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历史沿革

西周为项国,秦置项县,东魏改秣陵县,隋开皇三年(583)置沈州,唐置沈丘县。沈丘是以周朝的沈国为名的,沈丘意为沈国废墟。

1996年?,沈丘县面积1007平方千米,人口113.6万人。辖10个镇、11个乡:槐店回族镇、老城镇、付井镇、留福镇、刘庄店镇、纸店镇、赵德营镇、白集镇、新安集镇、刘湾镇、李老庄乡、卞路口乡、北郊乡、冯营乡、大邢庄乡、石槽集乡、杨集乡、范营乡、洪山乡、莲池乡、北杨集乡。县政府驻槐店回族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沈丘县总人口1079278人,其中:槐店回族镇93660人、刘庄店镇59168人、留福集镇46153人、老城镇56243人、赵德营镇65003人、付井镇68206人、纸店镇39893人、新安集镇48058人、白集镇60471人、刘湾镇31089人、连池乡43779人、石槽集乡52973人、范营乡59402人、李老庄乡41703人、大邢庄乡26425人、冯营乡54246人、周营乡37877人、洪山乡55119人、北杨集乡46812人、卞路口乡45712人、北郊乡47286人。

2005年末,沈丘县辖10个镇、11个乡:槐店回族镇、留福镇、刘庄店镇、纸店镇、新安集镇、老城镇、白集镇、付井镇、赵德营镇、刘湾镇;莲池乡、北郊乡、范营乡、李老庄乡、北杨集乡、周营乡、洪山乡、卞路口乡、大邢庄乡、冯营乡、石槽集乡。

2006年1月18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沈丘县撤销北郊乡设立办事处请示的批复》(周政文[2006]10号)同意撤销北郊乡,设置东城、北城2个办事处。调整后,全县辖2个街道、10个镇、10个乡:东城街道、北城街道、槐店回族镇、刘庄店镇、留福集镇、老城镇、赵德营镇、付井镇、纸店镇、新安集镇、白集镇、刘湾镇、连池乡、石槽集乡、范营乡、李老庄乡、大邢庄乡、冯营乡、周营乡、洪山乡、北杨集乡、卞路口乡。县政府驻东城街道。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
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
网站首页 | 返回顶部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