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历史沿革

清雍正十年(1732)始置鹤山县,因县内有山如鹤而得名,县治设鹤城。1913年县治所迁沙坪镇。1959年曾与高明县合并,称高鹤县。1981年底复置两县,鹤山县属江门市辖。1993年11月8日,民政部批复(民行批[1993]208号)撤销鹤山县,设立鹤山市。为省辖县级市,由江门市代管。

1996年,鹤山市面积1108.3平方千米,人口34万人。辖12个镇:沙坪镇、龙口镇、古劳镇、雅瑶镇、桃源镇、共和镇、鹤城镇、址山镇、云乡镇、宅梧镇、双合镇、合成镇。市政府驻沙坪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鹤山市总人口405779人,其中:沙坪镇143888人,龙口镇35888人,雅瑶镇35236人,古劳镇32148人,桃源镇24333人,鹤城镇29649人,共和镇23929人,址山镇26541人,宅梧镇32354人,云乡镇4315人,双合镇9798人,合成镇7700人。

2002年,鹤山市辖沙坪、雅瑶、共和、桃源、址山、云乡、鹤城、宅梧、双合、龙口、古劳11个镇。

2007年,撤销沙坪镇,设立沙坪街道。4月19日,沙坪街道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

2009年末,鹤山市总面积1082.85平方千米。辖1个街道、10个镇:沙坪街道、龙口镇、雅瑶镇、古劳镇、桃源镇、鹤城镇、共和镇、址山镇、宅梧镇、云乡镇、双合镇。共有25个居委会、112个行政村。市政府驻沙坪街道前进路。

2011年,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鹤山市调整部分镇级行政区划的批复》(粤民区[2011]9号):经省政府同意,鹤山市撤销云乡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址山镇。调整后,鹤山市辖1个街道、9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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