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历史沿革

春秋为宋国地。秦属泗水郡。西汉改为沛郡,东汉为沛国。唐元和四年(809)割徐州之符离、蕲县及泗州之虹县置宿州,治设埇桥,宿州之名始此。据《史记》:“殇公秋立,封孙文子林父于宿。”据《元和郡县志》:宿州“取古宿国为名”。1912年废州为宿县。

1949年4月设宿县专区,属皖北行署区。宿县专署驻宿县,辖宿城市及宿县、灵璧、泗县、泗洪(由泗县析置,驻青阳)、五河、怀远、砀山、萧县(驻龙城镇)、永城等9县。1950年由宿县析置濉溪县,驻濉溪口。宿县专区辖1市、10县。

1952年宿县专区属安徽省领导。宿县专署驻宿城市。将砀山、萧县2县划归江苏省,永城县划归河南省。1953年撤销宿城市,并入宿县。1955年萧县、砀山2县由江苏省划入安徽省宿县专区;将泗洪县划归江苏省淮阴专区。1956年撤销宿县专区,将宿县、灵璧、泗县、五河、怀远、濉溪、萧县、砀山等8县划归蚌埠专区。

1961年复设宿县专区,专署驻宿县;原蚌埠专区所属宿县、灵璧、泗县、五河、怀远、濉溪、萧县、砀山等8县划入宿县专区。1964年以宿县、灵璧、五河、怀远4县各一部分地区设立固镇县(驻固镇)。1970年宿县专区改称宿县地区,地区驻宿县,辖宿县、砀山、萧县(驻龙城镇)、灵璧(驻灵城镇)、泗县、五河、固镇、怀远、濉溪等9县。

1977年将濉溪县划归淮北市领导。1979年设立宿州市,属宿县地区领导。1983年10月8日,国务院批准同意将宿县地区的怀远县、固镇县、五河县划归蚌埠市。1996年,宿县地区面积9795平方千米,人口约532.8万人,辖宿州市和砀山、萧县、灵璧、泗县4县。行署驻宿州市。

1998年12月6日,国务院批准:(1)撤销宿县地区和县级宿州市,设立地级宿州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埇桥区。(2)宿州市设立埇桥区,以原宿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埇桥区的行政区域。(3)宿州市辖原宿县地区的砀山县、萧县、泗县、灵壁县和新设的埇桥区。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宿州市常住总人口5516423人,其中,埇桥区1601181人,砀山县862356人,萧县1196377人,灵壁县1051325人,泗县805184人。

2004年末,宿州市辖1个市辖区、4个县,共有11个街道、72个镇、27个乡。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宿州市常住总人口5352924人,其中,埇桥区1647642人,砀山县800408人,萧县1130916人,灵璧县975308人,泗县798650人。

2014年末,宿州市辖1个市辖区、4个县,共有12个街道、71个镇、23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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