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北京市行政区划

  至1957年底,北京市辖14个市辖区(7市区、7郊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一览

市区(7个)
  东单区       西单区       东四区       西四区       前门区
  崇文区       宣武区
郊区(7个)
  东郊区       南苑区       海淀区       丰台区       石景山区
  京西矿区      昌平区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 1957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河北省大兴县所属的新建乡,划归北京市。北京市决定该乡划归南苑区。
◎ 1957年10月,彭庄(永定门火车站)地区划归崇文区。
◎ 1957年12月4日,国务院批准:河北省顺义县的中央机场场区和进场公路划归北京市东郊区。北京市决定暂由东郊区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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