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概况

邮编:516001 代码:441300 区号:0752
拼音:Huì Zhōu Shì,Huizhou Shi

  惠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东江中下游。东接汕尾市,南临南海大亚湾并毗邻深圳与香港,西邻广州、东莞市,北靠河源市。总面积10922平方千米。总人口313万人(2007年)。辖2个市辖区、3个县。市人民政府驻惠城区。
  惠州素称“粤东门户”,有惠州港,京九铁路,广(州)汕(头)、广(州)梅(州)、深(圳)汕(头)、惠(州)深(圳)公路,惠州机场。

历史沿革
  宋天禧四年因避太子“赵祯”之讳,改祯州为惠州。
  春秋战国属百越地,秦为南海郡,随为循州府,宋改为惠州府。新中国成立初期,省政府在东江流域设立东江专区,专员公署设在惠州。1952年撤销,1963年恢复惠阳地区,辖惠阳、博罗、宝安、东莞、增城、龙门、河源、连平、和平、龙川、紫金11县,1988年改为惠州市。辖惠城区和惠东、博罗、龙门3县,代管惠阳1个县级市。2003年惠阳撤市设区。

  1949年设东江专区,专署驻惠阳县。辖惠阳、博罗、增城、龙门、连平、河源、和平、龙川、紫金、海丰、陆丰11县。1952年撤销东江专区,将所辖各县分别划归粤东、粤北、粤中三个行政区。
  1956年设惠阳专区,专署驻惠阳县。除辖原东江专区11县外,增辖东莞、宝安共13县。1958年,由惠阳县的惠州镇设惠州市,归惠阳专署领导。1959年撤销惠州专区,将各县划分归汕头、韶关、佛山专区。1963年复设惠阳专区。
  1970年,惠阳专区改称惠阳地区(驻惠州市),下辖惠州市、东莞、惠阳、惠东、博罗、宝安、河源、和平、连平、龙川、紫金、陆丰、海丰12县。1977年宝安县升格为深圳特区。
  1988年,实行"地改市",惠阳地区划分为四个地级市(惠州、东莞、河源、汕尾),惠州市共辖1区4县,即惠城区、惠东、惠阳、博罗、龙门4县(市府驻惠城区)。
  1990年省政府批准设立大亚湾规划区管理委员会,1993年5月国务院批准大亚湾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市共辖2区、4县。
  1994年,惠阳县撤县建市。
  2000年,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惠州市总人口3216075人;惠城区 591686人、博罗县 780477人、惠东县 713141人、龙门县 267949人、惠阳市 862822人。
  2002年,辖1个市辖区、3个县、1个县级市,5个街道、84个镇、1个民族乡,1063个村委会、176个居委会。
  2003年3月6日,国务院(国函[2003]36号)批准同意惠州市调整行政区划:(1)撤销县级惠阳市,设惠州市惠阳区。惠阳区辖原县级惠阳市的淡水、永湖、良井、平潭、沙田、霞涌、澳头、秋长、新圩、镇隆等10个镇。区人民政府驻淡水镇金惠大道。(2)原惠阳市所辖的陈江、潼湖、潼桥、沥林、水口、马安、横沥、矮陂、芦洲、大岚等10个镇以及博罗县的仍图镇划归惠城区管辖。惠城区人民政府驻新联路。 行政区划变更前(数据根据简册2003):惠城区面积419平方千米,人口39万;惠阳市面积1910平方千米,人口63万;博罗县面积2871平方千米,人口77万。行政区划变更后(数据根据简册2004):惠城区面积1410平方千米,人口92万;惠阳市面积1262平方千米,人口51万;博罗县面积2795平方千米,人口82万。
  截至2005年5月31日,惠州市辖2个市辖区、3个县,13个街道、66个镇、1个民族乡。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惠州市辖2个市辖区、3个县,16个街道、50个镇、1个民族乡。
  2006年,惠州市对惠城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的15个乡镇正式实施撤并。各县(区)乡镇撤并情况如下:(1)(2005年12月9日,粤民区[2005]62号批准)惠城区撤销小金口镇,设立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作为惠城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撤销矮陂镇、大岚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横沥镇。调整后,惠城区将管辖8个镇和10个街道办事处。(2)(2005年12月9日,粤民区[2005]61号批准)惠东县撤销平山镇,设立平山街道办事处,并将原大岭镇蕉田社区居委会和陈塘、碧山、光明、谭公、鹤楼、下联、星合、大布、六德、三联等11个村委会划归平山街道办事处管辖,调整后,平山街道办事处将管辖13个社区居委会和11个村委会;撤销黄埠镇、盐洲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吉隆镇;撤销港口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平海镇;撤销马山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宝口镇;撤销新庵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白盆珠镇;撤销增光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多祝镇;撤销松坑镇,将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多祝镇、安墩镇(松坑镇元岭、河南、河北、上村、石溪、大径等6个村委会并入多祝镇,白沙村委会并入安墩镇)。调整后,惠东县将管辖12个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3)(2005年12月9日,粤民区[2005]64号批准)博罗县撤销横河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长宁镇;撤销响水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湖镇镇。调整后,博罗县将管辖16个镇。(4)(2005年12月9日,粤民区[2005]63号批准)龙门县撤销沙迳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龙华镇;撤销路溪镇,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龙江镇。调整后,龙门县将管辖8个镇、1个民族乡、1个街道办事处。
本站内容是根据各种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行政区划爱好者交流使用。
本站对本页内容准确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如需转载或引用,请自行核实内容。
网站首页 | 返回顶部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