有一部分村庄,抗日战争时划归砀山县,现仍归砀山县;单县与砀山县交界处有马良集、禄王庄、杨庄集、贾庄、武河、姜庵等6个村,按旧治系一村分割两省,现除武河划归单县外,其余5个村划归砀山县。另一交界处之郭集、常庄、战时划归华山县(现已撤销)管辖,现划归砀山县(据砀山县人民政府1953年10月17日报告,共接收8个乡全部及3个乡一部分计22个行政村96个村庄)。
 11.现属沛县原属鱼台县八区旧辖程子庙、獾上(约十余小村)、孙庄等村,抗日战争时划归沛县,除将程子庙、獾上、孙庄等村划归微山县外,其他按现辖不变。
◎沛县所属王楼、高楼、小闸子、刘楼、官庄、甄王庄、聂庄铺、东丁官屯、水圩子、东陶官屯、张楼、大孙庄、后程子庙、北丁官屯、小四段等15个村(1965户8623人)划归山东省微山县。(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3年8月22日决定,10月实施)
◎无锡县境内王庄乡的第五、六、七行政村和王庄集镇全部划归常熟县。(1953年8月)
◎武进县剑湖区景华乡第一行政村划归无锡县。无锡县玉祁区黄泥坝乡的前西浜村划归武进县。(1953年9月23日)
◎无锡县境内玉祁区黄泥坝乡的前西洪村劲归武进县。武进县剑湖区景华乡的第一行政村划入无锡县。(1953年9月)
◎南京市第九区摄山镇一村飞地河头圩(自然村)划归句容县管辖。(1953年10月)
◎沭阳县的安峰、房山(淤岭乡除外)、瓦基3个区,划归东海县。(1953年11月16日)
◎新海连市的大兴所划归赣榆县。(1953年11月20日)
◎泰州市的口岸镇划归泰兴县。(1953年11月20日)
◎句容县袁巷乡第四村西部尹家边、扁担坝、草磕屋3个自然村和虬山乡的东流、新甸2个自然村,划归溧水县。句容县茅山乡第二村三官甸自然村和磨盘乡的桃园、北庄、黄泥塘、于家边4个自然村,划归金坛县。(1953年11月)
◎南汇县靠近鲁江镇的少部分地区划属上海县。(1953年)
◎年徐州市辖一、二、三、四区和贾汪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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