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历史沿革

江陵县因“此地临江”、“近州无高山、所有皆陵埠”而得名。公元前278年白起拔郢,分郢置南郡、江陵县。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分江陵县置郢县。王莽改制时,更南郡名南顺,江陵县名江陆县,郢县为郢亭,但不久即恢复江陵本称。三国时江陵为吴国荆州治所。晋复于此置南郡、江陵县,属荆州。东晋太元十四年(389年)荆州治江陵,从此不复迁徒,江陵城由此又称荆州城。西魏设江陵总管府。同年在江陵境内今白鹭湖一带置华陵县;后又在华陵县南置鄀州,同时置云泽县属之。

后周时改华陵县为紫陵县。隋开皇二年(582年)罢总管府;开皇七年(588年)又置江陵总管,废新兴郡;十一年(592年)省安兴县入广牧县。仁寿初复称安兴县。大业元年(605年)将鄀州及云泽县并入紫陵,又省定襄并入安兴。唐初废紫陵县入江陵。贞观十七年(643年)省安兴县入江陵。上元元年(760年)升荆州为江陵府,建为南都。同年析江陵置长宁县。次年,省枝江并入长宁。大历六年(771年)省长宁复置枝江县。

五代十国时,江陵为荆南国都(或称南平国)。宋乾德三年(965年)析江陵白洑巡置潜江县。元属中兴路。明、清属荆州府,明朝时,江陵在龙湾市、沙头市、郝穴、虎渡口设巡检司。清朝江陵分为五汛,即捕汛(现荆州区长江以北范围)、龙汛(潜江市龙湾、徐李、张金一带)、虎汛(原江陵县长江以南虎渡河一带)、鹤汛(现江陵县马家寨、熊河以东的地区)、沙汛(即现沙市区及江陵县西部)。并于丫果驿设置县丞署,郝穴设主簿署,沙市、龙湾、虎渡口设巡检司。

民国元年(1912年)裁荆州府,江陵属省直辖。1913年属荆宜施鹤道(1914年改为荆南道),1915年属荆宜道,1927年属省辖,1932年属省第七行政督察区,1936年属省第四行政督察区。1949年属荆州地区(荆州行政专员公署)。1949年7月15日,沙市划出建市。1953年将县属埠河区划隶新成立的荆江县(1955年并入公安县)。1954年将张金、徐李两区划给潜江县。

1962年11月28日,荆州专署将沙市民主公社全部、和平公社5个大队、荆江公社1个大队和机械农场3个分场划归江陵县。1975年1月17日,江陵县的立新、杨场两个公社和周黄公社的竺桥、宿驾两个生产队划归沙市。3月18日,江陵黄潭堤和杨二月堤一段(450米)交沙市段管理,长湖库堤雷家垱至沙桥门的东堤(1813米)、关沮口至塍子头(1550米)交沙市管理。1985年9月10日,江陵县的1乡(锣场乡)13村(锣场乡的8个村、郢东乡的4个村和岑河乡的1个村),面积36.7平方千米,人口1.4万余划归沙市。

1994年9月29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4]99号):(1)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江陵县,设立荆沙市(地级)。(2)荆沙市新设沙市区、荆州区和江陵区。江陵区辖原江陵县的郝穴、观音垱、岑河、资市、滩桥、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9个镇和马家寨、秦市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郝穴镇。1996年,江陵区面积1032.2平方千米,人口37.9万人,辖7个镇、2个乡、2个农场。1998年7月2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荆州市江陵区,设立江陵县。县政府驻郝穴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江陵县总人口389653人,其中:资市镇27041人,滩桥镇25925人,熊河镇45820人,白马寺镇46991人,沙岗镇53605人,普济镇36794人,郝穴镇40321人,马家寨乡44569人,秦市乡26817人,江北农场15276人,三湖农场14999人,六合垸农场11495人。

2004年末,江陵县总人口373027人。辖7个镇、2个乡,13个社区、203个村委会。省管江北监狱、三湖、六合垸农场在辖区之内。

2005年末,江陵县辖7个镇(资市、滩桥、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郝穴)、2个乡(马家寨、秦市)。共有13个居委会、203个村委会。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江陵县常住总人口331344人,其中:资市镇22261人,滩桥镇21788人,熊河镇38689人,白马寺镇41470人,沙岗镇40336人,普济镇31729人,郝穴镇44100人,马家寨乡35400人,秦市乡23067人,江北监狱11369人,三湖管理区12457人,六合垸管理区8678人。

2012年4月,将江陵县滩桥镇以及资市镇三个村划入荆州开发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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