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区历史沿革

道里区,原称埠头区。清末修筑中东铁路,以铁路为界,铁路以西为“道里”,铁路以东为“道外”。清代,属宁古塔将军(后为吉林将军)阿勒楚喀副都统辖地。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修筑中东铁路,今铁路以西之城区被划为铁路附属地。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中东铁路管理局局长霍尔瓦特公布《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章程》,将埠头区与新市街(今南岗)约7平方千米土地划为市区,归俄人把持的“哈尔滨自治公议会”管辖,逐渐以中央大街(原称中国大街)为中心形成金融商业区。

中华民国以后,1926年3月30日,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发布布告,宣布解散俄人把持的市公议会,成立哈尔滨自治临时委员会。同年4月17日,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公布《哈尔滨市自治试办章程》;6月17日开始实施《试办章程》,将埠头区、新市街划归哈尔滨特别市管辖。东北沦陷后,1933年7月1日,划归新组建的哈尔滨特别市管辖。1938年7月1日,伪哈尔滨市公署公布市区条例,废止保甲制,实施区制,设立埠头区。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将埠头区改为道里区。

1946年10月,道里区设商务、尚志、工厂、高士、商铺、斯大林、大同、买卖、地段和中央大街等10个街公所,其管辖范围:东至滨洲铁路沿线与道外分界,西至安道街与新阳区为邻,南至哈长铁路沿线与南岗接壤,北至松花江;新阳区设工程、共乐、建国、正阳河、安和、安静、安丰、抚顺和地包等9个街公所,其管辖范围:东至安道街与道里区分界,西至康安路与顾乡区接壤,南至哈长铁路沿线与南岗区为邻,北至松花江;顾乡区设安民、天合、康安、安阳等4个街公所和半拉城、薛家、肖家、蒋化、靠山等5个村公所,其管辖范围:东至康安路与新阳区分界,西至运粮河与双城县接壤,南至哈长铁路沿线与南岗区为邻,北至松花江。

1947年12月,将新阳区并入道里区,1948年6月又重新划分为道里、新阳两个区。1948年8月,道里区设尚志、兆麟、买卖、一面、高士、炮队、地段、田地、商铺、六道、经纬、北安、大安、商务:工部、工厂、中央和斯大林等18个街政府;新阳区设工程、三十六棚、共乐、福兴、民和、建国、通达、正阳河、抚顺、安心、安静、安国、安埠、安和、安丰、安康、安乐、安祥、安广和安平等20个街政府;顾乡区设新华、乡里、康安、安阳、光复、群力和工农等7个街政府;顾乡区下设薛家分区负责农村工作,并将原13个村公所调整为24个村政府。

1953年11月,撤销新阳区,其原辖区域以新阳铁路支线为界分别划入道里区和顾乡区;顾乡区所辖之郊区24个行政村全部划归王岗区。至此,道里区辖区西界延至新阳铁路支线;顾乡区辖区东界延至新阳铁路支线,西界缩至何家沟。1954年10月,道里区设经纬、工程、斯大林、高士、商务、田地、买卖、兆麟、中央、安和、地包、抚顺、安静和工厂等14个街道办事处;顾乡区设天合、新华、康安、安阳、工农、正阳河、共乐和建国等8个街道办事处。

1956年8月,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撤销顾乡区,并入道里区(10月实施),下设尚志、经纬、通江、工程、新华、康安、工农、安和、安静、正阳河、建国、共乐、抚顺、买卖、工厂、地包和斯大林等17个街道办事处。1958年,太阳岛街道办事处由道外区划归道里区,至此道里区共设18个街道办事处。1958年11月(一说12月),撤销滨江区,将所辖之新发公社和新兴公社划归道里区。1960年1月(一说1959年),将肇东县的万宝公社划归哈尔滨市道里区管辖,并将新兴公社并入万宝公社。

1960年4月,将18个街道办事处合并为8个分社,即将尚志与经纬街道合并为经纬分社,工程与通江街道合并为工程分社,抚顺与地包街道合并为抚顺分社,安和与安静街道合并为安国分社,兆麟与斯大林街道合并为星火分社,共乐、建国与正阳河街道合并为共乐分社,新华与康安、工农街道合并为新华分社,太阳岛街道改称太阳岛分社。1961年8月,将8个街道分社划为尚志、经纬、通江、工程、新华、康安、工农、安和、安静、正阳河、建国、共乐、斯大林、星火、抚顺、地包和太阳岛17个街道分社;将2个农村分社划为5个分社,即新发分社划出一部成立新农分社,并将小西屯、金山堡和友谊大队与新华分社农业管理区合并成立幸福分社,万宝分社划出一部成立前进分社。至此,道里区共管辖17个街道分社和5个农村分社。

1963年3月(一说5月),将新发、万宝等5个农村分社划归新恢复的滨江区管辖。1967年11月,将17个街道分社合并为7个街道公社,即尚志与星火合并为东方红公社,经纬与工程分社合并为太阳升公社,通江与斯大林、太阳岛分社合并为反修公社,共乐与建国、正阳河分社合并为卫东公社,安和与安静分社合并为红卫公社,地包与抚顺分社合并为向阳公社,新华与康安、工农分社合并为爱民公社。1970年1月将反修公社划出一部分成立反帝公社,将爱民公社划出一部分成立拥军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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