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历史沿革

秦属南海郡番禺县,汉属博罗县。三国属吴之东莞郡。东晋咸和六年(331)置宝安县,以县境北有宝山、寓“得宝而安”之意命名,治南头,辖境包括今东莞、中山及深圳、香港地区。唐至德二年(757)更名东莞县,县治从南头迁到涌(今东莞)。明万历元年(1573)析东莞县置新安县,辖境含今除深圳龙岗区部份地区外的深港地区。

1914年更名为宝安县。1979年3月改宝安县为深圳市。1980年8月,划出深圳镇、附城公社等327.5平方千米土地建立深圳经济特区,同时恢复宝安县建制,辖境含今宝安、龙岗两区。1992年11月11日,民政部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龙岗区(1993年元旦实施)。

1996?年,宝安区面积751.6平方千米,户籍人口22.4万人,暂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口80.1万人。辖2个街道、8个镇:新安街道、光明街道、沙井镇、观澜镇、龙华镇、西乡镇、福永镇、石岩镇、松岗镇、公明镇。区府驻宝城湖滨路。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宝安区常住总人口2735129人,其中:新安街道344814人,光明街道37635人,西乡镇393809人,福永镇243592人,沙井镇450131人,松岗镇268551人,公明镇299551人,石岩镇157695人,龙华镇323007人,观澜镇216344人。

2002年,宝安区辖新安、光明2个街道和西乡、福永、沙井、松岗、公明、石岩、龙华、观澜8个镇,共有126个行政村、31个居委会。

2003年11月,撤销龙华镇,设立龙华街道,管辖原龙华镇的行政区域范围,辖10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总面积8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43.41万人。2004年,宝安区辖10个街道:新安街道、光明街道、西乡街道、福永街道、沙井街道、松岗街道、公明街道、石岩街道、龙华街道、观澜街道。

2006年4月20日,经市民政局批复,宝安区撤销龙华街道(辖区面积88平方千米、下辖13个社区),新设立民治、龙华、大浪3个街道(办事处于4月29日挂牌成立)。

2007年5月31日,深圳市政府宣布成立光明新区,管理公明、光明两个街道;8月19日,光明新区管委会正式挂牌成立。

2008年末,宝安区面积704.6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448178人(其中区直辖单位189人)。2009年末,宝安区辖12个街道,263个社区。区政府驻新安街道宝城湖滨路。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宝安区常住总人口4499284人,其中,新安街道410056人,光明办事处66549人,西乡街道580736人,福永街道472792人,沙井街道529041人,松岗街道398153人,公明办事处414358人,石岩街道248139人,观澜街道452598人,大浪街道277689人,龙华街道367521人,民治街道281652人。

2011年12月30日,龙华新区正式挂牌成立,管理观澜、大浪、龙华、民治4个街道。

2012年末,宝安区面积723平方千米,户籍人口34.96万人,常住人口268.44万人(数据来源于《广东年鉴》),辖6个街道(另有4个街道由龙华新区管理,2个街道由光明新区管理)。

2015年4月28日,观澜街道正式分设为观湖、福城、观澜三个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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