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历史沿革

明成化十三年(1477)析潮州府海阳县光德乡的弦歌都、滦州都、清远都,太平乡的宣化都、信宁都,怀德乡的隆眼城都、苏湾都、秋溪都共8都置饶平县,隶属潮州府。县治设于弦歌都下饶堡(今三饶镇)。取“饶永不瘠,平永不乱”之意为县名。据《今县释名》:“以海阳县上、中、下三饶地置县,治下饶”,故名。

1911年(民国元年)废潮州府,置潮州安抚使,旋改潮梅镇守使,饶平属之。1914年属潮循道;1920年属潮梅善后处;1925年属东江行政善后处;1928年属东江善后委员公署;1932年属东区绥靖委员公署;1936年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7年属第六督察专员公署;1949年属第八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2月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1950年2月属潮汕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10月属潮汕专员公署;1952年属粤东办事处,同年11月属粤东行政公署。1953年1月县城迁至黄冈镇。1956年11月属汕头专员公署。1967年3月属汕头地区。1983年属汕头市。1991年12月属潮州市。

明嘉靖五年(1526)划出光德乡的滦州、清远两都置大埔县。嘉靖四十四年(1565)划出怀德乡的秋溪都归海阳县,划出苏湾都置澄海县。万历四年(1576)划太平乡信宁都的南澳4澳(深、隆、青、云)设南澳镇(南澳镇设漳潮协守统管,由诏安县、饶平县共管)。其中青、云两澳属诏安县管辖;深、隆两澳由饶平县管辖。清康熙八年(1669),诏安县管的青、云两澳重归饶平县管辖。康熙二十四年(1685)复南澳镇,青、云两澳又归诏安县管辖。清雍正十年(1732)设南澳厅,行政隶属与饶平脱钩(注:1958年11月至1959年11月,南澳县曾并入饶平县)。

1949年10月25日,县属隆都区(面积65.7平方千米)划归澄海县管辖。1950年1月,全县划分为凤凰、上饶、文峰(旋改为附城)、浮山、钱东、黄冈、海山7个区,共26个乡、2个镇和21个行政村(凤凰、上饶两区较先解放,改乡为行政村)。1951年8月,全县划分为11个区和1个镇,即:一区(凤凰)、二区(上饶)、三区(附城)、四区(河西)、五区(浮山)、六区(樟溪)、七区(钱东)、八区(高堂)、九区(霞绕)、十区(东界)、十一区(海山)和黄冈镇,共177个乡(镇)和6个办事处。1953年从第九区划出碧洲,港西,汫东等8个乡增设第十二区。

1956年9月,三饶区的上陶、坪石、上园3个村(面积10平方千米)划归大埔县管辖。1956年底撤区并乡,将原有177个小乡和黄冈镇合并为24个大乡和3个镇。1957年10月至1958年8月,乡镇相继合并为凤凰、上饶、饶洋、新丰、浮滨、浮山、新圩、樟溪、钱东、高堂、霞绕、东界、海山13个乡和三饶、汫洲、黄冈3个镇。

1958年9月,全县划分为上饶、凤凰、三饶(曾名塔山)、浮山(曾名曙光)、钱东、东界、海山、凤江8个公社,县干部农场(又称关锁桥农场)、暗井(后称光明)农场、黄坪(后称韩江)林场3个农林场。1958年11月,县属凤凰区(面积305平方千米)划归潮安县管辖。1979年2月,全县划分为24个公社和4个农林场,设390(一说347)个生产大队、9个居委会。

1983年11月撤销公社建制:黄冈、汫洲、柘林三个公社改区级镇,下辖16个办事处和12个管理区。办事处以下设居委会,共39个居委会;其余21个公社改区公所,下辖246个乡和三饶区三饶镇、钱东区钱东镇、海山区黄隆镇3个乡级镇,共有1075个村委会;万山红农场、光明农场、韩江林场、新安林场4个农林场保持原状。

1986年9月撤销区公所改乡镇建制,并对区划进行调整。原新丰区析为新丰、九村两个镇;东界区析为大埕、所城两个镇;凤洲区及原东界区属的仙春、碧岗两个乡并入黄冈镇;其余各区镇按原区划不变。全县共设上善、上饶、饶洋、新丰、九村、三饶、汤溪、浮山、新圩、樟溪、钱东、黄冈、大埕、所城、柘林、汫洲、海山17个镇和建饶、新塘、浮滨、坪溪、东山、渔村、高堂、联饶8个乡,共有330个村委会和51个居委会(一说11月,共有321个村委会和59个居委会)。韩江林场归属三饶镇,新安林场归属浮滨镇,万山红农场归属钱东镇,光明农场归属联饶乡。4个农林场下设工区、管区共17个。

1988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撤销联饶乡建制,设置联饶镇,管辖原联饶乡的行政区域范围。1989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撤销建饶乡、渔村乡建制,设置建饶镇、渔村镇建制。分别管辖原乡的行政区域。

1990年12月,全县各乡镇属下的村委会改称管理区办事处,并对少数管理区规模作适当调整。调整后,全县29个乡镇(场)设管理区办事处342个,街道办事处21个,镇直辖居委会19个。

1992年9月,根据省政府《关于饶平县设置高堂镇建制的批复》,撤销高堂乡建制,设置高堂镇,管辖原高堂乡的行政区域。1993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撤销东山、浮滨、坪溪、新塘等4个乡并改为建制镇,分别管辖原乡的行政区域。

1996年,饶平县面积2203平方千米,其中陆地面积1670平方千米,人口89.2万人。辖25镇:黄冈镇、上善镇、上饶镇、饶洋镇、新丰镇、九村镇、建饶镇、三饶镇、新塘镇、汤溪镇、浮滨镇、坪溪镇、浮山镇、东山镇、新圩镇、渔村镇、樟溪镇、钱东镇、高堂镇、联饶镇、所城镇、大埕镇、柘林镇、汫洲镇、海山镇。县政府驻黄冈镇。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885290人,其中:黄冈镇172449人、上善镇11435人、上饶镇38848人、饶洋镇55646人、新丰镇45233人、九村镇13341人、建饶镇13123人、三饶镇45503人、新塘镇17649人、汤溪镇9887人、浮滨镇18162人、坪溪镇5491人、浮山镇25697人、东山镇16782人、新圩镇22372人、渔村镇7700人、樟溪镇17400人、钱东镇85152人、高堂镇18449人、联饶镇32395人、所城镇38017人、大埕镇28484人、柘林镇14998人、汫洲镇56151人、海山镇74926人。

2000年11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全县撤销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委会。经撤并调整,全县25个镇和4个农林场共设村委会352个,居委会53个。

2002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撤销坪溪镇,其行政区域并入浮滨镇;撤销渔村镇,其行政区域并入新圩镇。至此,饶平县辖黄冈、大埕、所城、柘林、海山、井洲、钱东、樟溪、浮山、汤溪、三饶、联饶、新圩、九村、新丰、饶洋、上饶、上善、建饶、高堂、浮滨、新塘、东山23个镇。

2004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撤销上善镇,其行政区域并入上饶镇;撤销九村镇,其行政区域并入新丰镇。2004年3月,中共饶平县委、县政府决定,撤销县新安林场、万山红农场、光明农场正科级建制,其行政区划分别改由浮滨镇、钱东镇、联饶镇领导和管理。

2005年底,饶平县总面积2227.06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1694.06平方千米,海域面积533平方千米。辖黄冈、大埕、所城、柘林、海山、汫洲、钱东、樟溪、浮山、汤溪、三饶、联饶、新圩、新丰、饶洋、上饶、建饶、高堂、浮滨、新塘、东山21个镇、1个林场,共有52个居委会、355个行政村,1213个自然村。

2008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1000157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27880人。2009年末,饶平县面积1684.4平方千米,辖21个镇,50个社区、355个行政村。县政府驻黄冈镇河南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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