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行政区划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安市撤销城阳乡设立城阳镇的批复》(闽政文[2011]93号 2011年3月18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撤销福安市城阳乡设立城阳镇的请示》(宁政文[2011]1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福安市撤销城阳乡建制,设立城阳镇,以原城阳乡的行政区域为城阳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你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鼎市秦屿镇更名为太姥山镇的批复》(闽政文[2011]95号 2011年3月21日)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秦屿镇更名为太姥山镇的请示》(宁政文[2011]10号)收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福鼎市秦屿镇更名为太姥山镇。更名涉及的相关事宜,应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有序开展,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2011年6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汀县撤销三洲乡策武乡设立三洲镇策武镇的批复》(闽政文[2011]181号):同意长汀县撤销三洲乡和策武乡,设立三洲镇和策武镇,以原三洲乡、策武乡的行政区域分别为两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2011年7月13日,《福建省政府关于三明市梅列区撤销洋溪乡设立洋溪镇的批复》(闽政文[2011]221号)同意梅列区撤销洋溪乡,设立洋溪镇,以原洋溪乡的行政区域为洋溪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新罗区撤销江山乡设立江山镇的批复》(闽政文[2011]227号 2011年7月18日)
龙岩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新罗区江山乡等三个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龙政综[2011]19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新罗区撤销江山乡,设立江山镇,以原江山乡的行政区域为江山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你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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