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历史沿革

“贵阳”因城区位于境内贵山之南而得名。古代贵阳盛产竹子,许多地方以竹命名,因“竹”与“筑”谐音,故贵阳简称“筑”。明永乐十一年(1313)置贵州承皇布政使,贵阳为布政使治所,民国24年(1935)由贵阳县分设贵阳市和贵筑县。1957年为省辖市,辖领区、县时有变化。

春秋时期,今贵阳属柯国辖地。战国时属夜郎国范围。两汉时期隶属柯郡。唐朝在乌江以南设羁縻州,贵阳属矩州。宋代称贵阳为贵州,宣和元年(1119)更矩州为贵州。元至元十七年(1280)置顺元路宣抚司,翌年改为宣慰司。二十年(1283)置贵州等处长官司,为顺元路,先隶四川行中书省,后隶湖广行中书省。二十九年(1292),顺元、八番两宣慰司合并,设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于顺元城(今贵阳)。

明永乐十一年(1413)置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明隆庆三年(1569)年三月,改新迁程番府为贵阳府。万历十四年(1586)置新贵县,治贵阳。十九年(1601)升贵阳府为贵阳军民府。三十六年(1618)析新贵县、定番州置贵定县。崇祯四年(1631)废贵州宣慰司,析宣慰司水东地置开州。明末,贵阳军民府辖新贵县、贵定县、开州(今开阳县)、广顺州(今长顺县)、定番州(今惠水县)和4个长官司。

清顺治十六年(1659)设贵州巡抚驻贵阳军民府。康熙五年(1666)移云贵总督驻贵阳。二十六年(1687),省贵州卫、贵州前卫,置贵筑县与新贵县同城,改贵阳军民府为贵阳府。三十四年(1695)省新贵县入贵筑县。乾隆十四年(1749)贵阳府辖贵筑县、贵定县、龙里县、修文县、开州、定番州、广顺州和长寨厅(今属长顺县)。光绪七年(1881)增辖罗斛厅(今罗甸县)。

民国三年(1914)废贵阳府设贵阳县,贵州分为3道,贵阳县属黔中道,为道治;移贵筑县驻扎佐,旋移息烽,改名息烽县。九年(1920)废黔中道,贵阳县直隶于贵州省长公署。廿五年(1936)设全省为8个行政督察区,贵阳县属第一行政督察区。次年,贵阳县直属于省政府。卅年(1941)7月1日,撤贵阳县设贵阳市,另置贵筑县驻花溪。1949年11月15日贵阳解放,11月23日成立贵阳市人民政府。1954年,贵筑县划归贵阳市辖。

1958年,撤贵筑县建置,将市郊划为花溪、乌当两区;经国务院批准,将原属安顺专区的清镇、修文、开阳3县和原属黔南自治州的惠水县划归贵阳市辖。1959年设白云镇,相当于市辖区一级行政单位。1963年,将开阳县划归遵义专署,修文、清镇两县划归安顺专署,惠水县划归黔南自治州。1973年恢复白云区建置。1992年,清镇撤县设市。经国务院批准,自1996年1月1日起,将原安顺地区管辖的清镇市和修文、息烽、开阳划归贵阳市辖。(以上摘自“贵阳市政府网站”)

1993年将花溪区小河镇、南明区小河办事处合并建小河镇,由贵阳市直辖。1996年,全市面积8034平方千米,人口约305.9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13.9%。市政府驻南明区。辖南明区、云岩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5区和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3县,直辖小河镇,代管清镇市。1999年末,全市总人口321.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6.52万人。

2000年1月21日,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贵阳市小河区,小河区辖贵阳市小河镇和贵阳市花溪区金竹镇,区政府驻黄河路。调整后,贵阳市辖6个区、3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同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贵阳市常住总人口3718449人。其中:南明区687804人,云岩区698988人,花溪区337177人,乌当区319619人,白云区187695人,小河区142987人,开阳县389252人,息烽县221583人,修文县262039人,清镇市471305人。

2001年末,全市总人口341.2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6.58万人,共有34个街道、28个镇、53个乡(其中19个民族乡),439个居委会、1171个行政村。2002年末,全市总人口346.2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8.49万人,共有37个街道、30个镇、50个乡(其中19个民族乡),427个居委会(社区)、1171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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