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历史沿革

春秋时属巴国,战国时属楚巫郡。北周置施州及清江郡。从唐代至宋代,鄂西实行羁縻州县制。从元代至清雍正十三年,鄂西实行土司制度。雍正十三年,鄂西实行“改土归流”,改土司制为流官制,设立施南府,辖六县。民国成立后,废除施南府,各县直属于省。民国四年,属荆州道。1921年8月由荆南道恩施、宣恩、建始、利川、来凤、咸丰、鹤峰等县设置施鹤道,治恩施县。

1928年,改为鄂西行政区。1932年,改为第七行政督察区,下辖八县。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湖北省政府迁入恩施。1949年设恩施专区,专署驻恩施县,辖恩施、建始、巴东、鹤峰、宣恩、来凤、咸丰、利川等8县。1970年恩施专区改称恩施地区,地区驻恩施县。1979年撤销来凤县,设立来凤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地区辖7县、1自治县。1981年11月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恩施市,以恩施县城关镇为其行政区域。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恩施地区,设立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撤销鹤峰土家族自治县,设立鹤峰县。撤销来凤土家族自治县,设立来凤县。撤销恩施县,将恩施县的行政区域并入恩施市。12月1日自治州正式成立。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利川县,设立利川市。1993年4月4日,国务院(国函[1993]36号)批准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更名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996年,全州面积23942平方千米,人口370.2万人,主要以土家族、苗族为主,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45.9%。辖恩施、利川2市和建始、咸丰、巴东、宣恩、来凤、鹤峰6县。州政府驻恩施市。【注:1995年4月26日,恩施州委、州政府行文,将宣恩县的沙道沟、李家河、高罗、沙坪4区和雪落寨乡划出,从5月1日起交由来凤县代管。1998年2月12日,恩施州委、州政府决定撤销代管,恢复为宣恩县管理。】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总人口3775190人。其中:恩施市755725人,利川市786984人,建始县510555人,巴东县485338人,宣恩县335984人,咸丰县363710人,来凤县316707人,鹤峰县220187人。

2001年,全州原设1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撤并25个,现变更为88个;原乡镇管辖的483个管理区,撤销451个,保留34个(其中新设2个管理区)。同年,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与我国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及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起被列入国家西部大开发范围。

2003年末,恩施州总人口381.7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5.71万人。其中土家族人口169.87万人,占总人口的45%;苗族人口20.58万人,占总人口的5.5%。全州面积24061平方千米,辖537个镇、46个乡,92个居委会、2462个村委会,569个居民小组、22886个村民小组;恩施市面积3972平方千米,辖33个镇、10个乡,34个居委会、188个村委会,180个居民小组、1494个村民小组;利川市面积4603平方千米,辖26个镇、6个乡,12个居委会、575个村委会,54个居民小组、6092个村民小组;建始县面积2666平方千米,辖5个镇、5个乡,7个居委会、362个村委会,25个居民小组、3587个村民小组;巴东县面积3354平方千米,辖10个镇、2个乡,13个居委会、490个村委会,93个居民小组、3929个村民小组;宣恩县面积2730平方千米,辖3个镇、6个乡,5个居委会、280个村委会,23个居民小组、2692个村民小组;咸丰县面积2520平方千米,辖5个镇、5个乡,5个居委会、184个村委会,30个居民小组、1931个村民小组;来凤县面积1344平方千米,辖3个镇、5个乡,11个居委会、185个村委会,86个居民小组、1821个村民小组;鹤峰县面积2872平方千米,辖2个镇、7个乡,5个居委会、198个村委会,78个居民小组、1340个村民小组。

2004年末,全州面积24398平方千米,总人口3826673人。辖5个街道、37个镇、46个乡,92个居委会、2422个村委会。2005年末,恩施州辖2个县级市、6个县,共有88个乡级单位(5个街道、37个镇、46个乡)。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恩施州常住总人口3290294人,其中:恩施市749574人,利川市654094人,建始县412038人,巴东县420840人,宣恩县310368人,咸丰县300618人,来凤县242870人,鹤峰县1998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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