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兰县历史沿革

宋置羁縻兰州,后为文兰州,元分东、西兰州,后并为东兰州,旋改置安司州。明为东兰州,民国置县。

1996年,东兰县面积2414平方千米,人口约27.4万人。辖2个镇、21个乡(其中3个民族乡):东兰镇、武篆镇、泗孟乡、隘洞乡、切学乡、坡拉乡、太平乡、四合乡、五联瑶族乡、中山瑶族乡、兰木乡、弄占乡、长江乡、兰阳乡、巴畴乡、金谷乡、堂房乡、长乐乡、三弄瑶族乡、大同乡、坡豪乡、板坡乡、坡峨乡。县政府驻东兰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东兰县总人口246715人。其中:东兰镇36379人,隘洞镇25989人,三石镇13378人,武篆镇13194人,长乐镇18486人,泗孟乡11484人,切学乡7599人,坡拉乡8381人,四合乡4857人,五联瑶族乡5362人,中山瑶族乡6836人,兰木乡8315人,弄占乡6504人,长江乡13811人,兰阳乡10013人,巴畴乡7801人,金谷乡10261人,堂房乡4588人,三弄瑶族乡4449人,大同乡7034人,坡豪乡6132人,板坡乡5490人,坡峨乡10372人。

2001年12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批准同意:将坡拉乡与隘洞镇合并为隘洞镇,原坡拉乡、隘洞镇所辖的行政区域全部归隘洞镇管辖,隘洞镇政府驻原隘洞镇政府驻地(桂政函[2001]468号);将长乐镇与坡豪乡合并为长乐镇,其所辖行政区域范围是:原长乐镇的长乐、定安、板登、英发、楼华、华亨、纳标7个村委会和原坡豪乡所辖的行政区域,长乐镇政府驻长乐村(桂政函[2001]469号);将巴畴乡与堂房乡合并为巴畴乡,原堂房乡、巴畴乡所辖的行政区域全部归巴畴乡管辖,巴畴乡政府驻巴畴村(桂政函[2001]470号);将武篆镇与中山瑶族乡合并为武篆镇,其所辖的行政区域范围是:原武篆镇、中山瑶族乡所辖的行政区域和原弄占乡的锐开村委会,武篆镇政府驻原武篆镇政府驻地(桂政函[2001]471号);将四合乡与三石镇合并为三石镇,原四合乡、三石镇所辖的行政区域全部归合并后的三石镇管辖,三石镇政府驻原三石镇政府驻地(桂政函[2001]472号);将坡峨乡更名为花香乡,其行政区域管辖范围是:原长乐镇的花香、坡索、草坪、大乐、英兰5个村委会和原坡峨乡永安、坡峨、弄兰、乐延、干来、和平6个村委会(除和平村委会延锐片3个村民小组以外),花香乡政府驻地迁至花香村(桂政函[2001]473号);将大同乡、板坡乡合并为大同乡,其所辖的行政区域范围是:原大同乡、板坡乡所辖的行政区域和原坡峨乡和平村委延锐片的3个村民小组,大同乡政府驻原大同乡政府驻地(桂政函[2001]474号);将长江乡与兰阳乡合并为长江乡,其所辖的行政区域范围是:原长江乡所辖的行政区域和原兰阳乡的兰阳、纳洪、板甲3个村委会,长江乡政府驻原长江乡政府驻地(桂政函[2001]475号);将东兰镇与五联瑶族乡合并为东兰镇,其所辖的行政区域范围是:原东兰镇、五联瑶族乡所辖的行政区域和原兰阳乡的江洞、拉岜2个村委会,东兰镇政府驻原东兰镇政府驻地(桂政函[2001]476号);将弄占乡与兰木乡合并为兰木乡,其所辖的行政区域范围是:原兰木乡所辖的行政区域和弄占乡的弄台、果隆、弄辉、弄占、弄中5个村委会,兰木乡政府驻原兰木乡政府驻地(桂政函[2001]477号)。

全县现辖5个镇、9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东兰镇、隘洞镇、长乐镇、三石镇、武篆镇、泗孟乡、兰木乡、长江乡、巴畴乡、金谷乡、三弄瑶族乡、大同乡、花香乡、切学乡。县政府驻东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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