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历史沿革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彭水县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渝府[2001]129 2001年7月2日)
彭水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彭自府文[2001]23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你们的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现有的64个乡镇调整为39个乡镇,其中撤销43个乡镇,保留21个乡,重新设置10个镇、8个乡。调整后,乡镇平均面积由调整前的61平方公里扩大至100.13平方公里,乡镇平均人口由调整前的9663人增至15857人。具体调整如下:
  一、撤销汉葭、高谷、郁山3个镇及城郊、下岩西、火石、文武、靛水、共和、下塘、合理、鹿鸣、葡萄、龙射、砂石、桐荣、普子、朱砂、东流、乔梓、新场、新田、鹿菁、同河、诸佛、桑柘、珍加、大园、鹿角、新化、鞍子、上岩西、猴栗、大厂、龙洋、润溪、连湖、木南、羊头铺、清平、大河坝、凤鸣、长滩等40个乡。
  二、保留棣棠、小厂、梅子垭、石盘、万足、双龙、大垭、石柳、三义、平安、走马、芦塘、龙溪、善感、朗溪、龙塘、联合、迁乔、太原、桐楼、岩东等21个乡。
  三、重新设立10个镇、8个乡
  (1)汉葭镇:镇人民政府驻汉葭,管辖原汉葭镇和城郊、下塘、下岩西3个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225.61平方千米,总人口7141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9848人,辖52个村委会,12个居委会。
  (2)高谷镇:镇人民政府驻高谷场,管辖原高谷镇、共和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06.49平方千米,总人口167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444人,辖15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
  (3)郁山镇:镇人民政府驻郁山,管辖原郁山镇、朱砂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40.79平方千米,总人口368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836人,辖32个村委会。
  (4)保家镇:镇人民政府驻保家楼,管辖原木南、羊头铺、清平、大河坝等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64.42平方千米,总人口3895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102人,辖41个村委会。
  (5)黄家镇:镇人民政府驻黄家坝,管辖原上岩西、猴栗、大厂等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15.62平方千米,总人口1677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754人,辖24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
  (6)鹿角镇:镇人民政府驻鹿角沱,管辖原大园乡、鹿角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12.49平方千米,总人口1168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797人,辖12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  (7)桑柘镇:镇人民政府驻桑拓坪,管辖原鹿菁、同河、桑拓等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92.65平方千米,总人口2761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588人,辖22个村委会,4个居委会。
  (8)普子镇:镇人民政府驻普子坝,管辖原砂石、桐荣、普子等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84.74平方千米,总人口2820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083人,辖24个村委会,4个居委会。
  (9)龙射镇:镇人民政府驻张家坝,管辖原龙射乡、葡萄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61.16平方千米,总人口2168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505人,辖16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
  (10)连湖镇:镇人民政府驻乐地坝,管辖原连湖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71.13平方千米,总人口192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760人,辖11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
  (11)靛水乡:乡人民政府驻靛水坝,管辖原靛水、火石、文武等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71.7平方千米,总人口23247人,辖28个村委会。
  (12)鹿鸣乡:乡人民政府驻牛岍铺,管辖原鹿鸣乡、合理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32.1平方千米,总人口17431人,辖19个村委会。
  (13)乔梓乡:乡人民政府驻合心场,管辖原乔梓乡、东流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96.19平方千米,总人口13722人,辖19个村委会。
  (14)新田乡:乡人民政府驻头党坝,管辖原新田乡、新场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27.68平方千米,总人口20876人,辖25村委会。
  (15)鞍子乡:乡人民政府驻鞍子头,管辖原鞍子乡、新化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24.08平方千米,总人口15075人,辖18个村委会。
  (16)润溪乡:乡人民政府驻干溪场,管辖原润溪乡、龙洋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08.72平方千米,总人口12749人,辖16个村委会。
  (17)长滩乡:乡人民政府驻麻油口,管辖原长滩乡、凤鸣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01.93平方千米,总人口21566人,辖21个村委会。
  (18)诸佛乡:乡人民政府驻诸佛岗,管辖原诸佛乡、珍加乡所属行政区域,面积119.85平方千米,总人口14362人,管辖16个村委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万足乡设立万足镇的批复》(渝府[2007]163号 2007年10月29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万足乡撤乡设镇的请示》(彭水府文〔2007〕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鉴于万足乡撤乡设镇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为有利于促进万足乡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同意撤销万足乡,设立万足镇。设镇后其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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