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历史沿革

牡丹江地名是以牡丹江河流而得名。牡丹江在唐代称忽汗河(一作忽汗水);金代称呼里改江(一作骨乌里改江);元代称忽尔哈河;明代称胡里改江(又称呼拉哈河、虎尔哈河、胡尔哈河、呼尔哈河、火儿哈河);清民称虎尔哈或牡丹江。上述出现的名称,大都为音似字异,均为满语“湾曲”的意思(另一种解释为“响水”)。牡丹江河流蜿蜒曲折,流淌于老爷岭的群山之中,故名为牡丹江,含有湾曲的江水之意。最早为站名,后建置市制时取其为地名。

牡丹江市设置较晚。古时沿革不详。最早可追朔到铺设东清铁路时期,当时曾经在东部线(即当时的滨绥线)、牡丹江两岸设置了驿站,名为牡丹江驿。但在同时铺设的图佳线上亦新设置了一个牡丹江驿(别称宁北),故将滨绥线牡丹江驿称为南牡丹江驿。到了康德四年(1937年)在实行第二次地方行政机构改革中,设置了牡丹江市,并在原十四省的基础上,增设了牡丹江省、通化省。牡丹江市为牡丹江省省公署所在地。康德十年(1943年)十月设置了东满总省(包括牡丹江、东安、间岛)和兴安总省(包括兴安东、西、南、北四省),东满总省公署驻牡丹江市。东北光复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六月五日公布东北新省区方案,废除伪省制,划东北为九省。牡丹江市划属松江省所辖,仍为省会所在地。

全国解放后,划东北为三省,牡丹江市又划归黑龙江省所辖。1956年设牡丹江专区,专署驻牡丹江市;原由省直辖的林口、密山、虎林、穆棱(驻八面通镇)、东宁、宁安、尚志、延寿、方正等9县划归牡丹江专区;海林县撤销,并入牡丹江市和林口、宁安2县。1958年原由省直辖的牡丹江、鸡西2市划归牡丹江专署领导;辖2市、9县。1960年撤销虎林县和原属合江专区的饶河县,合并设立虎饶县(驻原虎林县城);将宁安县划归牡丹江市领导。1962年,恢复海林县(驻海林镇),宁安县仍划归牡丹江专署领导。1964年以密山县和鸡西市各一部分地区设鸡东县(驻鸡东镇);撤销虎饶县;牡丹江专区辖2市、10县。

1966年牡丹江、鸡西2市改由省直辖。1967年牡丹江市划归牡丹江专署领导。1970年牡丹江专区改称牡丹江地区;尚志、方正、延寿3县划归松花江地区,原属合江地区的虎林县划入牡丹江地区;辖1市、8县。1975年以原东宁县绥芬河镇设立绥芬河市,由牡丹江地区领导;牡丹江地区辖牡丹江、绥芬河2市及林口、东宁、鸡东、穆棱(驻八面通镇)、密山、宁安、虎林、海林等8县。1980年4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牡丹江市阳明区。同年,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牡丹江市先锋区更名为西安区、东风区更名为东安区。

1983年9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牡丹江地区。牡丹江市升格为地级市;将鸡东县划归鸡西市管辖;将海林、林口、宁安、穆林、东宁、虎林、密山七县划归牡丹江市管辖;绥芬河市由黑龙江省直辖。1983年10月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绥芬河市由牡丹江市代管。1986年7月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6]85号)设立镜泊湖市(县级),市政府驻渤海镇,以原宁安县的镜泊、杏山2乡,沙兰镇山区(小北湖林场、尔站林场)、以及渤海镇的8个村和1个街道办事处为镜泊湖市的行政区域。1987年11月27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183号)撤销镜泊湖市,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宁安县。

1992年7月28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2]90号)撤销海林县,设立海林市。1993年6月14日,国务院批准将牡丹江市的虎林县划归鸡西市管辖。1993年2月12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3]9号)撤销宁安县,设立宁安市。1995年3月7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5]18号)撤销穆棱县,设立穆棱市。 1997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7]90号),撤销牡丹江市郊区;将原郊区的兴隆镇、东村乡划归东安区管辖;将原郊区的温春镇、沿江乡划归西安区管辖;将原郊区的铁岭镇、桦林镇划归阳明区管辖;将原郊区的北安乡、三道乡划归爱民区管辖。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牡丹江市常住总人口2684495人,其中,东安区185506人、阳明区163290人、爱民区271779人、西安区186619人、东宁县207012人、林口县418136人、绥芬河市69052人、海林市435677人、宁安市437328人、穆棱市310096人。

2007年7月11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牡丹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黑民区[2007]77号):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将穆棱市所辖的磨刀石镇整建制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管辖。2007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牡丹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黑民区[2007]143号):同意将林口县所辖的五林镇整建制划归牡丹江市阳明区管辖。2009年,《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牡丹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黑民区[2009]121号):同意将海林市所辖的海南朝鲜族乡整建制划归牡丹江市西安区管辖(2010年5月正式实施)。

2010年9月2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调整牡丹江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黑民区[2010]102号):经省政府同意,将宁安市宁安镇富民村、双龙村、桥头村划归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管辖。(牡丹江市)要将此次行政区划调整和以前批复的穆棱市磨刀石镇、林口县五林镇、海林市海南朝鲜族乡等相关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统筹安排,抓紧落实有关交界工作,确保2010年10月底之前将已批复的行政区划调整落实到位,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行政区划的稳定。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牡丹江市常住总人口2798723人,其中,城镇人口1610348人,乡村人口为1188375人;汉族人口2616386人。东安区200160人,阳明区240214人,爱民区275289人,西安区249491人,东宁县200716人,林口县368956人,绥芬河市132315人,海林市400859人,宁安市437452人,穆棱市293271人。

2015年,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民函[2015]361号)批复同意撤销东宁县,设立县级东宁市,以原东宁县的行政区域为东宁市的行政区域,东宁市人民政府驻东宁镇通政路1号。东宁市由黑龙江省直辖,牡丹江市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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