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海南省行政区划

1994年底,海南省辖2地级市,4县级市、6县、7自治县、3市辖区、1办事处。年末全省户籍总人口163.27万户、691.3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8.13万人,农业人口533.26万人。

海口市  3区
 振东区       新华区       秀英区
三亚市
省直辖单位
 通什市       琼海市       儋州市       琼山市
 澄迈县(金江镇)  文昌县(文城镇)  万宁县(万城镇)  定安县(定城镇)
 屯昌县(屯昌镇)  临高县(临高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
 东方黎族自治县(八所镇)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
 陵水黎族自治县(陵城镇)
 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永兴岛)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撤销琼山县,设立琼山市(县级),以原琼山县的行政区域为琼山市的行政区域。(1994年1月24日民政部【民行批26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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