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历史沿革

宁洱,取“安宁的普洱”之意。曾改为普洱县,因普洱山而得名。 商、周时,属产里地。秦朝属西南夷地。西汉为哀牢地;东汉、三国蜀汉属益州永昌郡;两晋南北朝属宁州永昌郡。隋属濮部。唐南诏国为步日赕(今宁洱县城),属银生节度。宋大理国为威楚府步日部。元置普日思摩甸长官司,属元江路。明洪武十六年(1383),普日思麽甸长官司省入车里军民府,改称普耳,万历年间改称普洱。

清初属元江府,康熙三年(1663)设元江府分防通判驻普洱,雍正七年(1729)7月,设普洱府;雍正八年(1730)7月,普洱府属迤东道(治曲靖府)。雍正十三年(1735)10月,以攸乐通判改置宁洱县,辖圆通、信成、善长、嘉会、义正五里和、普藤、勐旺、整董、勐乌、乌得五勐地及竜得、等角,为普洱府驻地。乾隆三十一年(1766)10月,普洱府属迤南道(治普洱府)。

民国2年(1913)4月,裁府留县,宁洱县更名为普洱县,迤南道更名为滇南道,普洱县为滇南道驻地;民国3年(1914)6月,滇南道改为普洱道,道署由宁洱县迁驻思茅县;因与道同名,普洱县复名为宁洱县。民国15年(1926),普洱道署迁回宁洱县。民国18年(1929)11月,废普洱道,设立云南省第二殖边督办公署,公署驻宁洱县;民国21年(1932)4月,宁洱县属第12政务视察区;民国23年(1934)4月,宁洱县属第15政务视察区;民国24年(1935)8月,宁洱县属第6政务视察区;民国27年(1938)9月,宁洱县属第8政务视察区;民国28年(1939)第二殖办督办公署裁撤;民国30年(1941)6月15日,宁洱县属云南省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专署驻地;民国31年(1942)7月,宁洱县属第四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为专署驻地;民国35年(1946)10月,宁洱县属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3月11日,宁洱解放;5月10日,宁洱县临时人民政府成立。8月1日,改称宁洱县人民政府,为宁洱专区驻地。9月,全县成立10个区、104个村、6个街人民政府。1950年11月,宁洱县人民政府驻地由宁洱迁往磨黑。1951年4月2日,政务院批准:将宁洱专区更名为普洱专区,将宁洱县更名为普洱县,县人民政府驻宁洱镇,普洱专区驻普洱县。1953年3月28日,政务院批准:普洱专区更名为思茅专区,驻地由普洱县迁至思茅县(1955年5月迁驻思茅)。

1955年6月,普洱县人民政府驻地从磨黑迁回宁洱。1958年3月,普洱县通关区(面积361平方千米)划归墨江县。1960年9月13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03次会议通过:撤销思茅县,将原思茅县的行政区域并归普洱县(1958年11月撤并)。1970年,思茅专区改为思茅地区,普洱县属思茅地区。1981年5月9日国务院批复:设立思茅县。以合并于普洱县的原思茅县的思茅镇和云仙、震东、南屏、竹林、翠云、大寨6个公社,为思茅县的行政区域,县级机关驻思茅镇(1982年1月分设)。

1985年6月11日国务院【国函字88号】批复:撤销普洱县,设立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以原普洱县的行政区域为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的行政区域;12月15日正式成立。2003年10月30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13号):撤销思茅地区,设立地级思茅市,普洱县属地级思茅市。2007年1月21日,国务院(国函[2007]8号)批准:同意云南省思茅市更名为云南省普洱市,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更名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思茅市翠云区更名为普洱市思茅区。2月16日,云政复(2007)29号:《关于思茅及相关县区更名的通知》公布以上变更。4月8日,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正式更名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1996年,普洱哈尼彝族自治县辖2个镇、9个乡:宁洱镇、磨黑镇、凤阳乡、勐先乡、德化乡、把边乡、德安乡、梅子乡、黎明乡、普义乡、同心乡。县政府驻宁洱镇。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普洱哈尼彝族自治县常住总人口188106人,其中:宁洱镇43905人,磨黑镇10195人,凤阳乡24035人,德化乡13040人,同心乡15801人,勐先乡21356人,普义乡12260人,黎明乡11944人,把边乡12722人,德安乡11106人,梅子乡11742人。

2006年1月20日,云南省政府批准同意:撤销把边乡,其行政区域并入磨黑镇,镇政府驻地不变;撤销凤阳乡,其行政区域并入宁洱镇,镇政府驻原凤阳乡政府驻地。区划调整后,普洱哈尼彝族自治县辖2个镇、7个乡:宁洱镇、磨黑镇、勐先乡、德化乡、德安乡、梅子乡、黎明乡、普义乡、同心乡。共有4个居委会、85个行政村。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常住总人口185719人,其中:宁洱镇76574人,磨黑镇20962人,德安乡9840人,德化乡10455人,同心乡16092人,勐先乡19666人,普义乡11934人,黎明乡10145人,梅子乡10051人。

2012年12月28日,省政府(云政复[2012]87号)批复同意撤销勐先乡、德化乡、同心乡、梅子乡,设立勐先镇、德化镇、同心镇、梅子镇。调整后,全县辖6个镇、3个乡:宁洱镇、磨黑镇、德化镇、同心镇、勐先镇、梅子镇、德安乡、普义乡、黎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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