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重庆市行政区划

辖7区、1县
第一区      第二区      第三区      第四区
第五区      第六区      第七区
巴 县(马王坪)

★巴县第四区所属兴隆、蔡家、同兴、井口、青木、凤凰、歇马等7乡划归北碚行政管理处。(1951年2月22日川东行署民政厅【民政字第304号】批复,1951年2月1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府秘字第74号】公函)
★1951年6月2日内务部【年民字第74号】批准
 1. 重庆市北碚行政管理处划归川东行署区。
 2. 撤销北碚管理处,设立北碚市(县级),由行署区直辖。
 3. 川东行署区巴县划归重庆市。
 4. 江北县郭家沱地区、唐家沱地区分别划归重庆市第六区、第七区。
★巴县第六区转龙乡划归北碚行政管理处。(1951年6月21日内务部【内民字第251号】批复)
★江北县第八区大田坎一地划归北碚市。(1951年7月23日川东行署民政厅【民行字第138号】批复)
★巴县青木关镇划归北碚市。(1951年11月5日川东行署民政厅【民政字第254号】批复)
★江北县红土地乡居民划归重庆市。(1951年12月7日川东行署民政厅【民政字第304号】批复)
◎1951巴县由土桥(花溪)迁至马王坪(李家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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