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区历史沿革

兴山区,原名“笔架”,以附近“笔架山”得名。1918年兴华煤矿公司开矿挖煤,始称兴华矿山,简称“兴山”。头道沟子及南北工棚子是最早的居民区,隶属汤原县管辖。1927年1月,矿山至莲江口铁路建成通车,随着煤矿的发展,人口集聚,商贾渐兴,逐步形成集镇。东北沦陷后,初隶矿山保,1938年改隶兴山街,1939年6月划归鹤立县管辖。

1945“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设置兴山区,隶属兴山市管辖。1948年撤销兴山区。1949年11月,改隶鹤岗市管辖。1954年设立兴山街道办事处,1958年11月改称兴山经济区。1960年12月10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设立兴山区。1966年8月31日,鹤岗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改称红卫区。1980年4月24日,省政府批准恢复兴山区名称。

1992年末,兴山区位于市区东北部,东与东山区相连,南与向阳区接壤,西与蔬园乡分界,北与青岭林场毗邻。全境属丘陵地带,总面积26平方千米。总人口6.1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2万人,少数民族有回、朝鲜族等。辖沟南、沟北、岭南、岭北4个街道。区政府驻地兴山路。(以上摘自《黑龙江省志·地名录》,有改动)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兴山区总人口58587人,其中:沟南街道10355人,沟北街道17017人,岭南街道14183人,岭北街道170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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