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贵州省行政区划

1956年底,贵州省辖4专区、2自治州、2省辖市,76县、3自治县、4市辖区。

贵阳市 4区
 云岩区      富水区      南明区      郊 区
遵义市
遵义专区 驻遵义市 12县
 遵义县(南白镇) 绥阳县(洋川镇) 湄潭县(义泉镇) 凤冈县(龙泉镇) 正安县(凤仪镇)
 道真县(玉溪镇) 婺川县(都濡镇) 桐梓县(城关镇) 鳛水县(东皇镇) 赤水县(城关镇)
 仁怀县(茅台镇) 余庆县(城关镇)
铜仁专区 驻铜仁县 8县、1自治县
 铜仁县(城关镇) 玉屏县(城关镇) 石阡县(城关镇) 江口县(双江镇) 思南县(城关镇)
 印江县(城关镇) 德江县(城关镇) 沿河县(和平镇) 松桃苗族自治县(城关镇)
安顺专区 驻安顺县 19县
 安顺县(城关镇) 平坝县(城关镇) 清镇县(城关镇) 贵筑县(花溪镇) 龙里县(龙山镇)
 贵定县(城关镇) 福泉县(城关镇) 瓮安县(城关镇) 息烽县(永靖镇) 修文县(城关镇)
 开阳县(城关镇) 普定县(城关镇) 晴隆县(莲城镇) 普安县(盘水镇) 盘 县(城关镇)
 郎岱县(城关镇) 关岭县(关索镇) 兴仁县(城关镇) 兴义县(城关镇)
毕节专区 驻毕节县 8县、1自治县
 毕节县(城关镇) 大定县(城关镇) 黔西县(城关镇) 金沙县(城关镇) 织金县(城关镇)
 纳雍县(雍熙镇) 赫章县(城关镇) 水城县(城关镇)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关镇)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暂驻镇远县 16县
 镇远县(氵舞阳镇) 施秉县(城关镇) 黄平县(四屏镇) 三穗县(八弓镇) 岑巩县(思旸镇)
 天柱县(中山镇) 锦屏县(三江镇) 剑河县(柳川镇) 台江县(台拱镇) 雷山县(丹江镇)
 炉山县(清平镇) 黎平县(德凤镇) 麻江县(杏江镇) 丹寨县(龙泉镇) 榕江县(古州镇)
 从江县(丙妹镇)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驻都匀县 13县、1自治县
 都匀县(城关镇) 独山县(城关镇) 平塘县(城关镇) 荔波县(城关镇) 望谟县(复兴镇)
 贞丰县(城关镇) 册亨县(册阳镇) 安龙县(城关镇) 罗甸县(龙坪镇) 长顺县(长寨镇)
 惠水县(城关镇) 紫云县(城关镇) 镇宁县(城关镇) 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镇)[next]◎1956年1月9日,贵州省人民委员会通知:遵义县驻地由遵义市市区迁至遵义县南白镇;仁怀县驻地由中枢镇迁至茅台镇。
★1956年4月11日,国务院【国一内罗字第56号】批准:四川省綦江县第十区吹角乡所属的过江村、龙蟠村划归贵州省鳛水县。
◎1956年4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7次会议决定:
 1. 在贵州省东南部设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行政区域为:镇远、剑河、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麻江、黎平、榕江、从江等12个县和原炉山、雷山、台江、丹寨等4个苗族自治县。
 2. 在贵州省南部设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行政区域为:都匀、独山、平塘、三都、荔波、长顺、安龙、册亨、望谟、贞丰、紫云、镇宁等12个县和原罗甸布依族自治县、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1956年4月18日,国务院批准:
 1. 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成立后,撤销镇远专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和都匀专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并将炉山、台江、雷山、丹寨等4个苗族自治县和黄平、施秉、三穗、麻江等4个县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改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内的县,炉山苗族自治县内相当于区的凯里苗族自治区改为县内的区公所;将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罗甸布依族自治县和长顺、独山、都匀、三都、平塘、贞丰等6个县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改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内的县,紫云县内相当于区的猴场苗族自治区和镇宁县内相当于区的扁担山布依族自治区改为县内的区公所。
 2. 同意撤销贵定专员公署。将贵定专员公署所属的贵定、贵筑、清镇、龙里、修文、翁安、开阳、息烽等县和都匀专员公署所属的福泉县划归安顺专员公署领导;将安顺专员公署所属的郎岱县划归兴义专员公署领导;将镇远专员公署所属的余庆县划归遵义专员公署领导;镇宁县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未成立前。可仍由安顺专员公署领导,不必划归兴义专员公署。
 3. 所拟在三都、荔波2县水家族聚居地区设置水家族自治县,应将拟设的自治县名称、辖区范围连同地图及基础数字报院审核再作决定。
◎1956年7月16日,国务院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凯里,在凯里进行建设期间,暂住镇远县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驻都匀。
 注:1956年7月23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正式成立,暂住镇远县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辖原镇远专区的镇远、黄平、施秉、三穗、岑巩、天柱、锦屏、剑河等8个县和雷山苗族自治县、台江苗族自治县、炉山苗族自治县以及原都匀专区的黎平、榕江、从江、麻江等4个县和丹寨苗族自治县,共16个县。
   1956年8月8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在都匀正式成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辖原都匀专区的都匀、独山、平塘、三都、荔波等5个县和原贵定专区的长顺县、罗甸布依族自治县、惠水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等3个县以及安顺专区的紫云、镇宁等2个县和兴义专区的望谟、册亨、贞丰、安龙等4个县,共14个县。
◎1956年7月18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专员公署,并将原兴义专员公署领导的兴义、兴仁、盘县、普安、关岭、郎岱、晴隆7县划归安顺专员公署领导。
◎1956年9月1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37次会议决定:
 1. 撤销三都县,设置三都水家族自治县。三都水家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为:原三都县的行政区域和荔波县的阳安、板仰、廷牌、和勇、拉近、板考、水东、甘坤、恒丰、达便、中心、板闷、新杨、洞甲、板甲、杨拱、水业、水阁、水庆、岜鲜、拉祥、水维、威崖、水碰等24个乡,都匀县的翁降、南庄、合群、潘洞、富河、基场、奉和等7个乡,独山县的翁合、新定、群力、林桥等4个乡和榕江县的兴华、水尾等2个乡。
 2. 撤销松桃县,设置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为:原松桃县的行政区域和铜仁县的沙坝、王家普、天星云、中寨、牛郎、木寨、岩拉寨、[上浦下女]硐、大兴等9个乡以及江口县的小屯乡。
 3. 三都水家族自治县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领导,自治县人民委员会驻原三都县城;松桃苗族自治县属铜仁专员公署领导,自治县人民委员会驻原松桃县城。
 注:1956年12月31日松桃苗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1956年12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三都水家族自治县更名为三都水族自治县。
 注:1957年1月2日三都水族自治县正式成立。
◎撤销贵阳市花溪区、中曹区、金华区、乌当区、黔灵区,设立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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