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县历史沿革

春秋归属晋。战国属赵。自西汉始置南和县,治所即今县域,因地处和城县之南而得名。据《太平寰宇记》引《水经注》云:“北有和成县,故此云南。”同时还置有朝平县。两县均属巨鹿郡。景帝中原六年(公元前144年)更隶广平郡。武帝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改属平干国。五风二年,国除为广平郡。两县仍属之。建平三年(公元前4年),广平郡封为广平国仍辖南和、朝平两县。后汗朝平并入南和县,仍属广平国。建武十三年(公元37年),更隶巨鹿郡。建安十七年(212年),改属魏郡。三国魏黄初二年(221年),南和更隶广平郡,此后南和并入任县。

北魏太和二十年(496年)析任县复置南和县,仍属广平郡。孝昌三年(527年),析广平郡北部地区增置北广平郡,治辖南和县。北齐,北广平郡复省入广平郡,南和县遂还隶广平郡,同时废任县并入南和县。此时南和城一名嘉禾城,安澧城。北周置南和郡,治辖南和县。隋开皇三年(583年)置南和郡,南和县改属洺州,十六年更隶邢州,并析南和县复置任县。大业三年(607年)罢邢州为襄国郡,仍辖南和县,同年任县复省入南和县。唐武德元年(618年)置和州,治辖南和县。天宝元年(742年)罢邢州为巨鹿郡,辖南和县。至德二年(757年)罢郡复置邢州,南和县仍属之。五代,南和县仍属邢州。

宋熙宁五年(1072年)省任县为镇,复并入南和县。元祐元年(1086年)析南和县置任县。宣和元年(1119年),邢州升为信德府,辖南和县,此时南和更名澧川(因澧水过境而得名)。金天会七年(1129年),信德府改为邢州,仍辖南和县。元中统三年(1262年)升邢州为信德府,南和仍属之。至元二年(1265年)省南和并入沙河县,不久复置,南和县改为和阳县。同年顺德路改为顺德府,和阳县属之。明洪武元年(1368年)复名南和县,仍属顺德府。清沿明制。民国二年(1913年)南和县改隶冀南道(1914年改为大名道)。十七年(1928年)道废,南和县直属河北省。二十六年(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五督察区。

1945年7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南和县隶属冀南四专区。1948年9月,属华北行政区冀南四专区。1949年8月,属河北省邢台专区。1958年4月28日,撤销邢台专区,南和县划归邯郸专区。同年12月20日,撤销南和县,并入巨鹿县。1961年7月9日,析巨鹿县置任县,将原南和县划归任县。1962年3月27日,析任县恢复南和县原建制,仍属邢台专区(1961年析邯郸专区复置)。1970年邢台专区改为邢台地区,南和县仍属之。1993年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南和县属邢台市。

1996年,南和县面积418平方千米,人口约29.7万人,辖3个镇、5个乡:和阳镇、贾宋镇、郝桥镇、三思乡、史召乡、河郭乡、阎里乡、三召乡。县政府驻和阳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南和县常住总人口314106人,其中:和阳镇42121人,贾宋镇46657人,郝桥镇53663人,东三召乡43322人,阎里乡34826人,河郭乡29183人,史召乡34278人,三思乡30056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南和县常住总人口325332人,其中:和阳镇45571人,贾宋镇49112人,郝桥镇57313人,东三召乡43160人,阎里乡34473人,河郭乡31526人,史召乡33777人,三思乡30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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