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历史沿革

西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置江夏郡,三国魏吴以长江为界分置,两晋、南朝曾为沙羡县、汝南郡、江夏郡、郢州治所。隋开皇九年(589)置鄂州,治夏口;开皇十七年(597)置汉津县。唐属江夏郡,宋以后为军、府治所。汉口原属汉阳,明嘉靖年间置汉口巡检司。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汉口从汉阳划出置夏口厅。

1912年改江夏县为武昌县,废汉阳府留汉阳县,改夏口厅为夏口县。1914年同属江汉道。据1920年5月16日《日日新闻》:当时,汉口人口为40万人,汉阳8万人,武昌31万人。1924年,湖北省在武昌设立市政筹备处。1926年改武昌县城区为武昌市(12月成立市政厅),夏口县与汉阳县城区并为汉口市。

1927年1月1日,中央临时联席会议宣布,国民政府在汉口开始办公。国民政府命令将武昌、汉口、汉阳三镇合为京兆区,定名“武汉”,作为临时首都。4月16日,武汉市政委员会成立,武昌市政厅撤销;三镇首次统一行政建制。。1929年武汉分治,武昌、汉阳县城划出,汉口仍为特别市。1931年汉口为省辖市,1932年改为特别市。

1929年6月21日,湖北省政府组建武昌市政委员会。1931年4月,武昌市政委员会改为武昌市政筹备处。1946年10月1日,武昌市政府成立。市辖区域66平方千米,人口176379人。市区范围:东北至任家路,西南至白沙洲,东南至洪山口,西北至长江中线。辖中正、大朝街、宾阳、粮道街、胡林翼、积玉桥、金白洲、徐家棚8个镇公所。12月1日,将镇公所改区。1946年,汉阳城区划归武昌市管辖。

1949年5月16日武汉三镇解放;同年合武昌市、汉口市和汉阳县城为武汉市,由中央人民政府直辖。1950年改由中南军政委员会领导,中南军政委员会驻汉口。1952年由中南行政委员会领导,并为其驻地。1954年改湖北省辖市,为省人民政府驻地。

1959年原孝感专区所属孝感、通城、应山、蒲圻、大悟(驻二郎店)、嘉鱼、黄陂、汉阳(驻蔡甸镇)、武昌、汉川、咸宁、应城、通山、云梦、崇阳、安陆等16县划归武汉市领导。1960年撤销通城县,并入崇阳县;撤销嘉鱼县,并入武昌县;撤销蒲圻县,并入咸宁县;撤销云梦县,并入安陆县。辖12县。1961年将孝感、应山、大悟、黄陂、汉阳、武昌、汉川、咸宁、应城、通山、崇阳、安陆等12县划归孝感专区。1979年原属咸宁地区的武昌县(驻纸坊镇)和原属孝感地区的汉阳县(驻蔡甸镇)划归武汉市领导。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批准将孝感地区的黄陂县,黄冈地区的新洲县划归武汉市。1984年,设立武汉市汉南区。1992年9月12日,民政部批准(民行批[1992]101号)撤销汉阳县,设立武汉市蔡甸区,区人民政府驻蔡甸镇。1995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5]23号)撤销武昌县,设立武汉市江夏区,区人民政府驻纸坊镇。

1996年,全市面积8467.11平方千米,人口700万人(根据《政区大典》)。市政府驻江岸区。辖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11区和黄陂、新洲2县。

1998年9月15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8]77号):撤销新洲县,设立武汉市新洲区,以原新洲县的行政区域为新洲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撤销黄陂县,设立武汉市黄陂区,以原黄陂县的行政区域为黄陂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前川镇。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武汉市总人口8312700人。其中:江岸区723118人,江汉区596768人,硚口区686318人,汉阳区507772人,武昌区976303人,青山区443643人,洪山区878379人,东西湖区298479人,汉南区98901人,蔡甸区512444人,江夏区634149人,黄陂区1054046人,新洲区9023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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