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镇:辖社区居委会(龙都、龙溪、南苑、东苑、龙川、龙城、玉带、引江、高阳、禹王宫、西苑、北苑、仙女、云峰、商贸城、新都、砖桥、张纲);村委会(孔庄、镇北、江桥、七闸、建乐、南吴、樊庄、三和、李坝、正谊、砖桥、新民、新火、民和、苏新、陈庄、三星、横沟、同桥、三友、镇西、张纲、桥东、新和、长红、新港、金陵、新华、江洲、四平)。
小纪镇:辖社区居委会(九龙);村委会(纪东、纪西、蒲塘、竹墩、贾兴、西贾、宗村、马凌、赵家、华景、华阳、兴旺、季家、东舍)。
吴堡镇:辖社区居委会(新堡、新民);村委会(花彭、西彭、吉西、吉东、窑头、北汉、吉吴、龙港、金鑫、宋家、西舍)。
武坚镇:辖社区居委会(民乐);村委会(五舍、花庄、龙河、杨景、五尖、合新)。
周西镇:辖社区居委会(兴华);村委会(双林、联合、黄思、新楼、孔家、新龙、新颜、新祥、新联)。
高徐镇:辖社区居委会(繁荣);村委会(五里、太平、朱合、郜庄、双鸽、嵇庄、迎新、高徐、双富、富民、富东)。
樊川镇:辖社区居委会(樊汊);村委会(直属、圣和、友爱、樊南、联丰、五和、东汇、跃进、陆巷)。
永安镇:辖社区居委会(永安);村委会(关河、永新、永安、新圩、大同、联谊、西闫、三周、同丰、聚永、和丰、永联)。
真武镇:辖社区居委会(真武、杨庄);村委会(真武、南徐、西明、振兴、真北、蒙套、广丰、渔港、邱墅、滨湖、曹桥、东明、朱楼、滨东、滨西、恒丰、谈套、杨庄、真东)。
宜陵镇:辖社区居委会(南陵、北陵、振兴);村委会(双桥、许桥、五一、大陈、西湖、白塔、沙王、宜北、朱套、焦庄、宜东、小湖、七里、团结、同兴)。
丁沟镇:辖社区居委会(丁沟);村委会(丁东、光林、韩银、朱桥、邓华、友谊、乔河、丁北、黄花、丁西、黄铁、曙光)。
麾村镇:辖社区居委会(新民);村委会(麾南、麾中、麾村、野田、麻村、麾东、麾北、红旗、荣臣、联民)。
郭村镇:辖社区居委会(郭村);村委会(郭华、庄桥、韩阳、前巷、东进、郭村、通扬)。
塘头镇:辖社区居委会(兴塘、兴潮);村委会(江泰、五荡、吉港、大姜、二姜、汤营、大彭、塘头、邠州、南荀、大新、张倪、永和、四庄、周楼、兴河)。
邵伯镇:辖社区居委会(甘棠、公路、高蓬);村委会(公路、高蓬、谢庄、张桥、马荡、孙桥、谢楼、艾菱、南渡、崔桥、许庄、梁庄)。
昭关镇:辖社区居委会(北祥);村委会(昭关坝、渔业、京杭、戚墅、运东、红岭、北祥、新建、东南、露筋、渌洋湖)。
丁伙镇:辖社区居委会(丁伙、大陆桥);村委会(丁伙、丁南、新杭、锦东、双华、高桥、李丰、乔墅、阚桥、富桥、锦西、锦北、新庄、联盟、红桥、延庆)。
双沟镇:辖社区居委会(双仙);村委会(涵西、唐庄、樊套、勤丰、邓院、新河、陈行、黄庄、周墅、陈甸、三荡、曹庄、双沟)。
大桥镇:辖社区居委会(永济、青龙、仁寿、波斯、新港);村委会(镇杨、童兴、杨墅、三义、马塘、波斯、善玉、三江营、双港、昌西、建民、松山、昌勋、董岔、六河、中闸、三丰、佘坂、迎兴、星星、迎山、屏江);长江渔业村委会。
吴桥镇:辖社区居委会(西桥、谢桥);村委会(李桥、宝塔、红河、金阳、进化、世元、小袁、陆庙、小荡、五庄、长庄、王河、谢桥、高扬、季刘、万寿)。
浦头镇:辖社区居委会(浦头);村委会(浦东、袁滩、万庄、承仪、王庄、双丰、巷口、吉孔、东元、引江新村、联桥、高汉、汉中、西元、汉东)。
嘶马镇:辖社区居委会(长江);村委会(圣容、乔梓、嘶马、太字、前进、鲍庄、常兴、高巷、杨桥、临江、常平、其秀)。
花荡镇:辖社区居委会(花苑);村委会(齐心、三墩、花荡、松桥、坤平、忠诚、启于、光明、忠爱、忠勤)。
《江苏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江都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5]30号 2005年5月10日)
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江都市调整部分镇行政区划的请示》(扬府发[2005]6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双沟镇与江都镇合并设立仙女镇,镇政府驻江都市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后,仙女镇行政区域面积140.38平方公里,人口23.6万,辖19个居委会、43个村委会。
二、同意将花荡镇、嘶马镇与大桥镇合并设立大桥镇,镇政府驻大桥。行政区划调整后,大桥镇行政区域面积160.16平方公里,人口13.69万,辖7个居委会、45个村委会。
三、同意将塘头镇与郭村镇合并设立郭村镇,镇政府驻周楼。行政区划调整后,郭村镇行政区域面积104.6平方公里,人口8.7万,辖3个居委会、23个村委会。
四、同意将高徐镇、吴堡镇与小纪镇合并设立小纪镇,镇政府驻小纪。行政区划调整后,小纪镇行政区域面积178.23平方公里,人口9.6万,辖4个居委会、36个村委会。
五、同意将周西镇与武坚镇合并设立武坚镇,镇政府驻武坚。行政区划调整后,武坚镇行政区域面积85.58平方公里,人口4.14万,辖2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
六、同意将永安镇与樊川镇合并设立樊川镇,镇政府驻樊川。行政区划调整后,樊川镇行政区域面积116.11平方公里,人口7.1万,辖3个居委会、21个村委会。
七、同意将麾村镇与丁沟镇合并设立丁沟镇,镇政府驻丁沟。行政区划调整后,丁沟镇行政区域面积99.93平方公里,人口6万,辖2个居委会、22个村委会。
八、同意将昭关镇与邵伯镇合并设立邵伯镇,镇政府驻邵伯。行政区划调整后,邵伯镇行政区域面积95.83平方公里,人口7.8万,辖4个居委会、23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苏政发[2011]159号 2011年11月10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对扬州市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一、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以原江都市行政区域为江都区行政区域,江都区人民政府驻仙女镇江淮路388号。
二、将扬州市邗江区的李典、头桥、沙头、杭集、泰安5个镇并入扬州市广陵区。
三、撤销扬州市维扬区,将原维扬区的行政区域与划出5个镇的邗江区合并,合并后的邗江区人民政府驻邗上街道办事处境内、邗江中路338号。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等由扬州市自行解决。有关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扬州市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密细致做好各项调整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区划调整平稳有序实施。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
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