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沿革

  抚顺得名于明代。明统治者为防止女真贵族的袭击,于洪武十七年(1384年)在高尔山下修筑一座砖城,名曰“抚顺城”。后在关岭设“抚烦关”。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于抚顺设置“抚顺千户所”。清乾隆四十八年(17八三年)清高宗钦书“洪武城抚顺,意在抚顺我”之句,可印证“抚顺”二字为安抚归顺之意。
  战国时属燕国的辽东郡。秦袭之。汉初属辽东郡,汉昭帝后属玄菟郡。晋末至唐初被高句丽政权割据,仍属玄菟郡。唐高宗收复辽东后,属安东都护府新城州都督府。辽金二代属东京道贵德州贵德县。元代设贵德州巡检使司,属沈阳路。明洪武八年起,属辽东都指挥使司。洪武二十一年在抚顺设抚顺千户所,隶属沈阳中卫辖。后来,为女真贵族的建州卫占据。清初,属盛京奉天府承德县。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划承德县东界为兴仁县,抚顺属兴仁县辖。
  光绪三十四(1908年)兴仁县移治抚顺城,同时更名抚顺县。中华民国时,抚顺县属奉天省东边道。1945年“九·三”胜利后,曾成立临时县人民政府。1946年3月,国民党进入抚顺县。1948年10月31日抚顺解放。1952年9月,撤销抚顺县。1961年8月,重置抚顺县。1979年,抚顺县驻地由抚南公社石文厂村迁至抚顺市。现为抚顺市辖县。
  1997年,抚顺县面积2185.6平方千米,人口20万人。辖2个镇、13个乡、2个民族乡:石文镇、后安镇、大柳乡、大南朝鲜族满族乡、上马乡、马圈子乡、小东乡、兰山乡、刘山满族乡、安家乡、李家乡、拉古乡、哈达乡、峡河乡、海浪乡、救兵乡、章党乡。县政府驻新城路。
  1999年,辽宁省政府(辽政[1999]36号)批准:划入原隶属于新宾满族自治县的汤图乡、原隶属于露天区的抚东街道办事处、章党街道办事处(13、14、15居民委除外)、原隶属于顺城区前甸镇的章汉、章鲜2个“联社”。撤销章党、抚东街道办事处和章党乡、大柳乡,合并设立章党镇,章汉、章鲜2个“联社”划入章党镇,章党镇区域面积266.03平方千米,镇政府驻地章党。调整后,抚顺县区域面积2278.2平方千米。
  1999年,辽宁省政府(辽政[1999]122号)批准:撤销小东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并入救兵乡;撤销刘山满族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并入拉古乡;撤销李家乡,将其所辖区域并入上马乡;撤销安家乡,岭东8个行政村并入石文镇,将其岭西11个行政村并入海浪乡。合并后的救兵乡、拉古乡、上马乡、石文镇和海浪乡区域面积分别为394.46平方千米、119.5平方千米、271.7平方千米、139.7平方千米和115.1平方千米,调整后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1999年,辽宁省政府(辽政[1999]227号)批准:撤销汤图乡、拉古乡,分别设立汤图满族乡、拉古满族乡。至此,抚顺县辖1个街道、3个镇、9个乡。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抚顺县总人口223297人,其中:章党街道28459人,章党镇26670人,石文镇22525人,后安镇17508人,哈达乡28100人,上马乡19604人,兰山乡6118人,拉古乡17067人,救兵乡21525人,夹河乡8865人,海浪乡13223人,汤图乡7495人,马圈子乡6138人。
  2001年11月1日,撤销哈达乡,设立哈达镇。
  2004年,辽宁省政府(辽政[2004]278号)批准:同意将抚顺县章党镇原所辖的辽电河东、辽电河西、火电、天湖、抚东一、抚东二、粮库、线桥、水泥厂、水库街等10个社区居委会和章汉、章鲜2个村(区域面积共35平方千米,人口3.75万人)划归抚顺市东洲区,设立章党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后,抚顺县辖12个乡镇,区域面积2314.7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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