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历史沿革

平谷县设在四山高耸、中间宽平的谷地中,因而就叫平谷。秦置平峪县。西汉改平谷县。北魏废。金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于大王镇置平谷县,即今平谷县治。1949年8月,属河北省通州专署。1958年3月,通县专区撤销,平谷县改属河北省唐山专署;同年10月划入北京市。

1996年,撤销马昌营乡,设立马昌营镇;撤销韩庄乡,设立韩庄镇;撤销马坊乡,设立马坊镇;撤销夏各庄乡,设立夏各庄镇。2000年,撤销大兴庄乡,设立大兴庄镇;撤销门楼庄乡,并入东高村镇;撤销北杨家桥乡,并入峪口镇;撤销英城乡,并入马坊镇;撤销王辛庄乡、乐政务乡,合并设立王辛庄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全县总人口396701人,其中:平谷镇90457人、东高村镇31741人、山东庄镇18598人、峪口镇29584人、南独乐河镇23678人、大华山镇20481人、夏各庄镇25327人、马坊镇18920人、马昌营镇16058人、韩庄镇17336人、王辛庄镇40695人、大兴庄镇18812人、靠山集乡14284人、黄松峪乡5899人、熊儿寨乡4308人、镇罗营乡11007人、刘家店乡9516人。

2001年6月,同意撤销刘家店乡,设立刘家店镇;11月13日,京民划函[2001]475号批准同意撤销靠山集乡、镇罗营乡,设立靠山集镇、镇罗营镇。调整后,平谷县辖14个镇、3个乡:平谷镇、东高村镇、大兴庄镇、韩庄镇、马昌营镇、马坊镇、南独乐河镇、山东庄镇、夏各庄镇、峪口镇、王辛庄镇、大华山镇、刘家店镇、靠山集镇、熊儿寨乡、镇罗营乡、黄松峪乡。

2001年12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平谷县,设立北京市平谷区。2002年2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002]7号)批复:(1)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平谷县,设立平谷区。以原平谷县行政区域为平谷区行政区域。平谷区人民政府驻平谷镇府前街。(2)在平谷镇内设立滨河、兴谷两个街道办事处,其余乡镇建制及行政区划不变。2002年4月18日,平谷区挂牌成立。

2002年11月14日,京民划发[2002]400号同意平谷区在平谷镇、峪口镇、马坊镇、韩庄镇设立渔阳地区办事处、峪口地区办事处、马坊地区办事处、韩庄地区办事处,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2002年末,平谷区面积1075平平方千米,人口38.9万人。辖2个街道、15个镇(其中4个镇同时设立地区办事处)、2个乡:滨河街道、兴谷街道;平谷镇、东高村镇、山东庄镇、峪口镇、南独乐河镇、大华山镇、夏各庄镇、马坊镇、马昌营镇、韩庄镇、王辛庄镇、大兴庄镇、刘家店镇、靠山集镇、镇罗营镇;黄松峪乡、熊儿寨乡。共有23个社区、273个行政村。区政府驻府前大街7号。

2003年4月,撤销靠山集镇并入韩庄镇(地区),并更名为金海湖镇(地区)。2005年末,平谷区户籍人口39.5万人。辖2个街道、14个镇(其中4个镇同时设立地区办事处)、2个乡:滨河街道、兴谷街道、渔阳地区(平谷镇)、峪口地区(镇)、马坊地区(镇)、金海湖地区(镇)、大兴庄镇、马昌营镇、东高村镇、夏各庄镇、南独乐河镇、镇罗营镇、大华山镇、刘家店镇、王辛庄镇、山东庄镇、黄松峪乡、熊儿寨乡。共有25个社区、273个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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