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历史沿革

平房区因拉滨线铁路于此设有平房火车站而得名。平房地区历史悠久,清代嘉庆年间(1796—1820年)垦荒设屯,属双城堡协领管辖。先称义和屯,后称平房屯。民国时期归双城县二区二保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侵华日军占领平房地区。1934年拉滨铁路建成,设平房火车站。1936年日本侵略军选定平房站北4千米处建立731部队细菌实验工厂,1938年将平房地区划为“平房特别军事区”,隶属哈尔滨特别市。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划归香坊区管辖。1949年农村土改后,香坊区在今平房境内东部建立腰二道沟、平房、狼窝(今黎明)、曙光等4个行政村;同年,将双城四区的平新、平乐、平康村划入香坊区。1949-1952年,国家落实“一五”时期国民经济计划,开始将156项工程中的两项重点工程建于旧平房镇遗址,设立平房修建委员会,建设新兴工业区,由中央直属【国家投资兴建国营东安、伟建、东轻等大型工厂,城区自然形成两大片,人们把平房地区称为南厂、北厂】。

1953年11月,设立哈尔滨市平房区(定为郊区),管辖由香坊区划入的义发源、平顺、平安、平乐、平新、腰二道沟、平房等7个村。全区总人口4.04万人。1954年为加强城市管理,编制城区区划,设友协、新疆、保国3个街道办事处,平房区辖3个街、7个村。1955年将香坊区(一说双城县)的平康、平治村划归平房区管辖,辖3个街、9个村。1956年3月改区村制为乡村制后,将所辖9个村划归朝阳区,平房区改为城市区,辖3个街。

1958年,平房区改为平房人民公社,驻区3个中直企业党政关系划归平房公社领导;同年将原滨江区的3个农村管理区划归平房区。1959年,平房公社辖友协、保国、新疆3个街道办事处和朝阳、平新、平房价农村耕作区及东安机械厂、伟建机器厂、新风加工厂、滨江电器厂4个中直企业。1960年,郊区耕作区改称分社,由阿城县划入利新分社(一说,1958年11月,将阿城县杨树公社和新华公社部分村屯划入,组成利新分社)。

1961年,利新分社划回阿城县。1962年,驻区3个中直企业仍由中央直属,隶属三机部领导。1963年5月,郊区农村分社划归哈市滨江区管辖。1967年2月9日,平房公社改称新曙光公社(平房区改为新曙光区)。1968年8月3日,区属街道办事处改称人民公社。1972年8月,撤销滨江区,将平房、东方红2个农村公社划归新曙光区;同年9月,将新曙光区更名为平房区。全区辖新疆、友协、保国3个城市公社,平房、东方红两个农村公社(下设11个生产大队、59个生产队)。

1980年1月,城区街道公社恢复为街道办事处建制;2月,经市政府同意,将原3个街道划分为新疆、新伟、友协、兴建、保国、联盟6个街道。1984年1月,撤销农村公社,改为平房乡、平新乡,农村生产大队、生产队改为村委会、村民小组。1990年末,全区辖6个街道、2个乡,71个居委会、18个村委会;其中城区面积13.8平方千米,人口37884户、134104人,辖71个居委会,1444个居民小组。

1992年,平房区位于哈尔滨市境南部,东临阿城市,南与双城市毗连,西接南岗区,北与动力区接壤,总面积93.8平方千米,其中城区面积13.8平方千米。总人口15.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2万人;满、回、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占6.3%。辖兴建、保国、联盟、友协、新疆、新伟等6个街道和两个乡。区政府驻友协大街。(《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1996年,面积93.8平方千米,人口16.3万人。辖6个街道、2个镇:友协街道、保国街道、联盟街道、新伟街道、新疆街道、兴建街道、平房镇、平新镇。区政府驻友协街道。(中国政区大典)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区总人口172011人,其中:友协街道28988人,新疆街道23169人,新伟街道18448人,保国街道18451人,联盟街道32893人,兴建街道21913人,平房镇13971人,平新镇14178人。

2006年,平房区面积93.8平方千米,人口19.1万人。辖6个街道、2个镇,11个行政村、26个社区,1个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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