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历史沿革

湖北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唐属江南东道、淮南道和山南东道;宋设荆湖北路,简称湖北路,为湖北得名的开始;元设江南湖北道;明属湖广省,后改为省为湖广布政使司;清分湖广省置湖北省,省名至今未变。

1912年1月,裁撤武昌、汉阳、黄州、襄阳、安陆、郧阳、宜昌、荆州、施南九府。废兴国州、沔阳州、蕲州、随州、荆州直隶州、均州、归州,改为兴国县、沔阳县、蕲春县、随县、荆门县、均县、秭归县。夏口厅、鹤峰直隶厅改为夏口县,鹤峰县。1913年1月,江夏县改名为武昌县;3月,设置鄂东、鄂北、鄂西3道;5月,武昌县改名为寿昌县。1914年1月,寿昌、兴国、长乐三县改名为鄂城县、阳新县、五峰县;6月,鄂东、鄂北、鄂西三道改名为江汉道、襄阳道、荆南道。1921年8月,裁撤荆南道,分置荆宜道和施鹤道;以原荆南道的宜昌、江陵、公安、石首、监利、松滋、枝江、宜都、长阳、兴山、巴东、五峰、秭归13县,以及襄阳道的荆门、当阳、远安3县合置荆宜道,治宜昌县;以原荆南道的恩施、宣恩、建始、利川、来凤、咸丰、鹤峰7县置施鹤道,治恩施县。1927年湖北省废道。

1920年12月,设汉口特别区市政局。1926年10月设汉口市,12月设武昌市。1927年4月16日,汉口、武昌两市合并改置武汉特别市。1929年1月,改武汉特别市为武汉市;4月27日,复置武汉特别市,直属中央,辖区为汉口、汉阳,武昌划为湖北省辖;6月21日,国民政府行政院指令:划武昌城区设市;6月(一说7月1日)改武汉特别市为汉口特别市,辖汉口、汉阳2区域。1931年7月10日,改汉口特别市为汉口市。1936年5月,汉口市改由湖北省辖。

1932年,湖北省设置11个行政督察区:第1区驻蒲圻县,辖7县;第2区驻大冶县,辖4县;第3区驻蕲春县,辖6县;第4区驻黄安县,辖4县;第5区驻随县,辖6县;第6区驻天门县,辖6县;第7区驻江陵县,辖7县;第8区驻襄阳县,辖7县;第9区驻宜昌县,辖8县;第10区驻恩施县,辖8县;第11区驻郧县,辖6县。1936年2月,英山县由安徽省划归湖北省管辖;3月,湖北省将11个行政督察区改置为8个:第1区驻蒲圻县,辖11县;第2区驻黄冈县,辖11县;第3区驻随县,辖10县;第4区驻江陵县,辖9县;第5区驻襄阳县,辖7县;第6区驻宜昌县,辖8县;第7区驻恩施县,辖8县;第8区驻郧县,辖6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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