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历史沿革

【县名】据《福建通志》,古田县因治临于闽江支流古田溪之故。另一说认为,“有谢能者,因古时田亩开垦而居,故名古田。”“古田盖取田畯锄芜敷菑,为厥疆畎之义;又中曾产青玉,因名青田乡,故名玉田”。

【建置】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划侯官县西部置古田县(别名玉田),历属福州、长乐府、福州路、福州府、闽海道、第三区、第二区。1949年6月14日解放,历属南平专区、闽侯专区(1963年)、福安地区、宁德地区(1970年)、宁德市。

【县治】古田县治除宋太平兴国五年至端拱元年(980-988年)迁至水口外,历代均在翠屏山南玉屏镇。1958年因建古田溪水电站,县城属水库淹没区,乃迁县治距旧城西南9千米的罗华乡庄洋里另建新城镇(2004年撤镇改设街道)。

【区划 境域】唐开成年间(863-840),析古田县东之地合宁川添置感德场(属宁德县)。宋代全县置4乡13里:建东乡有保安里、和平里、崇礼里、濑溪里,恩惠乡有横溪里、新兴里、洛阳里、慕仁里,元和乡有邵南里、安民里,青田乡有长安里、安乐里、顺委里。元代改建东乡为建安乡,析全县为48都。明代改恩惠乡洛阳里为新俗里,改青田乡长安里为移风里。析全县为4乡12里,城内5个保,城外46个都,其中濑溪里六都并入车口、后溪、龙潭、破口四地;十九都并入左拔、副拔、平湖、后崎四地,实际只有44个都。

至清初,县境范围东至罗源南唐上里界120里,西至建安南才里界120里,南至闽清岩山界50里,北至政和均竹坑界150里,东南至侯官三仓石春界100里,西南至南平长安南里界110里,东北至宁德石棠隔界200里。西北至政和上庄界200里。东西广283里,南北袤550里。雍正十三年(1735年)划县北二十都、二十二都至二十五都,新俗里二十六都至二十九都,三十一都至三十四都,计1个里13个都之地置屏南县,古田县北至屏南县界70里。古田县有11个里,城内5个保、城外31个都、661个村。

民国时期,县境范围东至罗源县界90千米,西至南平县界55千米,南至闽清县界50千米,北至屏南县界35千米。东西长195千米,南北袤85千米。全县总面积2450平方千米。民国初沿袭清末的行政区。民国22年(1933年)5月,推行保甲制,析全县为8个区公所。民国24年改设7个区公所。民国25年,编查户口,改区公所为区署,全县设4个区署,下设56个联保、357个保。民国26年续行编查保甲制,全县设50个联保、286保、2739甲。民国28年改为30联保、269保、2764甲。民国29年,奉令办理自治,4月起撤区、联保改称乡(镇),全县设20个乡(镇)、269保、2775甲、29045户。

民国30年1月,全县为4个区20个乡(镇),但保数减少7个,为262保。是年6月撤1个区,为3个区。民国31年缩编,全县设大东1个区、18个乡(镇)、160保、1957甲。民国35年5月改为14个乡(镇),即玉屏镇、平西镇、凤埔乡、北长乡、沂洋乡、隆洋乡、凤曹乡、华峰乡、谷双乡、水湾乡、凤仕乡、杉洋乡、邹岭乡、鹤西乡。民国37年,仍设14个乡(镇),其中平西镇改为平湖镇,继后增设西溪乡。至民国38年6月,全县为15个乡镇。

1949年6月14日古田解放,成立县人民民主政府,将县以下15个乡(镇)改为民主乡(镇)公所,沿用保甲制,成立行政村,实行乡(镇)保甲制。同年7月,撤民主乡(镇)公所,设14个区公所(原西溪乡并入凤埔区)。8月,缩编为7个区公所,即一区城区、二区平湖、三区凤都、四区局下、五区谷口、六区沂洋、七区鹤塘。9月,县人民民主政府改称县人民政府,12月,区公所改称区人民政府。

1950年5月,废除保甲,实行区乡村制。第四(局下)区撤销,并入第一(城关)区,并从第六(永安)区划出部分辖区成立新四区,增设第八(杉洋)区。同时,增设89乡和9个街道,城郊10个乡;二区平湖、凤埔,区委会设在平湖,辖13个乡;三区凤都、桃溪,区委会设在凤都,辖9个乡;四区横洋、泮洋,区委会设在横洋,;辖10个乡;五区黄田、谷口,区委会设在谷口,辖11个乡;六区永安、北墩,区委会设在永安,辖11个乡;七区鹤塘、卓洋,区委会设在鹤塘,辖13个乡;八区杉洋、大甲,区委会设在杉洋,辖12个乡。是年11月,区人民政府改称区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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