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沈政[2007]247号)同意和平区进行街道办事处调整:
一、同意撤销十四纬路、砂山、胜利、新兴、云集、中华路、民主、南站、吴凇、遂川、园路、北市、北站、北道口等14个街道办事处。
二、同意设立12个街道办事处。
(一)西塔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南京北街,南至北七马路,西及北以铁路线与皇姑区交界线。区域面积为1.15平方千米,人口5.05万人。办公地址:安图街3号。
(二)北市场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北京街及北三经街与沈河区交界,南至市府大路,西起南京北街,北至铁路线与皇姑区交界线。区域面积1.14平方千米,人口5.58万人。办公地址:营口东路59号。
(三)太原街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南京北街、和平北大街,南至南五马路,西以铁路线与铁西区交界线,北至北七马路、北六马路。区域面积3.59平方千米,人口10.167万人。办公地址:咸阳路63号。
(四)八经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北三经街与沈河区交界线,南至十一纬路,西起南京北街、和平北大街,北至市府大路。区域面积1.78平方千米,人口6.12万人。办公地址:北四经街18号。
(五)南市场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南三经街与沈河区交界线,南至南五马路和南运河,西起光荣街,北至十一纬路。区域面积1.56平方千米,人口5.84万人。办公地址:南五经街8-1号。
(六)马路湾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光荣街,南至南八马路、宁波路和南湖公园西侧,西起和平南大街,北至光荣街。区域面积1.49平方千米,人口7.40万人。办公地址:四平街5号。
(七)新华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南京南街,南至砂阳路,西以铁路线与铁西区交界线,北至南五马路。区域面积2.04平方千米,人口9.86万人。办公地址:同泽南街155号。
(八)集贤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和平南大街、南湖公园西侧和望湖路,南至浑河,西起南京南街,北至南五马路。区域面积1.88平方千米,人口7.27万人。办公地址;和平南大街60-1号。
(九)浑河湾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南京南街,南至浑河,西以铁路线与铁西区交界线,北至砂阳路。区域面积3.24平方千米,人口7.23万人。办公地址:玉屏路23号。
(十)沈水湾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与北起金阳大街及浑河,南至浑南大道,西至沈苏快速干道。区域面积6.83平方千米,人口0.59万人。办公地址:长白街125号。
(十一)长白街道办事处。其四至为:东起沈苏快速干道,南至浑南大道,西以铁路线与东陵区交界线,北至浑河。区域面积7.37平方千米,人口1.05万人。办公地址:夹河路6号。
(十二)南湖街道办事处。区域面积、所辖人口、办公地址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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