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甘肃省行政区划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秦安县原属第六区谢坪乡的谢坪、李坪、小李家、刘寨阳山、刘寨阴山共5个村,和扁坡乡的蛐蜒咀、谢家咀、全坡、王家咀、柳滩、于家峡、种田湾、旧庄里、中庄里、上庄里、张家湾、强家庄、汪家山共13个村,划归天水县领导。(1954年 3月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民政厅同意)
◎武威县大墩乡双塔儿村划归古浪县泗水区领导。(1954年3月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
◎肃南裕固族自治区(县级)于2月20日在红湾寺正式成立,以酒泉县祁明区5个乡、高台县第六区4个乡、张掖县康乐区的3个乡为肃南裕固族自治区的行政区域。自治区人民政府驻红湾寺。(1954年3月2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通知)
◎西固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城关镇迁至宕昌镇。(1954年3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
◎1954年3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舟曲、碌曲、玛曲3个行政委员会,均系大于区小于县的一级政权机关,由甘南藏族自治区直接领导,各行政委员会的区域范围是:
 1.舟曲行政委员会:领导原属西固县的城关区、峰迭区、武坪区、阳山乡;原属岷县的洛大、官鹅、大阿坝3个乡,原属武都县的坪牙乡。行政委员会驻原西固县城。
 2.碌曲行政委员会:领导原属临潭县的西仓、双岔、郎木寺等3大部落区。行政委员会驻西仓。
 3.玛曲行政委员会:领导原夏河县的欧拉、三乔科、卓格尼玛、齐哈玛4大部落牧。行政委员会驻卓格尼玛。
◎岷县的宕昌、临江、良恭3个区全部及白龙、理川、闾井3区的部分地区,划归西固县领导(1954年3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
◎会川县的新堡区,共4个藏族乡划归甘南藏族自治区卓尼县领导。(1954年3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决定)
★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宁夏省建制撤销,与甘肃省合并为甘肃省。
◎1954年6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
 1.隆德县原安区的新堡、双树、原安、党乡、三合等5个乡,共45个自然村划归静宁县劳动。
 2.金塔县第五区共5个乡27个自然村,划归鼎新县领导。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地由夏河县拉扑楞迁至夏河县合作镇。(1954年7月6日内务部批准)1956年7月14日实施
◎阿克塞哈族自治区(县级)于4月27日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敦煌县南的博罗转井。居住和游牧范围:敦煌县的部分地区,即东至托逊堡,西至安南坝,南至海子南端,北至燕都尔土地区为其行政区域。(1954年7月1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通知)
◎撤销宁夏省,所辖的河东回族自治区、蒙古自治区和直辖的两市、9县、1自治区划归甘肃省。(政务院1954年8月31日批准,9月1日实施)
◎金塔县新山、新城(即东西八圪塄)两乡,划归酒泉县领导。(1954年9月2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
◎甘谷县城子乡四姓行政村,包括庞家坡、王邵家、张家山、窑儿湾4个自然村,划归通渭县领导。(1954年10月14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
◎秦安县莲花乡的青龙村,划归庄浪县领导。(1954年10月2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
◎宁夏省撤销,合并于甘肃省后,原河东回族自治区和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划不变。新设银川专区。专署驻银川市,领导贺兰、平罗、惠农、陶乐、永宁、宁朔、中宁、盐池等9个县。盐池县委托河东回族自治区代管。银川市、吴忠市仍为省辖市。银川市由银川专署领导监督;吴忠市由河东回族自治区领导监督。(1954年11月3日内务部通知)
◎惠农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宝丰城迁至黄渠桥。(1954年11月3日内务部批准)
◎将西和县纸房区的纸房、芦城、草坝、康宁、城府、罗汉、下巷、建东等10个乡,划归成县。(1954年11月3日实施,1956年1月7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补报内务部备案)
◎武都专区的西固县更名为宕昌县(1954年11月3日内务部批准)。其行政区域:岷县南部的宕昌、临江、良恭3个区及白龙、理川、闾井3区的一部分(即今宕昌县甘江头以北地区),以及原西固县的沙湾、官亭、大川3个区和城关区的2乡(即今宕昌县甘江头以南地区)。
◎天水县的天凌乡的毛石村、肖家沟、和家庄、杨家庄、四方堡,玉皇乡的李官湾、柴家山、胡家堡,皂郊乡的雷家庄、马家湾、曹家崖等村合并为一个乡,划归天水市领导。(1954年11月29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
◎额济纳旗自治区委托酒泉专署代管。(1954年11月3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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