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行政区划

1985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一、国务院批文(以发文字号为序)

★1月17日,《国务院关于辽宁省设立岫岩、凤城、新宾满族自治县的批复》((85)国函字9号)同意:一、撤销岫岩县,设立岫岩满族自治县。以原岫岩县的行政区域为岫岩满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二、撤销凤城县,设立凤城满族自治县。以原凤城县的行政区域为凤城满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三、撤销新宾县,设立新宾满族自治县。以原新宾县的行政区域为新宾满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

★1月17日,《国务院关于辽宁省锦西、北票、海城、复县改为市的批复》((85)国函字10号)同意:一、撤销锦西县,设立锦西市(县级)。以原锦西县的行政区域为锦西市的行政区域。 二、撤销北票县,设立北票市(县级)。以原北票县的行政区域为北票市的行政区域。 三、撤销海城县,设立海城市(县级)。以原海城县的行政区域为海城市的行政区域。 四、撤销复县,设立瓦房店市(县级)。以复县的行政区域为瓦房店市的行政区域。

★1月31日,《国务院关于云南省设立畹町市的批复》((85)国函字16号):同意撤销畹町镇(县级),设立畹町市(县级),以原畹町镇的行政区域为畹町市的行政区域。

★2月4日,《国务院关于吉林省调整通化地区、四平市行政管理体制的批复》((85)国函字17号)同意:一、撤销通化地区,实行市管县的体制。 二、通化市升为地级市,并将原通化地区的通化、集安两县划归通化市管辖。 三、浑江市升为地级市,并将原通化地区的抚松、靖宇两县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划归浑江市管辖。 四、撤销海龙县,设立梅河口市(地级),以原海龙县的行政区域为梅河口市的行政区域,并将原通化地区的辉南、柳河两县划归梅河口市管辖。 五、撤销怀德县、设立公主岭市(地级),以原怀德县的行政区域为公主岭市的行政区域,并将四平市的伊通县划归公主岭市管辖。

★2月4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撤销华云工农区设立华蓥市的批复》((85)国函字18号):同意撤销华云工农区,设立华市(县级),以原华蓥云工农区的行政区域为华蓥市的行政区域。

★2月8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设立绵阳、广元、遂宁三个省辖市的批复》((85)国函字20号)同意:一、撤销绵阳地区。 二、绵阳市升为地级市,并设立市中区,以原绵阳市的行政区域为绵阳市市中区的行政区域,并将原绵阳地区的江油、三台、盐亭、安县、梓潼、北川、平武等七县划归绵阳市管辖。 三、撤销广元县,设立广元(地级),以原广元县的行政区域为广元市的行政区域。广元市设立市中区。并将原绵阳地区的旺苍、青川、剑阁三县划归广元市管辖。 四、撤销遂宁县,设立遂宁市(地级),以原遂宁县的行政区域为遂宁市的行政区域。遂宁市设立市中区,并将原绵阳地区的蓬溪、射洪两县划归遂宁市管辖。

★2月11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撤销内江地区实行市管县的批复》((85)国函字23号):同意撤销内江地区,内江市升为地级市,并设立市中区,以原内江市的行政区域为内江市市中区的行政区域。将原内江地区的内江、乐至、安岳、威远、资中、资阳、简阳、隆昌八县划归内江市管辖。

★2月11日,《国务院关于吉林省撤销敦化县设立敦化市的批复》((85)国函字24号):同意撤销敦化县,设立敦化市(县级),以原敦化县的行政区域为敦化市的行政区域。

★2月11日,《国务院关于四川省撤销乐山地区实行市管县的批复》((85)国函字25号):同意撤销乐山地区,将乐山市升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的管理体制,以原乐山市和金口河工农区的行政区域为乐山市的行政区域,金口河工农区改设为乐山市金口河区。乐山市设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并将原乐山地区的仁寿、眉山、犍为、井研、峨眉、夹江、洪雅、彭山、沐川、青神、丹棱十一县和峨边、马边两个彝族自治县划归乐山市管辖。

★3月20日,《国务院关于江西省将宜春县并入宜春市的批复》((85)国函字41号):国务院同意撤销宜春县,将宜春县所属乡、镇划归宜春市(县级)管辖。

★3月22日,《国务院关于山东省撤销日照县建立日照市的批复》((85)国函字43号):同意撤销日照县和石臼港办事处,建立日照市(县级),以原日照县和石臼港办事处的行政区域为日照市的行政区域,日照市驻石臼所。

★3月27日,《国务院关于山东省撤销泰安地区实行市管县的批复》((85)国函字45号)同意:一、撤销泰安地区,泰安市升为地级市,实行市管县的体制。 二、泰安市设立泰山区、郊区。将原泰安地区的宁阳、肥城、东平三县划归泰安市,莱芜、新泰两市由泰安市代管。 三、原泰安地区的汶上、泗水两县划归济宁市。 四、原泰安地区的平阴县划归济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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