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黑龙江省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2011年1月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漠河县北极乡撤乡设镇的批复》(黑民区[2011]5号):同意漠河县撤销北极乡,设立北极镇。以原北极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北极镇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北极镇人民政府仍驻北极村。
◎2011年1月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林甸县黎明乡撤乡设镇的批复》(黑民区[2011]6号):同意林甸县撤销黎明乡,设立四季青镇。以原黎明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四季青镇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四季青镇人民政府驻林甸县长青林场。
◎2011年1月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乡撤乡设镇的批复》(黑民区[2011]7号):同意东风区撤销建国乡,设立建国镇。以原建国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建国镇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建国镇人民政府仍驻建国村。
◎2011年1月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哈尔滨市阿城区大岭乡撤乡设镇的批复》(黑民区[2011]8号):同意阿城区撤销大岭乡,设立金龙山镇。以原大岭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金龙山镇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金龙山镇人民政府驻吉兴村。
◎2011年1月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白音诺勒乡撤乡设镇的批复》(黑民区[2011]9号):同意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撤销白音诺勒乡,设立连环湖镇。以原白音诺勒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连环湖镇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连环湖镇人民政府仍驻他拉红村。
◎2011年7月1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将五常市安家镇太平桥村和民意乡前进村的部分划归五常镇管辖的批复》:同意将五常市安家镇太平桥村、民意乡前进村(太平庄、吴瓦房、李家围子三个自然屯)划归五常镇管辖。
★2011年7月1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将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部分村划归四方台区太保镇管辖的批复》:同意将集贤县福利镇永久村、东岗村、九三村,五四农工贸有限公司(原五四村)划归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管辖
◎2011年7月1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青冈县劳动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同意青冈县劳动乡人民政府驻地由新富村迁至互助村。
◎2011年7月1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将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部分村划归宁安镇管辖的批复》:同意将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张家村、镇江村、江南村、新安村、小唐村、黄旗村、明星村划归宁安市宁安镇管辖。
◎2011年7月1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穆棱市河西乡撤乡建镇的批复》(黑民区[2011]105号):同意穆棱市撤销河西乡,设立河西镇。以原河西乡的行政区域为新设河西镇的行政区域,隶属关系和政府驻地不变。
◎2011年7月1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将漠河县劲涛镇更名为阿木尔镇的批复》:同意将漠河县劲涛镇更名为阿木尔镇。更名后,行政区域、隶属关系、镇政府驻地不变。
◎2011年7月1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将密山市白泡子乡更名为白鱼湾乡的批复》:同意将密山市白泡子乡更名为白鱼湾乡。更名后,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乡政府驻地不变。
★2011年7月1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鹤岗市东山区红旗乡撤乡建镇并整建制划归兴安区管辖的批复》:同意将鹤岗市东山区红旗乡撤乡建镇并整建制划归鹤岗市兴安区管辖,镇政府改驻永新村。
◎2011年7月1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甘南县音河镇人民政府驻地迁址及更名的批复》:同意甘南县音河镇人民政府驻地由音河村迁至兴十四村,并更名为兴十四镇,行政区域、隶属关系不变。

全省各级行政区划统计
2011年末,全省辖12个地级市、1个地区(合计13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64个市辖区、18个县级市、45个县、1个自治县(合计128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383个街道、478个镇、359个乡、58个民族乡(合计1278个乡级行政单位)。省政府驻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哈尔滨市辖8个市辖区、7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市政府驻松北区世纪大道。
齐齐哈尔市辖7个市辖区、8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政府驻建华区。
鸡西市辖6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市政府驻鸡冠区。
鹤岗市辖6个市辖区、2个县。市政府驻向阳区。
双鸭山市辖4个市辖区、4个县。市政府驻尖山区。
大庆市辖5个市辖区、3个县、1个自治县。市政府驻萨尔图区。
伊春市辖15个市辖区、1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市政府驻伊春区。
佳木斯市辖4个市辖区、4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市政府驻前进区。
七台河市辖3个市辖区、1个县。市政府驻桃山区。
牡丹江市辖4个市辖区、2个县,代管4个县级市。市政府驻东安区。
黑河市辖1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市政府驻爱辉区。
绥化市辖1个市辖区、6个县,代管3个县级市。市政府驻北林区。
大兴安岭地区辖3个县、4个地区辖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行政公署驻加格达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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