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历史沿革

据《今县释名》:“治东北有桂山,桂生其巅,”故名。春秋属百越。秦置桂林郡,这是“桂林”名称的最早起源,但郡治不在今天的桂林市。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设始安县,隶属荆州零陵郡。东汉时改属始安侯国。三国时先属蜀,后归吴。甘露元年(265年)置始安郡、始安县,郡县治所都在今之桂林。隋唐时属岭南桂州总管府。唐武德四年(621年),李靖修城于独秀峰南。贞观八年(634年)改名临桂县,属桂州始安郡。光化三年(900年)始,属静江节度。五代十国时先后属楚和南汉的桂州。宋属广南西路桂州,后属静江府。元属广西行中书省静江路。明清为桂林府。

1912年废临桂县入桂林府。1913年6月废桂林府,改为桂林县,属漓江道(1914年改桂林道),1927年直属广西省。1940年析桂林县置桂林市,余境复置临桂县。1981年5月7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1]44号)将原桂林地区的阳朔县划归桂林市管辖(7月实施);同时灵川县大圩公社的潜经、草坪2大队和茯荔大队的吴家、杨家2生产队划归桂林市管辖。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83]215号)将桂林地区的临桂县划归桂林市管辖。1990年2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恭城县,设立恭城瑶族自治县。

1996年12月2日,国务院批准:将桂林市郊区更名为雁山区,并对桂林市市辖区的行政区划作相应调整。(1)扩大叠彩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大河乡、穿山乡的清风村划归叠彩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凤北路。(2)扩大秀峰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甲山乡划归秀峰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西凤路。(3)扩大象山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的二塘乡、柘木镇的同心、平山两个村和穿山乡的安新村划归象山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银锭路。(4)扩大七星区的行政区域,将原郊区的穿山乡(不含清风、安新两个村)、朝阳乡划归七星区管辖。区人民政府驻马坪街。(5)雁山区辖原郊区的雁山镇、柘木镇的(不含同心、平山两个村)、大埠乡、草坪回族乡。区人民政府驻雁山镇。12月26日,桂林市实行区划调整,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

1998年8月27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8]73号):(1)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地级)。市人民政府驻象山区榕湖南路。(2)新的桂林市辖原桂林市的临桂县、阳朔县和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以及原桂林地区的灵川县、荔浦县、永福县、全州县、兴安县、灌阳县、资源县、平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各族自治县。9月8日,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本站注:市府大院原大门开在象山区榕湖南路,后由于两江四湖榕湖景区建设的原因,原大门封闭,改在五美路重开大门】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桂林市总人口4614670人。其中:秀峰区125924人、叠彩区134401人、象山区249135人、七星区227278人、雁山区67833人、阳朔县264640人、临桂县424182人、灵川县318036人、全州县652963人、兴安县353920人、永福县235368人、灌阳县231288人、龙胜各族自治县160796人、资源县156946人、平乐县394575人、荔浦县346169人、恭城瑶族自治县271216人。

2013年1月1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桂林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3]17号):一、同意撤销临桂县,设立桂林市临桂区,以原临桂县的行政区域为临桂区的行政区域。临桂区人民政府驻临桂镇兴临路1号。二、桂林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象山区五美路16号迁至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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