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北京市行政区划

1999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099.8万人,常住人口1257.2万人。辖东城、西城、宣武、崇文、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等13个市辖区和延庆、怀柔、密云、平谷、大兴等5个县。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东城区       西城区       崇文区       宣武区
 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门头沟区
 石景山区      房山区       通州区       顺义区
 昌平区
 大兴县(黄村镇)  平谷县(城关镇)  密云县(密云镇)  怀柔县(怀柔镇)
 延庆县(延庆镇)

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9月1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撤销昌平县设立昌平区的批复》(国函〔1999〕112号):同意撤销昌平县,设立昌平区,以原昌平县的行政区域为昌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政府街。

◎2月25日,经市政府第31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1996年将大兴县和议地区划归丰台区管辖的调整地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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