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海南省行政区划

1992年底,海南省辖2地级市,2县级市、8县、7自治县、3市辖区、1办事处。年末全省户籍总人口158.22万户、671.3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6.49万人,农业人口524.83万人。

海口市  3区
 振东区       新华区       秀英区
三亚市
省直辖单位
 通什市       琼海市
 琼山县(府城镇)  澄迈县(金江镇)  文昌县(文城镇)  万宁县(万城镇)
 儋 县(那大镇)  定安县(定城镇)  屯昌县(屯昌镇)  临高县(临高镇)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
 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        东方黎族自治县(八所镇)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      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
 陵水黎族自治县(陵城镇)
 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永兴岛)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撤销琼海县,设立琼海市(县级),以原琼海县的行政区域为琼海市的行政区域。(1992年11月6日民政部【民行批132号】批复)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
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
网站首页 | 返回顶部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