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沿革

  丹东市,意为红色的城市。原名安东市。“安东”一名源于唐总章元年(668年)设置的安东都护府。
  西汉设西安平县、武茨县,唐朝总章元年置安东都护府,辽建宣州、开州、穆州和来远城,金朝属婆速府路(今振安区九连城镇)管辖,元朝时沿袭金制置婆娑府,明朝隶属辽东都指挥使司。
  清光绪二年(1876年)置安东县(治所今沙河镇)、岫岩州、凤凰厅。翌年,设置宽甸县,并以凤凰厅为首府管辖岫岩、安东、宽甸3个县。1907年,安东县隶属于奉天省。1914年,由东边道管辖。1929年,隶属于辽宁省,为一等县。
  1931年,日本军队便侵占安东和凤城。是年12月15日,日伪改辽宁省为奉天省,安东县隶属于奉天省,为甲类县。1934年10月,伪满洲国把东北4省划为14省,其中新增设的安东省管辖安东、凤城、赛马、宽甸等12县,治所设于安东县城,安东遂成为安东省军事、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
  1937年12月,伪满洲国从安东县析出设安东市,为安东省会。安东市与安东县同隶属于安东省,市区划金汤、元宝、中兴、镇安、浪头、大和、旭日7个区。
  1945年日本投降以后,我党领导的军队进驻安东市,11月初接收日伪政权,成立安东省和安东市、安东县、凤城县、赛马县、宽甸县政府,省会驻安东市,安东市区划为中央、镇江、中兴、元宝、金汤、镇安、浪头7区。1946年3月、1947年11月,安东县九连城和五龙背区先后划归安东市。
  1946年6月,成立辽南省二专署(和安东市一套班子),隶属于辽南省,管辖安东、孤山两县。11月,改属于安东省。翌年3月,撤销二专署,安东市、安东县和孤山县均直属于安东省。
  1946年10月下旬,安东省政府和安东市政府撤出,全省大部分地区被国民党占据。1947年6月二次解放,安东省政府和安东市政府迁回。
  1949年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建民字第15号命令,对东北地区各省市的行政区划建制,重新做了调整,撤销了安东省建制,其所辖地区与辽宁省合并,成立辽东省,省会设在安东市。1954年为辽宁省辖市。
  1955年设立安东专区,辖省直辖的凤城、岫岩、安东、宽甸、庄河、桓仁6县,驻安东市。同年,撤销安东市镇东区、中央区,分别并入元宝区、汤池区。
  1956年撤销安东市九连城区、汤池区,分别并入五龙背区、浪头区。1957年,撤销安东市金汤区,并入元宝区;撤销安东市浪头区、五龙背区,合并设立郊区办事处。
  1958年撤销安东专区,所属的庄河县划归旅大市;桓仁县划归本溪市;凤城、岫岩、安东、宽甸4县划归安东市;辽中、新民、台安、沈阳4划归沈阳市。
  1959年设立安东市金汤区,以元宝区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1960年撤销安东市金汤区,并入元宝区。
  1965年经国务院批准,将安东市改为丹东市,所辖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区分别更名为金汤区、元宝区、中央区、镇南区、镇安区、浪头区、五龙背区、九连城区、汤池区。同年,安东县更名为东沟县,旅大市的庄河县划归丹东市。
  1966年本溪市的桓仁县划归丹东市。1968年丹东市的桓仁县划归本溪市;庄河县划归旅大市。
  1981年3月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丹东市郊区更名为振安区。
  1985年1月17日,国务院(国函[1985]9号)批准:撤销凤城县,设立凤城满族自治县;撤销岫岩县,设立岫岩满族自治县。
  198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宽甸县,设立宽甸满族自治县。
  1992年1月23日,民政部(民行批[1992]9号)批准:将原由丹东市管辖的岫岩满族自治县划归鞍山市管辖(1991年12月16日正式实施)。1992年,丹东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丹东高科技开发区和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
  1993年6月18日,民政部(民行批[1993]132号)批准:撤销东沟县,设立东港市(县级)。
  1994年3月8日,民政部(民行批[1994]41号)批准:撤销凤城满族自治县,设立凤城市(县级)。1994年10月,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丹东前阳经济开发区。
  至此,丹东市辖3个市辖区(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1个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代管2个县级市(东港市、凤城市)。  1981年3月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五龙背、浪头2个镇,设立五龙背、浪头2个街道办事处(注:后又撤销街道复设镇)。1984年11月28日,国务院(国函[1984]165号)批准:将东沟县的长安乡板石村划归丹东市振安区管辖。
  1997年,丹东市面积14981.4平方千米,人口239万人。辖元宝、振兴、振安3个区及宽甸满族自治县,代管东港市、凤城市。市府驻振兴区。
  1998年,辽宁省政府(辽政[1998]61号)批准:撤销东港市新农乡,设立新农镇。1998年,辽宁省政府(辽政[1998]161号)批准:撤销东港市黑沟满族自治乡、宽甸满族自治县杨木川乡、步达远乡、大川头乡、双山子乡、八河川乡、大西岔乡、虎山乡、青椅山乡、振江乡,设立黑沟镇、杨木川镇、步达远镇、大川头镇、双山子镇、八河川镇、大西岔镇、虎山镇、青椅山镇、振江镇。
  1999年,辽宁省政府(辽政[1999]252号)批准同意调整丹东市部分行政区划:一、元宝区:将振安区蛤蟆塘镇(不含金山、星光、武营、通天、果园5个村)划归元宝区,将振安区鸭绿江办事处的七道、九道、蔡家3个菜农委员会划归元宝区,调整后的元宝区辖七道、八道、九道、广济、兴东、六道口6个街道办事处和蛤蟆塘镇(不含金山、星光、武营、通大、果园5个村),总面积103平方千米。二、振兴区:将东港市安民镇和振安区浪头镇、花园办事处划归振兴区,调整后的振兴区辖站前、头道桥、永昌、临江、帽盔山、六道沟、纤维、花园8个街道办事处及浪头、安民2个镇,总面积80平方千米;三、振安区:将凤城市汤山城镇划归振安区,将蛤蟆塘镇金山村划归五龙背镇,星光村划归楼房镇,武营、通天、果园3个村划归振安区鸭绿江办事处,将元宝区珍珠街道办事处划归振安区,同时撤销振安区太平湾镇,设立太平湾街道办事处,调整后的振安区辖珍珠、金矿、鸭绿江、太平湾4个街道办事处及九连城、同兴、楼房、五龙背、汤山城5个镇,总面积709平方千米。四、调整后,丹东市及各区人民政府驻地不变。
  2000年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丹东市总人口2390524人。其中:元宝区 195890人、振兴区 386370人、振安区 198154人、宽甸县 409386人、东港市 640340人、凤城市 560384人。
  2001年(?),撤销振兴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和花园街道办事处。
  2002年2月4日,辽宁省政府(辽政[2002]35号)文件批准:一、宽甸满族自治县:撤销下露河朝鲜族镇,设立下露河朝鲜族乡。二、东港市:撤销东港市五四乡、兴隆乡;五四农场、兴隆农场实施政企分开;撤销马家岗乡、椅圈镇,合并设立椅圈镇;撤销新立镇、孤山镇,合并设立孤山镇;撤销东尖山镇、长山镇,合并设立长山镇;撤销合隆满族镇,设立合隆满族乡;撤销龙王庙满族锡伯族镇,设立龙王庙镇。三、凤城市:撤销玉龙镇,将其原所辖的7个村划入边门镇;将原玉龙镇的台沟村划入红旗镇;撤销大堡蒙古族镇,设立大堡镇;将(云爱)阳镇更名为爱阳镇,所辖行政区域不变。
  2006年3月6日,辽宁省政府《关于同意将丹东市元宝区蛤蟆塘镇更名为金山镇的批复》(辽政[2006]43号):同意将元宝区蛤蟆塘镇更名为金山镇,其所辖行政区域不变,镇政府驻地不变。2006年末,全市总面积15025平方千米,总人口242.5万人。元宝区面积81平方千米,人口18.3万;振兴区面积80平方千米,人口38.5万;振安区面积669平方千米,人口18.3万;东港市面积2445平方千米,人口64.7万;凤城市面积5513平方千米,人口58.9万;宽甸满族自治县面积6115平方千米,人口43.9万。(根据辽宁省统计年鉴,其中面积数据与其他来源有所出入)
  2007年2月2日,辽宁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丹东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2007]22号):同意将东港市前阳镇的海龙村(整建制)、胜利村(部分)、新安村(部分)、平安村(部分)、友好村(部分)、安康村(部分)及大东港区域总计31.8平方千米划入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具体行政区划界线走向为:以海龙村与新江村的村界为振兴区和东港市的界线起点,延伸至海龙村与胜利村在浪东路的交汇点,沿浪东路交汇点向大东港方向延伸至新港路(北起浪东路南至鸭绿江大道的规划路,全长3350米),沿新港路延伸至鸭绿江大道,沿滩涂和海域延伸至大东港,大东港区域以疏港路和规划铁路为界,直线延伸至大东沟河以东。区划调整后,丹东市市辖区总面积861.68平方千米,其中振兴区行政区域面积111.68平方千米;东港市行政区域面积2463.98平方千米。
  2007年2月8日,辽宁省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凤城市大堡镇设立大堡蒙古族乡的批复》(辽政[2007]24号):同意撤销凤城市大堡镇,设立大堡蒙古族乡,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2008年5月14日,辽宁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丹东市振兴区江海街道办事处的批复》(辽政[2008]79号):同意设立振兴区江海街道办事处,辖原安民镇海龙、安康、新友、胜利4个村,行政区域面积31.8平方千米,实行街道管村体制。区划调整后,振兴区安民镇辖7个村,行政区域面积29.23平方千米。江海街道办事处人口1.2万人,由边境经济合作区代为管辖。
  2008年8月14日,经辽宁省政府(辽政[2008]143号)文件批准,丹东市对振兴区浪头镇、安民镇和东港市汤池镇的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即以浪东路为轴线,将振兴区浪头镇和安民镇在浪东路以南的行政区域,以村为单位划归浪头镇管辖;在浪东路以北的行政区域,以村为单位划归安民镇管辖。将东港市汤池镇的接梨树村(包括丹东机场)划入振兴区安民镇管辖。具体内容如下:1.将振兴区浪头镇的中和村、瓦房村、滨江村和东港市汤池镇的接梨树村(接梨树村包括丹东机场,人口0.35万人,面积12.32平方千米)划归振兴区安民镇管辖。调整后安民镇辖群英村、西安民村、金板村、金安村、中和村、瓦房村、滨江村、接梨树村共8个村,人口5.17万人,面积42.11平方千米。2.将振兴区安民镇的北安民村、东安民村、文斌村划归振兴区浪头镇管辖。调整后浪头镇辖浪头村、顺天村、忠杰村、文安村、北安民村、东安民村、文斌村共7个村,人口2.73万人,面积33.14平方千米。调整后,丹东市城区行政区域总面积为887.74平方千米,人口为85.74万人。振兴区总面积137.74平方千米,人口48.05万人。东港市行政区域总面积2451.66平方千米,人口为63.25万人。2008年?,将东港市汤池镇划归振兴区管辖。
  2009年2月20日,丹东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同意设立振兴区西城街道办事处的批复》(丹政[2009]31号),西城街道办事处正式设立,辖滨江村和瓦房村,人口3.01万人,面积7.4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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