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历史沿革

春秋时期属陈国。陈于此建焦城,后楚灭陈,筑谯城(今谯城区)。谯夷所辖区域扩大到苦(今涡阳县)、蒙(今蒙城县)及周边地区。秦时置谯县,属砀郡。汉时先后属豫州、沛国治。建安末年设谯郡。西晋时,谯是谯国治所。北魏正始四年(507)为“南兖州”治所。

北周大象元年(579),改南兖州为亳州,治所不变,亳州之名始于此。隋大业3年(607)改亳州为谯郡。唐武德四年(621)改谯郡为亳州。宋属淮南路,金属南京路。元属归德府(今商丘)。元至正15年(1355),刘福通起兵反元,拥韩林儿在亳州称帝,建 “宋”政权,以亳州为国都。

明初降为亳县,属颍州。弘治九年(1496)升县为州。1912年改为亳县。1986年3月21日,国务院撤销亳县,设立亳州市(县级),以原亳县的行政区域为亳州市的行政区域,属阜阳地区。1996年由地级阜阳市代管。1998年2月,县级亳州市由安徽省直接管辖(副地级)。

2000年5月21日,国务院批准:(1)撤销县级亳州市,设立地级亳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谯城区。(2)亳州市设立谯城区,以原县级亳州市的行政区域为谯城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文化巷。(3)亳州市辖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和新设立的谯城区。全市共有107个乡、镇(乡级场、办事处),2625个行政村。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亳州市常住总人口5078908人,其中,谯城区1351939人,涡阳县1293192人,蒙城县1106749人,利辛县1327028人。

2002年末,全市总人口534.84万人。2004年末,亳州市辖1个市辖区、3个县,共有3个街道、85个镇、16个乡。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亳州市常住总人口4850657人,其中,谯城区1409436人,涡阳县1212054人,蒙城县1062080人,利辛县1167087人。

2014年末,亳州市辖1个市辖区、3个县,共有10个街道、71个镇、8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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